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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办理异地安置流程
发布时间: 2020-10-30     来源: 峨眉山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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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异地安置流程

 

异地安置人员在登记的安置地所有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报销,执行参保地同级定点医院起付线和统筹基金报销比例。在乐山市境内住院发生的费用按异地就医政策报销。

一、办理时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登记时需提供安置地户口簿复印件或居住证复印件,本人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2、在职人员备案需单位的派遣证明。

二、办理时限及地点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地点:市政务中心2号窗口办理。

三、注意事项

1、登记后取消异地安置或变更异地安置的间隔期须满1年以上;

2、参保人员没有申请变更的异地安置视同连续有效;

3、异地安置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办机构和参保人员各一份,参保人员应妥善保管本表,作为异地安置就医结算的凭证。

4、峨眉山市医保中心联系电话:0833-5546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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