峨眉山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异地住院个人垫付医疗费用的报销。
一、办理时需提交的资料
1、住院发票报销联原件(医院盖章);
2、出院证明原件(医院盖章);
3、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医院盖章);
4、本人身份证和银行账户;
5、意外伤害住院需要提供以上(1)1、2、3、4资料(2)首次住院病案首页和入院记录(医院盖章)(3)个人写明受伤经过(按手印);
6、入院前有急诊抢救发票,请提供门诊发票报销联原件,门诊费用清单原件(医院盖章)。若只有急救发票并未住院,还需提供急诊抢救证明。
二、办理时限及地点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之内办结。
办理地点:市政务中心2号窗口办理。
三、注意事项
1、急救发票只认72小时;
2、请仔细核对好回执单上的银行账户和电话号码是否正确。
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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