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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意见

  各镇、乡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关于农村公路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四川省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15〕5号),按照坚持“政府主导、突出重点、协调发展、以人为本”的工作思路,现就我市农村公路(县道、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养护、资金管理、运输协调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发展任务

  (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以及市人大第十六届四次会议精神为指导,遵循“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健全机制、分级保障”的方针,全面深化公路体制改革,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分级建立公共财政保障机制,促进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努力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总体要求,提高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发展任务。着力构建“外通内联、通村畅乡、人便于行、货畅其流、安全便捷”的农村公路交通运输网络;健全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和建设、管理、养护、运输协调发展机制;突出加快建设、养护管理、运输安全三个重点;推进通达通畅工程建设、县乡道改造提升工程建设、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农村公路设施建设四项建设。到2020年,全市农村公路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网络基本形成,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显著提升,运输规范有序,实现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二、完善体制,明确责任

  (三)市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发展的责任主体,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输工作。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我市农村公路发展支持政策,督促指导镇、乡人民政府落实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好农村公路发展计划。

  (四)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编制全市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具体指导实施建设、养护和运输年度计划,开展农村客货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农村公路质量监管,监督指导镇、乡人民政府做好乡道日常养护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农村公路发展上级补助资金,落实地方自筹资金,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五)镇、乡人民政府负责协助做好农村公路项目实施工作;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乡道的日常养护和编制村道的大中修工程计划,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村道建设和日常养护工作,做好农村客货运输源头监管工作。村民委员会具体承担村道建设和日常养护工作。

  (六)农村公路建设责任主体。县道、通乡公路和乡与乡之间联网路建设实行项目法人制,由市交通运输局组建项目法人。村道建设在镇乡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和市交通运输局的支持指导下,由村民委员会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实施。镇、乡客运站在市交通运输局的指导下,由镇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和管理,简易站和村招呼站由各镇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和管理。

  三、健全公共财政保障机制

  (七)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输发展资金纳入我市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对纳入国家和市规划支持的项目,地方自筹资金要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八)拓宽资金来源。统筹考虑地方公共财政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和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来源,整合各类扶贫和涉农项目中可用于交通发展的资金,加大农村公路发展投入力度。鼓励个人和企业捐款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鼓励利用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投资农村公路建设;鼓励和引导农民依法采取民主议定的方式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

  (九)强化绩效评价。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依法开展农村公路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按年度对农村公路财政资金投入、支出和使用管理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农村公路项目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促进建管养运协调发展

  (十)加强规划衔接。坚持一体化发展思路,科学编制农村公路发展规划,注重农村公路与高速公路路网、国省干道路网、城市道路路网和水路、铁路等交通方式的衔接互补,统筹协调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输各个环节,充分发挥综合交通规划的引领作用;加强农村公路发展规划与农村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村镇布局优化的衔接,发挥农村公路的先导作用,方便广大人民安全便捷出行。

  (十一)统筹协调推进。同步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输工作;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同步建设管理养护和客运设施,同步做到路通车通,同步安排落实管理养护工作。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规章制度,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起草《峨眉山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办法》和《峨眉山市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办法》。

  五、全面提升农村公路路网服务水平

  (十二)推进四项建设。深入推进通达通畅工程建设、县乡道改造提升工程建设、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农村公路设施建设四项建设。2015—2017年,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重点实施的四项建设,提升全市农村公路整体服务水平。

  (十三)提升质量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地理条件,分类确定技术标准和建设重点,合理把握建设规模,控制工程造价。尽量利用原路改造,尽量不占用耕地。新(改)建农村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按等级公路标准建设。原则上县道不低于三级公路技术标准,乡道和通往建制村的村道不低于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县道路面宽度原则上不低于6.5米,乡道路面宽度原则上不低于5.5米,路面宜采用水泥路面或沥青路面。村道路面宽度原则上不低于4.5米,并严格按相关规定设置错车道和排水、挡防设施,主要采用水泥路面,路面结构原则上要有碎石调平层和水稳层。市交通运输局要建立农村公路质量监督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公路质量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和社会监督作用,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工程质量水平。镇乡客运站及村招呼站要按照经济实用、便民利民的要求,利用现有房屋和场坝,因地制宜建设。

  六、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十四)明确管养职责。市公路养护段具体承担农村公路桥梁管理养护工作、县道的日常养护和组织实施县道、乡道大中修工程,对村道公路进行监督指导。乡(镇)交通管理站具体承担乡道的日常养护和组织实施村道大中修工程。村民委员会具体承担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建立以村规民约为核心的多形式养护制度,发挥群众爱路、护路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建立和健全专业养护与群众养护相结合,常年养护与季节养护、流动性养护相结合方式。积极推行和完善多种形式的养护责任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专业化队伍承担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十五)健全管养机构。在现有人员编制和机构范围内,建立配置合理、运作高效、保障有力的市级公路养护与应急保通体系。建立健全乡(镇)交通管理站,加快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站(道班)。建制村要有人员相对稳定的管养队伍,负责村道的日常养护。

  (十六)加强路政管理。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综合治理”原则和“市级统一执法,乡、村协调执法”方式,建立市级有路政管理机构及路政执法人员、乡(镇)有路政监管人员、村有护路员的路政管理体系。市路政管理大队要加强县、乡道公路路政管理,加大农村公路日常巡查力度,加强已建成农村公路的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完善峨九路、峨川路、九沙路等农村公路治超站场建设,依法保护路产、维护路权。市路政管理大队要加强与镇乡人民政府和住建、公安、林业、国土等部门的协作,共同做好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农村公路的路产、路权,严禁占路为市和在公路上乱堆乱放。严禁在农村公路上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各镇乡、村要通过制定乡规民约,保障乡村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

  七、协调发展客货运输

  (十七)加强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和管理。按照“建、管、养、运一体化”发展思路,统筹协调农村公路和农村客运的发展。加快规划建设以城区为中心、连接镇乡、通达建制村的农村客运网络。农村客运站(码头)建设和管理由所在镇乡人民政府负责,承担对农村客运站(码头)的安全源头管理责任,交通部门负责技术指导和行业管理。

  (十八)积极发展农村客运。严格落实市财政对农村客运车辆按照不低于其保险费金额70%予以补贴和通村客运座位补贴等扶持政策。整合城乡客运资源,培育集约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的经营主体,简化行政审批手续,采取优惠等办法,吸引有资质、有规模、管理力度强、经营规范的专业运输企业参与农村客运。完善农村客运网络,创新客运组织形式;在满足农村客运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城镇化水平和居民出行密度较高的镇乡稳步实施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加强农村客运市场监管,打击非法客运,规范农村客运市场秩序。

  (十九)加快发展农村物流。优化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市级配送中心、乡(镇)物流场站、农村网点三级物流网络体系。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群众参与,创新农村物流运输发展模式,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运输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提升农村物流服务水平。

  (二十)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建立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眉山市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峨府办函〔2015〕8号)要求,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农村道路、水上交通及客运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继续推行农村客运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运用科技信息手段加强车辆运行监管。

  八、加大组织领导保障力度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成立峨眉山市农村公路发展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输工作,组织落实配套资金及相关保障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运输局。各镇乡人民政府要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专人专职负责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输工作。交通、财政、农业、国土、水务、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确保农村公路建设顺利进行。市目标办将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纳入各镇乡及市级有关部门目标考核。

  附件:峨眉山市农村公路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9日

  附件

  峨眉山市农村公路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袁仕伦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辜廷齐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卞 茜 市政府副市长

  曾玉超 市政府副市长

  王 宾 市政协副主席、市住建局局长

  成 员:文 静 市政府办主任

  胡仕文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全胜 市财政局局长

  王 兵 市发改局局长

  杨 武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熊宗良 市农业局局长

  刘建明 市水务局局长

  邹利琼 市林业局局长

  张富贵 市安监局局长

  黄晓琴 市环保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运输局,由胡仕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鞠明辉、叶兴无同志兼任副主任。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旅开区管委会党政办,

  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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