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1日,市长吴小怡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会议学习了《四川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审议了《关于提请审议<峨眉山市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县级市改革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的意见》实施方案(送审稿)〉的请示》《关于审议〈峨眉山市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总体方案(送审稿)〉的请示》《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的报告》《关于成立峨眉山市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关于印发〈峨眉山市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请示》《关于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关于审议〈关于建设罗目镇“交通+旅游”开放式服务综合体的意向协议(送审稿)〉的请示》等事项。
会议强调,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在方向上把关、政策上支持、投入上保障。特别是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本系统实际,推动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不折不扣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汲取违法违纪典型教训,落实保密责任,严守保密规定。要加大惩处力度,对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或者严重影响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造成危害国家安全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会议强调,各乡镇(街道)、市环委会成员单位要强化《意见》的组织学习,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职责,把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作为城乡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监管执法、市场规范、宣传教育等工作,尤其要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问题整改。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加强巡查,及时曝光生态环境问题,督促相关部门、乡镇(街道)、企业落实整改责任;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要加强项目施工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减少扬尘污染;相关部门、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河长制相关规定,强化巡查监管,坚决打击各类污染河流违法行为,防止临江河、茅杆河水质出现波动。市农业农村局、峨眉山生态环境局和乡镇(街道)要切实抓好春季秸秆禁烧巡查,做到不见火光、不见白烟、不见黑斑。
会议强调,市卫生健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要依据《健康峨眉总体规划》,狠抓我市三级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和医疗机构设施设备建设,提升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为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充分准备。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形成一套本单位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同时,市卫生健康局、市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市内医疗卫生机构巡查监管,督促卫生医疗机构在发现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的疾病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置。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等部门要依照《条例》规定,严厉打击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并从重从快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等部门要提前谋划,每年及时采购更新卫生应急物资储备,要确保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各类设备、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物资供应充足。
会议议定,同意《关于提请审议<峨眉山市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县级市改革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的意见》实施方案(送审稿)〉的请示》。本议题报市委常委会审定。
会议议定,同意《关于审议〈峨眉山市村级建制调整改革总体方案(送审稿)〉的请示》。本议题报市委常委会审定。
会议议定,同意《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督导四川省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精神的报告》。本议题报市委常委会审定。
会议议定,同意《关于成立峨眉山市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本议题报市委常委会审定。
会议议定,同意《关于印发〈峨眉山市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请示》。本议题报市委常委会审定。
会议议定,同意《关于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
会议议定,同意《关于建设罗目镇“交通+旅游”开放式服务综合体的意向协议(送审稿)》。本议题报市委常委会审定。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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