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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峨眉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峨眉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6日

  峨眉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进一步提高全市人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建设“健康峨眉”,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川府发〔2016〕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政府履行体育公共服务职能,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提升全民健身现代治理能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25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7万,群众身体素质稳步增强。全民健身的教育、经济和社会等功能充分发挥,与各项社会事业互促发展的局面基本形成,全民健身成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拉动内需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动力源。具有峨眉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

  二、主要任务

  (三)大力弘扬体育文化,发挥特色文化遗产的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开办专栏,举办讲座,播发宣传片、宣传画,出版体育健身图书、音像制品,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宣传体育健身文化,弘扬健康新理念,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和参加体育健身的社会风气。

  将体育文化融入全民健身赛事活动的全过程,引导群众践行“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理念,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促进形成自强不息、拼搏进取、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状态。大力挖掘传承传统体育文化,积极打造具有峨眉特色的体育文化,特别是峨眉武术文化。加强体育文化交流,广泛开展“体育下乡”、“结对子、种文化”等主题活动。

  (四)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品牌赛事活动。定期举办群众基础好、参与度高、覆盖面广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重点突出群众体育的健身性、参与性、趣味性。继续办好登山、冬季长跑、“养生杯”太极拳比赛、健身气功比赛、峨眉武术比赛、广场体育等具有峨眉特色的传统全民健身活动。坚持在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开展青少年武术、田径、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业余训练和全民健身赛事体系。改革和完善办赛模式,举办好2017年的第七届世界传统武术锦标赛和两年一届的中国·四川国际峨眉武术节。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老年人体育工作,推动老年人健身常态化。支持各部门、各行业结合实际,发挥资源优势,打造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推动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与全运同行、与省运、与乐山市运同行。

  进一步丰富全民健身活动内容。大力发展健身跑、健步走、骑行、登山、徒步、游泳、球类、广场舞、棋类、桥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赛车、轮滑、滑翔、极限运动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休闲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扶持推广峨眉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养生导引、健身秧歌、体育舞蹈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不断满足各类人群的健身需求。

  (五)积极发展体育社会组织,激发全民健身社会活力。积极发挥全市性体育社会组织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专业指导服务等方面的示范作用。把体育总会建设成为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实现市、乡镇、村(社区)体育组织全覆盖。加强各级各类单项、行业、人群体育组织和农村、城市社区体育组织建设,重点培育发展在基层开展体育活动的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鼓励基层体育组织依法依规进行登记。

  重视发挥基层体育组织和健身骨干在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作用,引导、服务、规范其健康发展。继续组织好锻炼指导型、技能传授型社会体育指导员以及其他社会体育骨干的培训、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每年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00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总人数达到2000人以上。全市各乡镇、社区范围内均有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总体年龄结构得到改善。

  (六)着力改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条件,形成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建立峨眉山市全民健身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并加以综合利用。着力构建市、乡镇、村(社区)三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06平方米。城市重点建设多功能运动场和小型多样的健身设施。农村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现乡镇、社区健身设施全覆盖。积极利用社会资金,结合城市公园、旅游景区和新农村的规划与建设,合理利用公园、绿地、景区、城市广场等场所建设休闲健身场地设施,推进体育设施建设与社区建设、环境建设、城市建设同时规划、同步建设。

  公共体育场馆全部免费、低收费向市民开放。体育主管部门要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制度,把免费、低收费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名称、具体开放时间及相关要求等向社会公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鼓励民营体育场馆对群众免费、低收费开放。积极创造条件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要向学生开放体育设施,并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提高体育资源利用率。

  (七)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多元功能,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结合“健康四川”总体发展战略,以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养老、助残等事业发展,统筹谋划全民健身重大项目工程,发挥全民健身在促进素质教育、文化繁荣、社会包容、民生改善、健身消费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围绕我市丰富的旅游资源,探索加强竞赛表演、水上漂流运动、户外运动、康养健身等体育运动项目与旅游的融合发展。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将全民健身作为主动健康的手段,推进疾病防治关口前移,促进治“未病”,减少亚健康,为建设“健康峨眉”服务。推动全民健身与养老、助残等事业融合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努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通过发展全民健身,带动健身服务业发展,推动相关体育产业发展,努力提高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所占的比重。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技术开拓全民健身产品制造领域和消费市场,拉动体育健身消费,努力提高体育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的比重。

  (八)强化全民健身发展重点,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向农村延伸。着力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和重点人群、项目发展。以农村社区和新农村聚居点等为重点促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实施体育惠民工程,重点扶持贫困地区发展全民健身事业。

  青少年是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人群,要大力加强学校体育教育,将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和养成健康行为方式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保证学生在校的体育运动场地和设施。强化体育课和课外活动,落实每天校内锻炼1小时。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考核体系,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积极开展业余体育训练,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帮助青少年提升身体素质、掌握运动技能、培养锻炼兴趣,形成终身体育健身的良好习惯。按照“有组织、有场地、有经费、有骨干、有活动、有制度”的要求,加强老年人体育工作,推动老年人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创新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体育模式,吸引更多的职工参与体育锻炼。引导农民将传统健身方式与现代体育活动结合,因地制宜进行体育锻炼,在传统节日和农闲季节广泛组织开展农民体育健身赛事活动。推广妇女健身方法,引导妇女参加适合其特质的体育健身活动。从娃娃抓起,积极开展幼儿体育活动。

  加快发展足球运动。把建设足球场地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因地制宜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多样化的足球场地。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抓紧完善常态化、纵横贯通的中小学足球竞赛体系。积极倡导和组织形式多样的社会足球活动,举办市级联赛、中小学足球联赛,打造具有峨眉特色的业余足球联赛品牌,力争2020年参赛人数达到5000人次,推动足球成为群众普遍参与的全民健身活动。

  三、保障措施

  (九)强化政府的体育公共服务职能。要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把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将相关经费列入市级财政预算,把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年度民生实事加以推进和考核,构建功能完善的综合性基层公共服务载体,切实履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市政府办、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老龄办等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的峨眉山市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全市全民健身重大事项。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智库介入的大群体工作格局。要加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组织领导协调机制,确保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深入推进、落到实处。

  (十)落实投入与各项保障政策。市财政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财政投入。专款专用好体彩公益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政府补贴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体育场地设施,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制定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目录、办法及实施细则,加大对基层健身组织和健身赛事活动等的购买比重。继续实施业余教练在中小学校开展业余训练的训练补助。落实好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捐赠。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健身设施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

  (十一)推动全民健身科学化。做好全民健身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市国民体质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定期开展体质测试工作,开具运动处方,推荐科学健身方式方法,为群众科学健身服务。举办科学健身知识讲座,编辑科学健身知识资料,推广科学健身方法和健康生活方式,推动体育生活化。积极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提升全民健身科技水平。鼓励企业参与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平台建设,把运动场馆设施、健身人群、健身指导、赛事活动等资源融为一体,打造全民健身信息化工程,提升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

  (十二)加强全民健身安全监管。加强对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的安全管理和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参与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游泳、攀岩、滑雪、潜水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活动进行安全监管。加强对健身活动场地、设施和器材的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公众参加健身活动的安全。

  (十三)建立全民健身绩效评估和激励机制。施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颁发体育锻炼标准证书、证章,建立多渠道、市场化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在贯彻《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四川省和乐山市的相关规定给予表扬。

  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按照国家全民健身相关规范和评价标准,对全民健身发展水平进行全面评估,对重点目标、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峨眉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要求,做好任务分工和监督检查,开展行政监督与包括媒体在内的多方监督,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确保本实施计划落到实处。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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