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四批峨眉山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现将峨眉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小组确定的第四批峨眉山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项予以公布如下:
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资源,是重要的“城市名片”,各镇、乡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精神和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2013年8月28日
现将峨眉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小组确定的第四批峨眉山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4项予以公布如下:
| 序号 | 编号 | 名 称 | 申报单位 | 保护单位 |
| 一、民间手工技艺(共2项) | ||||
| 01 | Ⅷ-1 | 峨眉糕制作技艺 | 峨眉山好心情旅游食品有限公司 | 峨眉山好心情旅游食品有限公司 |
| 02 | Ⅷ-2 | 峨眉扎染传统技艺 | 峨眉山市文化馆 | 峨眉山市文化馆 |
| 二、传统医药(共2项) | ||||
| 03 | Ⅸ-1 | 峨眉山马氏骨科 | 峨眉山市图书馆 | 峨眉山市图书馆 |
| 04 | Ⅸ-2 | 万氏创面敷贴技法 | 峨眉山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峨眉山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资源,是重要的“城市名片”,各镇、乡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精神和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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