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任命:
刘华同志为市水务局副局长;
蒋明同志为市观音岩水库建设管理处处长;
吴华东同志为市林业局副局长;
雷焱同志为市民政局副局长;
姒敏同志为市防震减灾局副局长;
徐国祥同志为市新农办主任;
陈瑜同志为市森林公安局局长、森林公安警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
刘春军同志为市职技校副校长(试用期1年);
黄光寿同志为市职技校副校长(试用期1年);
胡文钧同志为市职技校副校长(试用期1年);
胡贵权同志为峨眉一中副校长(试用期1年);
吴勇同志为峨眉一中副校长(试用期1年)。
免去:
丁成钢同志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王杰同志市森林公安局局长、森林公安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永超同志峨眉一中副校长职务;
谭伯君同志市职技校校长职务;
李家俊、徐发庆、毛建鸣同志市职技校副校长职务。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2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法院,
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经研究决定,任命:
刘华同志为市水务局副局长;
蒋明同志为市观音岩水库建设管理处处长;
吴华东同志为市林业局副局长;
雷焱同志为市民政局副局长;
姒敏同志为市防震减灾局副局长;
徐国祥同志为市新农办主任;
陈瑜同志为市森林公安局局长、森林公安警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1年);
刘春军同志为市职技校副校长(试用期1年);
黄光寿同志为市职技校副校长(试用期1年);
胡文钧同志为市职技校副校长(试用期1年);
胡贵权同志为峨眉一中副校长(试用期1年);
吴勇同志为峨眉一中副校长(试用期1年)。
免去:
丁成钢同志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王杰同志市森林公安局局长、森林公安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永超同志峨眉一中副校长职务;
谭伯君同志市职技校校长职务;
李家俊、徐发庆、毛建鸣同志市职技校副校长职务。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2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法院,
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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