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峨眉山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何方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浩民、童瑜、童登俊、罗毅文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和省委、乐山市委、峨眉山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以及省委、乐山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峨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峨眉山市2024年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2024年度国有资源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开展禁毒社会化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等;听取了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5年政策性资金项目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峨眉山市2025年度三江岸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议题。
会前,与会人员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等。
当天,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曾明浩,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邓昇林,市法院院长黄玮列席会议。市监委、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市政府办负责人,乐山市人大代表,罗目镇人大主席及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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