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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2025年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24〕10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准确掌握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全市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全市人口发展状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本次调查将在全市抽取若干个调查小区,在每个调查小区抽取住户样本,调查对象为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调查人口数约为全市总人口数的1%。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峨眉山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详见附件)。协调小组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属地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精心组织实施调查工作,及时解决调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坚持依法调查。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全流程加强对调查对象个人信息保护,各级调查机构及其调查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


(三)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充分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提升调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四)做好宣传引导。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内容和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峨眉山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59



附件


峨眉山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廖学松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高雅琴    市政府办副主任


马  越    市统计局局长


刘秀诚   市发改局(市数据局)副局长


  嘉    市公安局副局长


冯  軏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  员:陈红燕    市委宣传部机关党委书记


吴  限    市教育局副局长


郭  艳    市民政局副局长


宋叶舟    市财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熊  艳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书记


  蔚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市农业农村局总经济师


曾晓华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徐  涛    市统计局副局长


万  静    市医保局副局长


谭  韬    市民宗局副局长


黄海峰    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主任


李海召    乐电峨眉公司副总经理


李如松    国网峨眉山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协调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协调小组会。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处理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常务副主任分别由市统计局局长马越、副局长徐涛担任。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开展依法统计、依法调查新闻宣传工作;负责调查涉及的互联网有关舆情管控工作。


市发改局(市数据局)负责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协调通讯运营商提供调查所需的有关数据。


市教育局负责协调学校配合做好在校生等人群的调查登记工作,提供在校生相关行政记录。


市公安局负责提供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等资料;开展调查登记信息与户籍实有人口登记数据的比对核查工作;协助配合调查入户及身份证信息的登记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提供火化人员的相关行政记录。


市财政局负责将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协助开展调查登记信息与参加社保人员行政记录比对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自然资源时空数据方面事项。


市住建局负责协调物业企业配合调查入户登记相关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协助做好农村地区的调查工作。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为调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协调医疗机构提供住院分娩、出生医学证明、死亡人口等相关行政记录;协助配合调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宣传动员并协助入户登记工作。


市统计局承担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的各项工作。


市医保局负责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基础信息,为调查登记信息比对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市民宗局负责协调有关少数民族人口和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的调查登记工作。


国网峨眉山市供电公司、乐电峨眉公司负责提供调查期间居民用电量等相关行政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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