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卢翔云等35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任命:
卢翔云同志为市文化旅游和度假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1年);
高雅琴同志为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龙华军同志为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刘秀诚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贾翔同志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试用期1年);
李林同志为市公安局副局长;
郑嘉同志为市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何强同志为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敏同志为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翔同志为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试用期1年);
耿耘同志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刘波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苟震东同志为市水务局副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兼);
杨斐同志为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熊瀚同志为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总规划师(试用期1年);
童琳同志为市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夏安伦同志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夏欢同志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试用期1年);
罗幼云同志为市经济合作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张波同志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宋敏敏同志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
徐冉同志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刘松同志为市行政学校副校长(试用期1年);
王飞、杨飞同志为市档案馆副馆长(试用期1年);
张夷同志为市志办副主任;
杜思润同志为市志办副主任(试用期1年);
傅冬梅同志为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1年)。
免去:
周涌、杨旭焰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王敏同志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刘波同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卢翔云同志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杨斐同志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总规划师职务;
万庆红同志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夏安伦同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职务;
万进宏同志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余新同志市行政学校副校长职务;
黎驰雨、舒缅宁同志市档案馆副馆长职务。
因机构更名,张波同志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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