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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唐世涛等3人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镇、乡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2015年以来,我市广大人民群众在参与维护社会治安中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的先进人物。他们面对违法犯罪行为,不怕流血牺牲,挺身而出,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新风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倡导社会正气,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市人民政府决定表彰唐世涛等3人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名单如下:

  唐世涛峨眉山市绥山镇居民

  郑权峨眉山市绥山镇居民

  雷国富峨眉山市符溪镇澜凼村村民

  各镇乡、各部门要广泛深入地宣传见义勇为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使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在我市发扬光大。全市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无私无畏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见义勇为的精神,努力倡导和树立文明向上的社会风气。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2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2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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