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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峨眉山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30号提案办理回复的函

李小刚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我单位已经办理。按照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有关规定,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继续坚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职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的建议

我办严格按照省、乐山市历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各政府部门、各乡镇的政务公开进行安排部署,坚持抓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对重点信息、政策解读、政民互动分派牵头单位负责公开,依职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2018年,峨眉山市各部门、乡(镇)政府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01条,涵盖了我市规划计划、统计数据等基础信息,环境保护、精准扶贫、财政预决算、土地征拆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信息。其中:概况信息62条、计划总结信息133条、规范性文件信息19条、工作动态信息7012条、人事信息62条、财政信息87条、行政执法信息1087条、其他信息4339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055条,占31.68%;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956条,占7.47%;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1095条,占8.5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6695条,占52.3%。2019年上半年,我市主动公开信息2672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884条、微博公开188条、微信公开202条、其他渠道公开1398条。接下来,我办将持续抓好各单位政务信息公开指导、监督工作,进一步对“五公开”“三大攻坚战”“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民生领域等重点事项公开工作进行强化,编制形成峨眉山市县乡两级差异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抓好社会关切问题的主动回应。

二、关于“在市政府内或政务中心设立专门‘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室’,配备专人专岗及相应电子查阅设施”的建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办已要求有关部门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大厅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接下来,我办将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对有关部门的场所建设情况开展督查,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建设,拓宽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方便群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

三、关于“利用城市电子显示屏为载体公开政府信息”的建议

我办按照省、乐山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大力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下一步将按照乐山市要求,对利用城市电子显示屏作为信息公开载体的可行性进行讨论研究,逐步推动我市信息公开渠道设置完善。四、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各部门、镇乡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应当依法公开的信息的协调和监督”的建议我办积极抓好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和监督工作,每年召开培训工作会,组织各单位进行理论学习和流程操作培训。2018年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通知》,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每月对各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抄送市政府督查室。每两周对有关单位开设的新媒体账号进行检查,每季度对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进行检查,保障各渠道信息公开畅通。按照《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办已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督促各政府部门、乡镇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感谢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谭晓东;联系方式:13881339598。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6日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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