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峨眉山市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峨眉山市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全面实施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食品安全战略”为目标,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为抓手,以抓安全促质量提升为载体,提高食品药品全产业链供给质量,防范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风险,加快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步伐,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决心,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督导考核
(一)加强责任落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要求,主动担当、主动认领,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中各自负责的工作,推动各环节履职到位、有序衔接。明确目标任务,定期分析研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加大工作力度,层层压实责任,食品药品工作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加大保障力度,在力量配备、资源配置、投入保障等方面予以倾斜。夯实监管力量,完善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措施,延伸监管触角,不断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
(二)强化综合协调。市食品安全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揽总作用,积极统筹整合各方面力量,加强部门联动、部门合作,建立健全部门间、区域间的信息通报、形势会商、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
(三)完善督查考核。将食品安全纳入全市目标考核,注重日常性、过程性考核,加强对重点工作、难点工作、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探索第三方评价暗访机制。
(四)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梳理职责清单、问题清单,强化督查督办和问效问责力度。实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监管不力等行为。
二、强化日常监管,提升治理能力
(一)提升专业监管能力。继续推进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在人员、物资、经费上给予保障,增强基层监管力量,满足基层监管需求,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加强检验能力建设,加快实验室、检验检测设备、基层快检车等硬件设施建设,夯实专业化队伍、制度机制等软件基础,配齐配强农贸市场快检室。实施监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突出专项精准培训,侧重开展对监管人员法律法规、专业技能、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练好内功,补齐短板,提升水平。
(二)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一是大力推进质量兴农,加快标准化、品牌化农业建设,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实现“从田头到餐桌”可追溯,确保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二是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低毒高效农药替代,扎实推进饲料、兽药质量安全规范管理。三是健全产品分等分级、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储藏运输、包装标识等标准体系,构建覆盖产前、产中和产后全链条的农业标准体系。四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净化产业环境,开展治地、治水、治药、治肥、治添加物等行动,防控耕地重金属污染,从源头上保证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落实动物疫病防控和屠宰检疫。集中开展春、秋两季动物疫病防控,突出抓好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强制免疫、监测预警、消毒灭源、应急处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控措施。进一步规范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督促畜禽屠宰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畜禽进场查验登记、肉制品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产品出厂及质量追溯登记等制度,实现屠宰过程痕迹化管理。
(四)加强粮食及粮食制品安全监管。强化粮油经营者是粮油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主体,明确粮油企业法人是粮油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加强粮油监督检查,防止粮食污染,确保粮食收购、储藏、运输食品安全。开展粮食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粮油收购、储藏企业粮油质量检验设备,建立粮食质量档案,开展稻谷收购加工企业收购质量监管。加强制度贯彻落实,确保粮食食品安全。
(五)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促进食品行业自律,以日常巡查和监督抽检为基本监管手段,加大食品抽检力度,严惩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守法。实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分级监管,全面推进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加强社会监督。通过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重点监管,特殊食品、特殊区域专项监管,“全覆盖”“双随机”等方式保证监管手段的科学性。开展大排查、大治理深入推进网络食品销售、网络订餐、食品小作坊、食品小经营店、食品小摊贩、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完善食品经营许可体系,支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技术改造,支持食品安全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推动产业品牌建设。
(六)加快提升全市餐业质量安全水平。通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深入开展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工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提档升级行动,实现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全覆盖。稳步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扩大“明厨亮灶”建设覆盖面。全面执行食品小经营店备案和摊贩登记管理。推行档口式管理模式,变不规范为规范、变零散为集中、变无证为有证,推广“4D”(整理到位、责任到位、培训到位、执行到位)、“六常”(常分类、常整理、常清洁、常维护、常规范、常教育)等管理方法,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效能。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依法在农村群体性聚餐单位、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型生产企业职工食堂、大型医疗机构食堂、社会群体性聚餐单位、旅游景区,景点游客集中聚餐场所、白酒、冷冻食品、熟肉制品、糕点生产批发企业(作坊)、大型超市、商场等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推广食品安全责任险,有效防控风险。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指导,织密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网,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七)加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结合实施新版GMP、GSP,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完善质量管理认证体系。推进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建立分级管理体系。加大对已通过新版GSP认证企业的跟踪检查力度,严厉惩处认证后降低经营条件标准的企业。结合民生工程抽检和日常监管工作,针对性开展药品监督性抽检,加大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确保监测报告在质量和数量上有新突破。全面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分类指导、加快进度,提升药品质量。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试点方案及实施细则要求,鼓励新药研发。加强化妆品监管,开展对美容美发场所、化妆品经营单位的日常检查,进一步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三、开展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
(一)推进“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以“四个最严”为指导,抓好源头治理,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乡镇属地责任、有关职能单位监管责任,强化过程监管,扶持产业发展,加大整治力度,推动社会共治,不断净化食用油生产经营使用环境,逐步构建“地沟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督促指导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食用油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餐饮企业全面建立健全追溯体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以原料来源控制和油脂加工流通为监管重点,排查整治畜禽养殖、动物屠宰、餐厨垃圾处理和食用油生产经营等各环节生产隐患,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引导扶持不合格畜禽产品、肉类加工废弃物、餐厨废弃物等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利用企业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力量侦办查处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案件,斩断“地沟油”产、供、销非法利益链条,始终保持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地沟油”流向餐桌。
(二)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行动。整合食品和保健食品许可、稽查、抽检监测、新闻宣传等各方力量,细化整治重点和措施;采取实时约谈、实地检查、专项抽检、通报曝光等方式,对食品、保健食品无证经营,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等方面进行深入治理。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雷霆出击,一查到底,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打击违法违规推销保健食品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有效遏制保健食品销售“散、滥、乱”的情况。
(三)推进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升整治行动。贯彻落实《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实施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自建网站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备案管理,督促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履行义务。做好线上线下监管,积极推进政企合作,推进许可系统和平台商家数据对接,开展“净网”行动,排查无证入网餐饮单位,提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四)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对象的问题梳理。强化监督检查,提高抽检频次。重点排查学校食堂、旅游景区及周边区域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针对超市、商场、卖场、药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覆盖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以“三小”业态整治为重点,加强对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酒类等高风险隐患食品的大规模专项检查、专项治理,对照风险清单,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根据乡村振兴战略的新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整治行动,着力解决风险较大的农村“坝坝宴”、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药店诊所存在的突出问题。承接好食盐监管职能,抓好生产流通的全面监管,确保全市人民用盐安全。
(五)扎实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专项整治。突出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全覆盖监督检查。加大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尤其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疫苗和高风险医疗器械中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按照要求推进新修订GSP的贯彻实施。加强对经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中药饮片的企业和个体诊所等重点单位的监管,重点打击药品经营企业违法行为,网上违法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行为,中药材、中药饮片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行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
(六)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以问题导向找源头,以清单制、“五账”管理式除隐患,做好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风险研判,加大对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保持对打假治劣的高压整治态势。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和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重点聚焦排查食品非法添加、制假售假,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虚假宣传及消费欺诈,婴幼儿用品、校园食品以及处于监管过渡期的食盐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网络经营食品监测能力建设,探索建立打击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新机制。加强在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检验鉴定、危害认定等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执法精准,打击到位,对各级各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威慑力。
四、推进创建示范,提升整体水平
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一是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二是深入探索开展食品安全乡镇创建工作,积极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店)创建行动,发挥食品安全示范引领作用,打牢食品安全管理基础。三是狠抓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广生产记录台账制度,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加快“三品一标”发展,提升“三品一标”总量规模。加强质量安全监测执法,强化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严把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关口。深入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加强畜禽、水产品中违法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
五、强化应急处置,推进社会共治
(一)建立风险监测体系。继续完善全市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食品药品风险评估、分析和交流制度,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估,通报风险监测评估结果,提高风险预警防范能力。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采取针对性的监管和治理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整体形成风险研判、风险预警、风险管控、风险处置、风险解除的闭环运行模式。
(二)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修订完善《峨眉山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配套流程,建立食品安全监测、值班、预警信息通报等制度,进一步明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应急处置程序、应急指挥部及各监管部门职责、应急响应操作要点。加强应急网络建设,督促各监管部门、乡镇制定相应配套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监测点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和监测报告体系,认真组织开展好应急演练,认真执行好演练计划,不断提升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三)抓好舆情监测处置。食品药品突发事件易成为社会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务必高度警觉,加大舆情监测力度,严明突发舆情紧急事件报送纪律,做好网络舆情研判、处置工作,强化舆情过程跟进,确保突发事件能快速有效处置,维护社会稳定。
(四)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示范创建等内容。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引导公众健康理性消费。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与科普工作,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举办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积极参与“双安双创”成果展示活动。加强科普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用药月、专家巡回基层食药安全大讲堂、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常识)进乡村等活动,提高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素养。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曝光违法违规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群众主动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在全市形成食品药品安全内外同抓、上下齐心、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峨眉山市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6日
2018年4月26日
峨眉山市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全面实施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食品安全战略”为目标,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为抓手,以抓安全促质量提升为载体,提高食品药品全产业链供给质量,防范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风险,加快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步伐,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决心,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督导考核
(一)加强责任落实。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要求,主动担当、主动认领,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中各自负责的工作,推动各环节履职到位、有序衔接。明确目标任务,定期分析研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加大工作力度,层层压实责任,食品药品工作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加大保障力度,在力量配备、资源配置、投入保障等方面予以倾斜。夯实监管力量,完善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监管措施,延伸监管触角,不断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水平。
(二)强化综合协调。市食品安全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揽总作用,积极统筹整合各方面力量,加强部门联动、部门合作,建立健全部门间、区域间的信息通报、形势会商、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
(三)完善督查考核。将食品安全纳入全市目标考核,注重日常性、过程性考核,加强对重点工作、难点工作、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探索第三方评价暗访机制。
(四)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梳理职责清单、问题清单,强化督查督办和问效问责力度。实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监管不力等行为。
二、强化日常监管,提升治理能力
(一)提升专业监管能力。继续推进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在人员、物资、经费上给予保障,增强基层监管力量,满足基层监管需求,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加强检验能力建设,加快实验室、检验检测设备、基层快检车等硬件设施建设,夯实专业化队伍、制度机制等软件基础,配齐配强农贸市场快检室。实施监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突出专项精准培训,侧重开展对监管人员法律法规、专业技能、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练好内功,补齐短板,提升水平。
(二)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一是大力推进质量兴农,加快标准化、品牌化农业建设,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实现“从田头到餐桌”可追溯,确保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二是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进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低毒高效农药替代,扎实推进饲料、兽药质量安全规范管理。三是健全产品分等分级、产地准出和质量追溯、储藏运输、包装标识等标准体系,构建覆盖产前、产中和产后全链条的农业标准体系。四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净化产业环境,开展治地、治水、治药、治肥、治添加物等行动,防控耕地重金属污染,从源头上保证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落实动物疫病防控和屠宰检疫。集中开展春、秋两季动物疫病防控,突出抓好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强制免疫、监测预警、消毒灭源、应急处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控措施。进一步规范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督促畜禽屠宰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畜禽进场查验登记、肉制品品质检验、“瘦肉精”自检、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产品出厂及质量追溯登记等制度,实现屠宰过程痕迹化管理。
(四)加强粮食及粮食制品安全监管。强化粮油经营者是粮油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主体,明确粮油企业法人是粮油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加强粮油监督检查,防止粮食污染,确保粮食收购、储藏、运输食品安全。开展粮食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粮油收购、储藏企业粮油质量检验设备,建立粮食质量档案,开展稻谷收购加工企业收购质量监管。加强制度贯彻落实,确保粮食食品安全。
(五)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为抓手,促进食品行业自律,以日常巡查和监督抽检为基本监管手段,加大食品抽检力度,严惩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守法。实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分级监管,全面推进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加强社会监督。通过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重点监管,特殊食品、特殊区域专项监管,“全覆盖”“双随机”等方式保证监管手段的科学性。开展大排查、大治理深入推进网络食品销售、网络订餐、食品小作坊、食品小经营店、食品小摊贩、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全面完善食品经营许可体系,支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技术改造,支持食品安全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推动产业品牌建设。
(六)加快提升全市餐业质量安全水平。通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深入开展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工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提档升级行动,实现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全覆盖。稳步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建设,扩大“明厨亮灶”建设覆盖面。全面执行食品小经营店备案和摊贩登记管理。推行档口式管理模式,变不规范为规范、变零散为集中、变无证为有证,推广“4D”(整理到位、责任到位、培训到位、执行到位)、“六常”(常分类、常整理、常清洁、常维护、常规范、常教育)等管理方法,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效能。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依法在农村群体性聚餐单位、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型生产企业职工食堂、大型医疗机构食堂、社会群体性聚餐单位、旅游景区,景点游客集中聚餐场所、白酒、冷冻食品、熟肉制品、糕点生产批发企业(作坊)、大型超市、商场等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推广食品安全责任险,有效防控风险。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指导,织密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网,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七)加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结合实施新版GMP、GSP,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完善质量管理认证体系。推进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建立分级管理体系。加大对已通过新版GSP认证企业的跟踪检查力度,严厉惩处认证后降低经营条件标准的企业。结合民生工程抽检和日常监管工作,针对性开展药品监督性抽检,加大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确保监测报告在质量和数量上有新突破。全面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分类指导、加快进度,提升药品质量。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试点方案及实施细则要求,鼓励新药研发。加强化妆品监管,开展对美容美发场所、化妆品经营单位的日常检查,进一步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三、开展专项整治,解决突出问题
(一)推进“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以“四个最严”为指导,抓好源头治理,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乡镇属地责任、有关职能单位监管责任,强化过程监管,扶持产业发展,加大整治力度,推动社会共治,不断净化食用油生产经营使用环境,逐步构建“地沟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督促指导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食用油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餐饮企业全面建立健全追溯体系,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以原料来源控制和油脂加工流通为监管重点,排查整治畜禽养殖、动物屠宰、餐厨垃圾处理和食用油生产经营等各环节生产隐患,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引导扶持不合格畜禽产品、肉类加工废弃物、餐厨废弃物等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利用企业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力量侦办查处制售“地沟油”违法犯罪案件,斩断“地沟油”产、供、销非法利益链条,始终保持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地沟油”流向餐桌。
(二)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行动。整合食品和保健食品许可、稽查、抽检监测、新闻宣传等各方力量,细化整治重点和措施;采取实时约谈、实地检查、专项抽检、通报曝光等方式,对食品、保健食品无证经营,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等方面进行深入治理。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雷霆出击,一查到底,在全市范围内形成打击违法违规推销保健食品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有效遏制保健食品销售“散、滥、乱”的情况。
(三)推进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升整治行动。贯彻落实《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实施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自建网站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备案管理,督促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履行义务。做好线上线下监管,积极推进政企合作,推进许可系统和平台商家数据对接,开展“净网”行动,排查无证入网餐饮单位,提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四)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对象的问题梳理。强化监督检查,提高抽检频次。重点排查学校食堂、旅游景区及周边区域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针对超市、商场、卖场、药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覆盖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以“三小”业态整治为重点,加强对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酒类等高风险隐患食品的大规模专项检查、专项治理,对照风险清单,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根据乡村振兴战略的新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整治行动,着力解决风险较大的农村“坝坝宴”、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药店诊所存在的突出问题。承接好食盐监管职能,抓好生产流通的全面监管,确保全市人民用盐安全。
(五)扎实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专项整治。突出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全覆盖监督检查。加大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尤其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疫苗和高风险医疗器械中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按照要求推进新修订GSP的贯彻实施。加强对经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中药饮片的企业和个体诊所等重点单位的监管,重点打击药品经营企业违法行为,网上违法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行为,中药材、中药饮片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行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
(六)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以问题导向找源头,以清单制、“五账”管理式除隐患,做好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风险研判,加大对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保持对打假治劣的高压整治态势。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和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重点聚焦排查食品非法添加、制假售假,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虚假宣传及消费欺诈,婴幼儿用品、校园食品以及处于监管过渡期的食盐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网络经营食品监测能力建设,探索建立打击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新机制。加强在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检验鉴定、危害认定等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执法精准,打击到位,对各级各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威慑力。
四、推进创建示范,提升整体水平
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一是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二是深入探索开展食品安全乡镇创建工作,积极开展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店)创建行动,发挥食品安全示范引领作用,打牢食品安全管理基础。三是狠抓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广生产记录台账制度,开展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加快“三品一标”发展,提升“三品一标”总量规模。加强质量安全监测执法,强化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查,严把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关口。深入开展创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动,加强畜禽、水产品中违法使用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
五、强化应急处置,推进社会共治
(一)建立风险监测体系。继续完善全市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食品药品风险评估、分析和交流制度,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估,通报风险监测评估结果,提高风险预警防范能力。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采取针对性的监管和治理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整体形成风险研判、风险预警、风险管控、风险处置、风险解除的闭环运行模式。
(二)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修订完善《峨眉山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配套流程,建立食品安全监测、值班、预警信息通报等制度,进一步明确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应急处置程序、应急指挥部及各监管部门职责、应急响应操作要点。加强应急网络建设,督促各监管部门、乡镇制定相应配套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监测点工作职责和任务,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和监测报告体系,认真组织开展好应急演练,认真执行好演练计划,不断提升应对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三)抓好舆情监测处置。食品药品突发事件易成为社会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务必高度警觉,加大舆情监测力度,严明突发舆情紧急事件报送纪律,做好网络舆情研判、处置工作,强化舆情过程跟进,确保突发事件能快速有效处置,维护社会稳定。
(四)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示范创建等内容。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引导公众健康理性消费。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与科普工作,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举办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积极参与“双安双创”成果展示活动。加强科普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用药月、专家巡回基层食药安全大讲堂、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常识)进乡村等活动,提高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素养。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曝光违法违规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引导群众主动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在全市形成食品药品安全内外同抓、上下齐心、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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