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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心连心服务热线办理工作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心连心服务热线办理工作质量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9日
  心连心服务热线办理工作质量提升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构建县域政治生态动态监测预警和年度综合评价“两个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委办发〔2019〕1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心连心服务热线(以下简称“热线”)工作,不断提升热线办理工作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始终要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要求为指导,以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做好心连心服务热线办理工作,不断优化服务、提升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工作的认可度、满意度,确保群众反映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集中受理、分类办理、限时办结、过错问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答复”以及“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心连心服务热线平台为载体,认真受理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妥善处理并及时回复群众反映的诉求。在热线办理过程中,把握接件、办理、回访、回复等关键环节,确保各环节运行顺畅、务实、高效,不断提升工作质量,提高群众满意率,避免群众重复反映、多级反映等情况。

三、热线办理要求

(一)总体要求。执行首接负责制,不推诿,不退件,不应付。各单位对依法依规该办、能办的事项及时办理,对不属于本级办理范围的事项积极沟通、协调,对不合法、不合理事项进行耐心解释,务必确保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二)限时办复。各单位对交办的一般事项30分钟内接受委派、作出响应,3个工作日内办结回复;紧急事项20分钟内接受委派、作出响应,24小时内回复。事项办理流程和内容要如实记录在工单上。

(三)主动办理。各单位接受委派事项后,必须主动与反映人取得联系,认真核实反映内容,主动办理群众诉求,耐心解释群众疑惑。如涉及多个部门,接受委派的单位要主动牵头,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办理。

(四)退件。按照首接负责制要求,原则上接受委派事项的单位不退件。确因委派事项不在职责范围内,需要退件的,须提供依据、给出拟办意见,并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在委派当日审核签字,报峨眉山市心连心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同意后退件。

(五)申请延期。原则上不延期,确因情况复杂、办理难度大,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事项,应在到期前逐级申请延期,最终以乐山市心连心服务中心批复为准。每件申请延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延期最多申请2次。每个单位每周延期申请不得超过本单位办理量的10%。

(六)主动回访。各单位受理事项办理结束后要主动回访反映人,告知反映人办理结果,确保反映人认可(除反映人要求保密,未留联系方式外)。各单位要在工单上详细记录回访反映人的具体时间、回访内容以及工作人员姓名。

(七)准确回复。各单位受理事项办理结束并回访反映人后,在工单上对事项进行回复。回复办理结果真实、准确;回复内容表述准确,无错别字,标点符号正确;回复内容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同意。

(八)知识库管理。各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完善和更新热线系统知识库。新政策、新法规出台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上传。要对上传知识进行仔细核实,发现问题要及时修改,坚决防止因上传错误知识误导群众。

四、提质增效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乡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热线办理工作,定期研究部署热线工作,分管领导和办理人员要严格按照热线办理要求及时落实工作。

(二)加强工作力量

热线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热线办理工作分管领导、承办人员(如有变更需及时报中心备案),并不断完善平台建设,确保平台运行畅通。中心工作人员、各部门分管领导及承办人员要加强学习,厘清职责,避免推诿扯皮。中心要切实发挥中枢作用,及时传达乐山市心连心服务中心和峨眉山市领导工作指示,督促部门和乡镇做好热线办理工作。

(三)聚力解决问题

对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和部门三定方案未明确的新事物、新现象、新问题,由中心组织相关单位会商,并根据交办事项主要内容所涉工作职责,指定牵头单位,相关部门配合。会商无果的事项,报分管市领导审定,涉及职能交叉和多名分管领导的事项报市长审定。

(四)主动化解矛盾

建立群众“不满意”事项销号制度。对群众合理合法诉求“不满意”事项,由中心定期进行梳理、汇总、分类,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相关单位商定办理方式,研究解决办法,实施专项办理。相关部门按照协商结果,认真办理,确保事项办理得到群众满意或认可;对已依法合规办理、解释而群众仍然“不满意”的事项,接受委派部门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形成专题报告,由中心审核后上报乐山市心连心热线中心;对历史遗留、涉诉涉访、投诉事件不符合事实等反复投诉事项,接受委派部门主动报告,由中心对接信访、法院等部门后,汇总形成专题报告,主动上报乐山市心连心服务中心。

五、督查考核办法

(一)目标差异化考核

心连心服务热线工作已纳入差异化目标考核。中心将依据考核细则对承办单位进行评价与考核,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办理过程、办理结果、群众满意度。

(二)定期通报督办

中心每月对全市热线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简报,对办理事项超期未回复的单位进行通报。对群众反映的热点、上级督查的重点,市政府督查室将进行督促检查。

(三)严肃追责问责

中心每季度将超期未回复、群众合理合法诉求消极应对、回复敷衍等导致群众不满意,以及被乐山市心连心服务中心通报事项提交市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对办理不力、推诿扯皮,处理群众诉求不作为、慢作为以及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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