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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各部门,景区管委会各部门:


现将《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8日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


若干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改财金〔2022〕271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和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四川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川发改财金〔2022〕11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在落实好已出台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若干措施。


一、严格执行国省支持政策。对《若干政策》《实施方案》中明确的2022年延续实施或新增的面向服务业市场主体的减税降费政策、金融支持政策、社保就业支持政策、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政策和其他专项支持政策,各相关部门制作“政策明白卡”,确保相关政策宣传到县域内每一个服务业市场主体,设立专窗、专班办理,建立台账,逐一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景区旅游文化局(第一个逗号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实施财政补贴支持政策。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减轻服务业企业负担,从年度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设立服务业发展专项纾困扶持资金。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2022年4月至9月房租。在我市境内从事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含住宿业、旅行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2年4月1日至9月30日用水费用,按现行政策的70%结算。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市场主体资格进行认定。〔责任单位:市国资金融局、市财政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乡镇(街道),景区旅游文化局,峨眉发展〕


三、实施免费核酸检测支持政策。在我市境内从事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含住宿业、旅行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组织一线员工实施的定期核酸检测,所需费用由本级财政承担。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市场主体资格进行认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局,各乡镇(街道),景区旅游文化局〕


四、加大对服务业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政府从年度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设立贷款风险补偿金和服务业贷款贴息资金,银行按照风险补偿金的20倍确定全市授信总额,引导金融机构对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演艺、餐饮、住宿等服务行业市场主体扩大信贷投放;对政策有效期内发放的服务业市场主体用于与本单位主营业务发展相关的贷款,按照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予以一年期LPR报价40%的贴息。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担保主体资格进行认定。(责任单位:市国资金融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景区旅游文化局,人行峨眉山市支行)


五、加大“政采贷”金融服务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在零售业、餐饮业、旅游业等领域中积极推广“政采贷”金融产品,加大对上述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国资金融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景区旅游文化局,人行峨眉山市支行)


六、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担保贴息资金政策。政府设立创业担保贷款担保贴息资金500万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BP以下的利息,由创业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由本级财政予以贴息。(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国资金融局,人行峨眉山市支行)


七、实施培训补贴稳岗扩岗政策。鼓励服务业市场主体开展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对受疫情影响的各类服务业市场主体为本单位实际用工的从业人员开展与本单位主营业务相关的各类线上职业培训,按照规定给予线上职业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八、实施政府采购平等对待政策。政府采购住宿、会议、会展、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级相关部门)


九、积极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文旅主题消费活动等,可按规定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服务事项。(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十、落实组织保障措施。市级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配合,抓好政策宣传贯彻落实,抓紧出台具体政策实施办法,及时跟踪研判相关困难行业企业恢复情况,确保政策有效传导至市场主体,支持企业纾困发展。各有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联系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指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相关纾困扶持措施,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反馈行业发展动态、难点问题、企业诉求和政策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景区各部门〕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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