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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峨眉山市符溪镇等10个乡镇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22〕7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峨眉山市符溪镇等10个乡镇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制定完成并经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技术专家审查组审查通过


现将峨眉山市符溪镇等10个乡镇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即日起执行,原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附件:1.峨眉山市符溪镇等10个乡镇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表1—表14)


2.峨眉山市符溪镇等10个乡镇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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