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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刘恩良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2018年7月21日下午,刘恩良同志在峨眉山清音阁景区河边游玩时见小孩落水,他不顾个人安危,成功营救落水小孩。刘恩良同志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的紧要关头,挺身而出,临危不惧,谱写了一曲动人心魄的正气之歌。

  为表扬先进,弘扬正气,鼓舞和激励全社会发扬见义勇为精神,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市政府决定授予刘恩良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各乡镇、各部门要广泛深入地宣传见义勇为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刘恩良同志为榜样,努力倡导和树立文明向上的社会风气,使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在我市发扬光大。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4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监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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