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0日,市长吴小怡主持召开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审议了《关于峨眉山市2019年上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峨眉山市2019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关于调整完善峨眉山市应急委员会的请示》《关于贯彻落实乐山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精神的请示》《关于成立峨眉山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关于成立第五届中国(四川)国际旅游投资大会和第六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等事项。
会议强调,要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放管服”改革、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对政府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会议强调,严禁越权发文。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严禁以部门内设机构名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增加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者减少法定职责;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增加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规定出具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的内容等。严禁重复发文,对内容相近、能归并的尽量归并,可发可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严禁照抄照搬照转上级文件,以文件“落实”文件。
会议强调,要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政府治理能力。要进一步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范围、主体、程序、职责和责任,建立健全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
会议议定,同意峨眉山生态环境局《关于峨眉山市2019年上半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督查室对照报告对各部门、乡镇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市住建局负责加强在建工地扬尘管控;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乐九片区道路扬尘管控,九里镇、乐都镇配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加强餐饮油烟管控。市住建局牵头,海天水务提标(DB51)改造须在2019年底前完成。所需经费由市财政予以保障。本议题报市委常委会审定。
会议议定,同意《峨眉山市2019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各乡镇、部门要抓好防汛等重点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值守;收到降雨量50毫米以上天气预报时,各乡镇主要领导须在本乡镇值守,并提前转移受威胁群众。各部门、乡镇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8月份集中休假期间,各部门、乡镇要安排好休假期间工作和在家主持工作领导,落实好值班值守。本议题报市委常委会审定。
会议议定,同意《关于调整完善峨眉山市应急委员会的请示》。
会议议定,同意《关于贯彻落实乐山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精神的请示》。本议题报市委常委会审定。
会议议定,同意《关于成立峨眉山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本议题报市委常委会审定。
会议议定,同意《关于成立第五届中国(四川)国际旅游投资大会和第六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本议题报市委常委会审定。
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网站标识码:5111810008 蜀ICP备05015831号-1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