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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峨眉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改方案》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及单位,景区管委会有关部门:

  《峨眉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峨眉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

  峨眉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改方案

  根据《乐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通报2016年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结果的函〉的通知》(乐市环发〔2018〕10号)及《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及调度工作的函》(川环函〔2018〕322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规范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建设,确保饮用水安全。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内容

  (一)标志标牌建设

  存在问题:夹江县青衣江千佛岩水源地(峨眉山市取水口)存在交通穿越,但未设置交通警示牌和防护设施。

  整改内容:设置交通警示牌和防护设施。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排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完成时限:2018年4月30日

  (二)一级保护区隔离设施建设

  存在问题:虎溪河高洞口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未设置隔离设施。

  整改内容:按规范设置虎溪河高洞口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设施。

  责任部门:景区管委会林业水务局、规建环保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完成时限:2018年4月30日

  (三)安全供水能力

  存在问题:大为镇、龙门乡饮用水水源地无水质净化设施。

  整改内容:完善大为镇、龙门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净化设施。

  责任部门:大为镇人民政府,龙门乡人民政府,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8年6月30日

  (四)生活面源污染

  存在问题:青衣江千佛岩水源地(峨眉取水口)一级保护区内存在104户居民。

  整改内容:迁建青衣江千佛岩水源地取水口(三水厂)。

  责任部门:市水务局、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30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要确定牵头领导及责任人,其余单位按照各项工作任务分工做好配合工作,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督促检查。市环保局、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配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按时完成。

  四、报送要求

  各整改牵头单位于2018年3月29日前将整改情况(含印证材料)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送至市环保局生态股。青衣江取水口迁建工程实行周调度,请市水务局于2018年3月31日起每周五上午12:00前将工程进度(含电子版)报送市环保局生态股。

  联系人:林超英,联系电话:553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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