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符溪镇2024年第1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建设的批复
符溪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符溪镇2024年第1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符府〔2024〕2号)收悉。受省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将你镇明星村6组0.0288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0182公顷,林地0.0089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7公顷),合计0.0288公顷土地转为建设用地,作为符溪镇2024年第1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三、农用地转用批准后,专项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由你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确保农村村民住宅合法合规建设,保障农村村民住宅的合法权益。
附件:符溪镇2024年第1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情况明细表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