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池镇2025年第1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建设的批复
龙池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龙池镇2025年第1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龙府〔2025〕1号)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将你镇苦蒿坪村11组,凤凰村3组0.2127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1352公顷,园地0.0257公顷,其他农用地0.0518公顷),合计0.2127公顷土地转为建设用地,作为龙池镇2025年第1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三、农用地转用批准后,专项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由你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确保农村村民住宅合法合规建设,保障农村村民住宅的合法权益。
附件:龙池镇2025年第1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情况明细表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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