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峨眉山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何方作动员讲话。
何方指出,《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是乐山市城市治理的“基本法”,为规范城市管理、提升治理效能提供了坚实制度支撑。要统一思想、压实责任,以高质量执法检查推动《条例》在我市全面落地见效,为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增进民生福祉筑牢法治根基。
何方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条例》实施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好《条例》作为城市法治治理“总遵循”、高质量发展“助推器”、民生福祉“保障网”的积极作用。要认清形势挑战,深刻把握执法检查的现实要求,破解执行“温差”、回应群众关切、优化营商环境。要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聚焦法定责任落实、法律规定执行、违法行为查处、突出问题解决抓好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执法检查质效,确保检查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会议听取市政府贯彻实施《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的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乐山市城市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有关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余浩民,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郭丁源等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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