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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并联审批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审批效率,促进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加快我市“全国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县”建设,按照“合法、效能、责任”原则和“创造最省、最快、最捷行政效能,创新省时、省心、省钱便民服务”工作要求,经市政府2014年6月25日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就加强我市并联审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改进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涉及发改、住建、国土、环保等18个部门、33项审批事项。市发改局、住建局要根据我市实际,分环节分别牵头制定工作方案,理顺、规范并联审批操作流程。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并联审批工作的指导、协调,充分发挥并联审批机制优势,将全市重点项目和部分招商引资项目纳入并联审批,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通过联席会、专家会、现场会等开展会商、会审、会签;推行全程代办、集中现场踏勘、预约服务、绿色通道等,逐项目跟踪落实,逐环节跟踪办理,确保并联审批和代办服务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二)规范企业设立登记并联审批。市工商局要进一步优化企业设立登记并联审批流程,制定“一表制”办事指南和工作流程,将申报新设立内资企业的审批全部纳入并联审批,并主动加强与市公安局、峨眉山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部门对接,确保审批过程方便、高效、透明。市政务服务中心要积极协调工商、公安、质监和税务部门,按照“一窗受理、提前介入、信息共享、抄告相关、同步审查、限时办结”的要求,以统一模式运行。

  (三)完善涉及城管领域并联审批。市城管局要进一步简化涉及城管领域并联审批工作流程,参与部门要提升初核初审时效。必要时,扩大涉及城管领域并联审批范围。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协调住建、国土、环保、公安、食药、卫生、文广新等更多部门提前介入,参与并联审批初核初审。

  (四)推行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并联审批。其他凡涉及两个及以上审批部门的事项,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逐部门、逐事项列出清单,分流任务,全部实行并联审批,切实解决办事群众在多个部门窗口来回跑,审批部门之间互为前置、相互制约问题。

  二、工作要求

  (一)杜绝互为前置,限时办结。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原则上一律取消。在并联审批过程中,实行“一家牵头,一窗受理,一表申请,集中踏勘,当场确定,会审会签”方式,快速完成审批,变申请人找多个窗口为部门间走流程,杜绝职能部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同一环节互为前置条件的现象。对确有疑问的“非典型”项目,建立健全“2+X”会审机制,由牵头部门与政务服务中心共同召集相关部门单位,通过“圆桌”会议联合审批,实现审批流程标准化、环节整体化和进度同步化。对符合产业政策的重大投资项目,可以特事特办,采取一事一议、开辟绿色通道的方式优先办理,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二)解决“两集中两到位”,落实授权。行政审批事项向本部门一个股室集中、行政审批股室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权在政务服务中心本部门窗口授权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落实到位,为并联审批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基础。

  各行政审批部门要调整充实窗口工作人员,按照德才兼备原则,把思想品质好、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干部选派到窗口工作,将不符合条件、不适合在窗口工作的人员及时调离。在政务服务大厅常设窗口的行政审批部门,都必须按规定刻制“行政审批专用章”,签订授权委托书,确定首席代表责、权、利;除政府投资项目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集中到政务服务大厅“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不得再搞“体外循环”。特别是涉及并联审批的项目,只能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接件、受理、出证。相关审批部门对参加并联审批联席会人员要“实质性”授权,确保能当场提出审查或审批意见。确需委托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或需经审批部门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应在联席会上作出说明,明确办结时限。

  (三)打通关键环节,畅通流程。审批时限要在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缩短一半的基础上,再压缩1/3以上,同时必须确保审批工作质量。在依法审批的前提下,不断改进审批流程。牵头部门主动服务,加强同级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推进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联网运行,扫除审批部门间、审批环节间和层级间的“中梗阻”现象。按照程序优化、时间缩短、成本最低的要求,发改部门牵头负责投资建设项目立项环节并联审批,快速推进项目生成落地。住建部门牵头负责投资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环节并联审批,精简优化审批流程;试行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适当分离,集中解决项目设计图纸在规划、建筑、消防、防震、防雷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并联审批时不掉链、不脱钩、零延误。工商部门牵头负责企业设立登记并联审批,简化办事流程,以优质服务确保注册登记制度改革落到实处。城管部门牵头负责涉及城管领域并联审批,通过对12种经营项目的初核初审,实现监管前移,确保城市建设、发展有序推进,维护经营业主合法权益。

  (四)纳入代办服务,全程参与。发挥市政务服务中心主导作用,按照“业主委托、无偿代办、全程服务、合法高效”的原则,提供全部或部分代办服务。对重大投资项目落地生根、开工建设所需办理的所有手续,市政务服务中心会同牵头部门进行逐项梳理,对涉及的前置条件、审批环节、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等向业主一次性告知,指导其分清轻重缓急,有序安排、积极推进,确保项目申报和开工建设“两不误”;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先期介入、提前指导、全程参与,协助提供要素保障和办理其他公共服务事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编办、市政府法制办、监察局、政务服务中心,以及发改、住建、工商、城管、国土、环保、质监、国税、地税、卫生、食药、文广新、交通等相关审批部门为成员的并联审批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全市并联审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并联审批工作涉及部门单位多,且与后续监管工作息息相关,所涉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并联审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做到安排周密、责任落实、措施有力。

  (二)强化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并联审批工作纳入行政效能监察范围,对在并联审批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而造成重大损失及不良影响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严格问责。将行政审批窗口作为廉政风险防控节点,定期抽查行政审批业务办理情况,对存在违反“两集中两到位”规定虚假授权、体外循环、两头受理、暗箱操作,以及存在办事“潜规则”,利用审批“吃、拿、卡、要”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严格责任追究。

  (三)完善考核。市效能办、政务服务中心要尽快制定并联审批工作考核办法,加强日常工作协调、管理和考评,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对部门窗口及工作人员绩效奖惩,以及相关部门年终专项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峨眉山市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

              2.峨眉山市企业设立登记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

              3.峨眉山市涉及城管领域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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