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峨眉山市加快建设质量强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峨眉山市加快建设质量强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峨眉山市人民政府2017年10月13日峨眉山市加快建设质量强市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质量强市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和《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加快建设质量强市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发〔2014〕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一)产品质量目标任务。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建立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检测体系,推广先进技术手段和现代质量管理方法,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食品、药品、农产品、消费品等民生产品风险监测和抽查力度,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区域监管和分类监管制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劣违法行为。加快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推动产品向优质化、品牌化发展。到2020年,全市食品、药品、农产品、消费品质量安全稳定优良,强制性产品认证100%覆盖,监督抽查合格率位列乐山市前列。(二)工程质量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政府监督、行业自律、企业负责、中介服务、用户评价监管体系,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加强工程抗震设防,增强公共建筑抵御地震灾害能力。完善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企业争创“鲁班奖”、“天府杯奖”,打造一批工程建设品牌企业。到2020年,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实施50%节能标准比例达到100%,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发生,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显著提高。(三)服务质量目标任务。建立健全生产性服务业标准体系,不断提高生活性服务业质量。以品牌为载体,支持我市服务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大力提升外包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信用评价、品牌价值评价、认证认可等专业服务质量。到2020年,服务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基本建立,生活性服务业用户满意度指数达90%以上,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指数达85%以上,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制定或修订服务业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四)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加强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加强环境综合治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强化实施在线监测,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加强工业大气和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限期淘汰黄标车。推进清洁生产,深入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促进节能减排。到2020年,我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以上,集中式水源地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均值小于等于56分贝、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均值小于等于70分贝,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五)产业质量目标任务。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导向,加快改造传统行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建立产业创新发展体系,形成新型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加快发展电子信息(物联网)、新能源、新材料、现代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发展壮大优势产业作为主攻方向。到2020年,力争新兴产业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提高到48%。统筹推进冶金建材技术改造和过剩产能化解,使产业结构更加合理,产业体系更加完善,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产品、工程、服务三大实体质量有效提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形成相融并进、多点多极竞相发展的新格局。二、工作重点(一)推进质量创新工程。依托国家技术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专项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加大对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前沿先导技术的研发,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质量管理理论、方法和应用技术研究,加快建设一批质量创新孵化基地和质量教育基地,引领企业和区域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加强产品创新、品牌创新、产业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进一步夯实以技术、标准、品牌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发展基础。(二)推进质量标准工程。以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引导企业加强技术标准研制,积极参与或主导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制定,推动优势技术向标准的集成转化,占领产业“制高点”。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增强实质性参与标准化活动的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加快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对国外技术标准的风险预警,建立有效应对国际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机制。(三)推进质量品牌工程。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鼓励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省政府质量奖、四川名牌、四川省著名商标、“天府杯”优质工程。落实品牌发展政策措施,按国家、省、乐山市有关规定,对质量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予以表扬奖励,营造品牌发展良好环境。围绕新型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重点工程,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和企业,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充分利用我市特色文化、独特资源和地理、气候特征,打造和培育一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华老字号产品。(四)推进质量诚信工程。充分利用乐山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交换中心,整合质量安全监管信息资源,建立健全质量信用评价标准,积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规范发展质量信用服务机构、评价机构,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促进质量信用产品的推广应用,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实施质量信用“黑名单”制度,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开展质量诚信制度与文化建设,培育诚实守信的企业文化。(五)推进质量惠民工程。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计量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完善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和处置机制,防范和处置食品、药品、日用品质量安全及重大工程质量等突发事件,切实增强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处置能力。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加强对产品、服务、工程、环境质量监督,完善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区域监管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质量问题。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峨眉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承担日常工作(具体职责见附件)。各乡镇、市级有关部门要将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纳入工作规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质量强市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二)加大政策扶持。增加对质量工作的财政投入,建立稳定的质量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将质量强市建设相关经费纳入有关部门综合预算,重点支持质量标准体系、质量监督抽检、重点质量工程、品牌建设等质量发展工作,为建设质量强市提供有力保障。鼓励银行、保险和担保机构加大对品牌企业的扶持力度。(三)加快人才培养。建立质量工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大力培养高层次质量管理人才和质量技术专门人才,培养一批质量技术学术学科带头人。各乡镇、市级有关部门要支持企业开展质量管理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建立质量工程师、设备监理工程师、首席质量官等制度,加大对质量专业人才的培养选拔力度,在户籍、教育、薪酬等方面制定吸引质量管理优秀人才的措施,引进和培养高级质量管理人才,提高我市质量管理、质量保障的能力与水平。(四)强化质量法治。完善质量法制环境,各乡镇、市级有关部门要将质量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全民普法教育规划,积极开展全民质量法制教育。严格质量执法,落实质量行政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质量违法行为,健全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引导资源要素向优质产品、优质工程、优质服务和优美环境、优势产业集聚。附件:峨眉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附件峨眉山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一)负责全市质量强市工作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宣传教育、检查考核等工作。(二)安排部署全市质量强市工作任务,组织对各小组质量强市工作规划、年度工作、阶段性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三)按照乐山市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每年对成员单位实施质量强市工作进行考核。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一)负责全市质量强市日常工作。(二)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全市质量强市工作总体规划、激励机制、效能监察、考核评估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三)协调、指导各小组出台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其及时发布有关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产业质量的相关信息。(四)负责质量强市工作的信息统计和分析,收集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产业质量小组的工作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质量强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产品质量组、工程质量组、服务质量组、环境质量组、产业质量组等5个工作组。(一)产品质量组。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下,制定产品质量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督促检查产品质量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全市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调查处理意见和建议。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责任单位由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组成。(二)工程质量组。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下,制定工程质量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督促检查工程质量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全市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件调查处理意见和建议。市住建局牵头,责任单位由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安监局、市水务局、市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组成。(三)服务质量组。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下,制定服务质量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督促检查服务质量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全市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处理意见和建议。市商务局牵头,责任单位由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局、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成。(四)环境质量组。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下,制定环境质量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调查统计环境质量状况,督促检查环境质量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全市重大环境质量事件处理意见和建议。市环保局牵头,责任单位由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组成。(五)产业质量组。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领导下,制定产业质量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调查统计产业质量状况,督促检查产业质量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全市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的意见和建议。市经信局牵头,责任单位由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组成。市委宣传部、市统计局、市政府法制办按照各自部门工作职责,结合我市实际,做好质量强市的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保障等工作。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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