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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袁东风等3名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奖励的决定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近年来,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和谐稳定,涌现出了一批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他们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遭受威胁时挺身而出,为平安峨眉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按照《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袁东风、王兵、李邦宣等3名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奖励。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的英勇精神,学习他们舍己为人的高尚品格,学习他们担当奉献的可贵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让见义勇为成为新时代社会风尚。


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体制,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各方主体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依法开展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工作,及时确认、奖励见义勇为行为,加强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保护,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见义勇为精神引领作用,推动全社会关心见义勇为事业、关爱见义勇为人员、参与见义勇为行为,形成崇尚模范、争当模范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峨眉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峨眉山市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20221010


附件


峨眉山市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


先进个人名单


袁东风    峨眉山市绥山镇滨河路社区居民


王  兵    峨眉山市符溪镇丰收村村民


李邦宣    峨眉山市峨山街道彭桥村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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