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背景 | 网站支持IPv6 | 无障碍 进入适老模式 长者专区
收起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 > 峨府办函
打印 分享到: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峨眉山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峨眉山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8日
  峨眉山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有效整治峨眉山市旅游市场乱象,维护峨眉山市旅游城市形象,加速推进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核心区建设,针对乐山市委目督办暗访督查我市旅游市场发现的问题,我市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综合执法、企业自律”的工作方针,坚持“部门协作、整体联动、疏导教育与整顿治理并举”的原则,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集中力量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严厉查处涉旅违法违规案件,净化旅游市场,努力实现“四明显、一提升”的工作目标,即:旅游秩序明显好转,旅游投诉明显减少,游客满意率明显上升,旅游服务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峨眉山市优秀旅游城市形象,促进市域旅游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整治重点

  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净化旅游市场环境。重点整治旅游通道、车站等重点区域、场所拉客、揽客现象,旅游购物、演艺、餐饮、宾馆饭店等经营场所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非法运营,交通秩序、旅游环境卫生等内容。

  三、整治范围

  乐峨高速彭桥收费站至天下名山段、杨岗路口、高铁峨眉山站等区域的旅游秩序及涉旅购物、演艺、餐饮经营场所、宾馆饭店、旅行社、景区景点等旅游环境。

  四、组织领导

  成立峨眉山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吴小怡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景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徐岳泉 市委副书记

  张建华 市委常委

  孙廷鹏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谢建平 市政府副市长

  陈 苹 市政府副市长

  刘 杨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张国大 市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张永剑 市政府办主任、市教育局党委书记

  郭帆扬 市公安局政委

  刘 健 市旅游局局长

  刘作宇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海涛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兵 市发改局局长

  李 红 市文广新局局长

  宋 蔚 市商务局局长

  罗平昌 市城管局局长

  谭 丽 市法院审委会专委

  王 志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万华云 市高铁广场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雷学锋 市交警大队大队长

  谭 韬 市民宗局副局长

  万 毅 绥山镇镇长

  王军华 胜利镇镇长

  张雁峰 桂花桥镇镇长

  王文刚 峨山镇镇长

  李万里 黄湾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健同志兼任,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督查各项工作进展,报送综合整治工作信息和总结。此次整治行动结束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五、具体措施

  (一)整治旅游干道沿线拉客、揽客行为。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交警大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

  具体措施:建立常态化联合巡查制度,采取“点、线、面”结合的方式对旅游干道沿线秩序进行管控。同时,对屡教不改的拉客、揽客人员依法严厉打击,确保拉客、揽客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二)整治高铁站拉客、揽客、非法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高铁广场管理服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旅游局、市公安局、市交警大队、市城管局

  具体措施:一是市级相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执法队,根据高铁到达时间、游客流量及拉客、揽客人员活动规律开展常态化、全覆盖、不间断的巡逻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拉客、揽客行为。二是开展突击整治。市级相关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两次突击整治,通过不定时、不通知的方式对拉客、揽客人员和非法运营车辆跟踪秘拍取证,锁定证据后,依法从重、从快处罚,绝不姑息。

  (三)整治旅行社经营行为和导游执业行为。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具体措施:采取暗访、蹲点、明查等方式依法严厉打击导游强推自费旅游项目、无证导游现象、擅自改变行程和欺骗游客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全市旅行社、分社及服务网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在旅游团队游览线路设点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引导并督促旅行社加强行业自律,对执业导游实行导游服装、标识标牌、游览行程、佣金返还、导游讲解词“五统一”,提升导游服务水平和旅游城市形象。同时制定和实施旅行社和导游执业行业标准。

  (四)整治涉旅购物、餐饮、演艺场所、宾馆饭店经营行为。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新局、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旅游局、市发改局

  具体措施:通过专项执法检查和联合整治行动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规范旅游购物场所和商品明码标价、进货商品登记、佣金支付比例及餐饮店菜单规范、卫生达标、证照齐全、操作规范等经营行为;规范旅游演艺场所字画售卖环节管理。依法查处经营者虚假宣传、以次充好、以假冒真、价格虚高、阴阳菜谱、欺客宰客、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制定和实施涉旅购物、餐饮、演艺场所、宾馆饭店行业标准。

  (五)整治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的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大队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局

  具体措施:组织力量打击非法从事旅游客运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以牟取高额回扣为目的,强行追撵拉客游览、就餐、住宿的非法运营车辆及高铁站、旅游沿线从事非法运营活动的车辆。严厉制止在旅游干线超速超载、非法招客、揽客、载客、乱停乱放等交通违章行为,在重要旅游交通要道处设立警示标志、禁停、禁站区域,并增设一批监控,进一步维护旅游交通秩序。

  六、实施阶段

  整治行动从2019年1月29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9 年 1 月30 日前)。印发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9 年 1 月31 日—4 月 22 日)。按照责任单位负总责,配合单位协同参与的原则逐一落实具体措施,组织开展专项整治,重拳治理旅游市场存在的各种乱象,形成高压打击态势,并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2019 年 4 月 23日—4 月30 日)。全面总结此次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查找问题和不足,建立长效机制并持续保持整治态势。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要本着对我市旅游产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对本次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予以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整治工作整体推进。市政府督查室将督查各责任单位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牵头单位要细化整治方案、强化措施、加强协调,形成整治的强大合力。采取专项整治与联合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每周至少开展3次专项整治行动,每半月开展不少于 1次较大规模的集中整治行动,保持整治高压态势。要注重发挥乡镇和村组、社区力量,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三)总结经验,长效监管。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经验,对旅游市场长期存在的问题深入研究,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在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上下功夫,确保旅游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各责任单位要确定1名联络员,于1月30日前报送工作实施方案及联络员姓名、联系方式,及时报送机制建设、工动态、案件处罚等情况,并于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报送工作总结。各牵头单位于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所有材料通过党政网报送至市旅游局,联系人:彭忠静,联系电话:18081305110;555683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网站标识码:5111810008             蜀ICP备05015831号-1         备案图标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