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眉山市金融支持新消费领域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峨眉山市金融支持新消费领域发展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5日峨眉山市金融支持新消费领域发展试点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66号)、《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92号)文件精神,更好地发挥金融在支持新消费领域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经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同意,我市作为全省唯一地区开展金融支持新消费领域发展试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加大信贷有效投入、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支持一批养老家政健康、旅游休闲、文化体育企业成长壮大,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打造“特色小镇、特色街区、特色村落、特色产业品牌”,加快形成新供给新动力,打造全省金融生态高地,助力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二、工作原则(一)积极支持原则。高效运用财政激励机制和风险缓释措施,提高金融机构支持新消费领域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机构设置、信贷投放、人员配备、内部考核等方面向我市新消费领域和消费集中场所倾斜,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二)创新探索原则。在风险可控并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针对新消费领域的特点,积极探索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积极改进信贷管理制度,丰富产品种类;积极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提高金融服务效率。(三)社会效应原则。积极支持养老健康等产业发展,形成推进养老健康产业发展的浓厚氛围;支持教育文化体育消费,发展全民健身、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积极开展绿色信贷业务,引导市民树立绿色消费理念;支持信息和网络消费,支持农村消费,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覆盖面,形成良好社会效应。(四)商业可持续原则。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在金融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引导金融资源有效投入,支持我市新消费领域健康可持续发展。三、金融支持新消费重点领域(一)支持旅游综合开发。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的重大战略部署,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做好旅游的综合开发。一是支持峨眉山景区面向“旅游大众化、出行散客化、服务个性化、营销网络化”趋势的转型。二是支持峨眉山智慧旅游服务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支持黄湾小镇建设;支持规范设置道路和景点标牌、标识,兴建特色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配套服务设施。三是支持培育一批经营特色化、管理规范化、服务标准化的旅游文化体育精品点,打造完善“旅游十二季”等特色旅游产品品牌。四是探索开展旅游景区经营权和门票收入权质押贷款业务,推广旅游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林权抵押等贷款业务。五是支持我市新景区开发,支持朝拜大道、罗目古镇、张沟景区、龙池苦蒿坪等旅游景区开发建设。(二)支持养老家政健康消费。支持我市发挥好旅游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一是支持建立一批设施齐全、环境舒适、服务优良、养护结合的养老服务机构。二是支持创新“分时分权旅居”候鸟养老模式,鼓励企业参与我市养老服务业。三是支持培训一批有知识、有经验的护工队伍,提高养老护理的标准化和个体化水平。四是支持探索养老服务“互联网+”模式,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化管理体系,为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提供高效的、个性化的咨询、家政、医疗、购物等服务。(三)支持旅游文化体育养老一体化发展。大力支持影视院线、体育场馆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我市以峨眉山核心景区、峨秀湖旅游度假区、黄湾小镇、峨眉山慈善康养禅修中心项目为主要节点,打造娱乐美食、温泉养生、佛教文化、休闲度假、避暑养老、商务购物一体化发展的新消费重点片区,强化旅游、文化、体育、养老集散功能。(四)支持网络消费和绿色消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网络零售平台在小额消费领域开展合作,在风险可控、权责明确的条件下,自主发放小额消费信贷。积极支持在创客梦工厂内打造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探索开展能效贷款和排污权、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等绿色信贷业务。支持银行机构通过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加大对绿色产业的信贷支持。(五)支持农村消费。开展农村住房、家电、就学、生活服务等消费信贷产品创新。设计开发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信贷模式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农村电商平台发展的金融支持,积极探索农村电商新模式。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建设多功能综合性农村金融服务站。(六)支持精准扶贫。探索“产业扶贫+消费扶贫”模式,利用电商、线下消售平台等渠道,大力推广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农副产品,带动贫困人口创业脱贫,促进消费。引导金融机构入驻乡镇设点,建立销售渠道。大力推广扶贫小额信贷,通过产业扶贫促进消费。四、重点工作(一)完善消费征信体系。个人征信是消费金融发展的基础,我市将以发展消费金融为契机,对包括企业、银行在内的征信系统进行整合,不断完善消费征信体系。充分利用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加强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的在线批露和共享。加快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黑名单”、强制退出等制度,推进跨地区、跨部门信用奖惩联动。整合利用与信用体系建设有关的消费金融公司、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电商平台、第三方信用机构、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等诸多机构,推动信息共享,利用大数据、云处理等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消费金融行业的风控水平。(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峨眉山市支行、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二)推动消费金融产品创新。根据我市消费水平,细分服务群体,针对不同收入水平,教育背景的消费者提供不同消费金融业务品种,促进金融服务与消费升级、产业升级融合创新。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和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杠杆作用,提高信贷支持创新的灵活性和便利性。尤其在服务业不断增长的背景下,要不断推出各类服务性消费金融产品,在旅游、教育、医疗、餐饮、养老服务等方面加大投入。鼓励商业银行发展创新型非抵押类贷款模式,规范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实体经济转型。支持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强化普惠金融服务,打造集消费、理财、融资、投资等业务于一体的金融服务平台。支持发展消费信贷、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成立消费金融公司。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更多适合医疗、养老、文化、旅游等行业和小微企业特点的保险险种,在产品“三包”、特种设备、重点消费品等领域大力实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峨眉山市支行、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计局、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三)提高新消费领域金融供应链管理水平。鼓励传统银行利用自身资金优势、管理优势和强大的客户群优势,布局新消费领域金融市场,助推商业银行转型。一方面通过建立消费金融公司与零售企业等合作,围绕消费场景切入垂直细分领域。另一方面,各大银行切入零售领域,全力打造自有电商平台,完善面向消费者的金融服务体系,如我市工商银行“融e购”,建设银行“善融商务”等。在新消费领域金融供应链上,向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提高管理水平,开发优质金融产品,筛选优质客户群体、提高消费者粘性。(牵头单位:人民银行峨眉山市支行,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四)建设新消费领域金融生态圈。不断建设和完善消费金融生态体系,鼓励诸如保险、大数据处理、资金来源、资产管理、风险防控、不良催收等诸多专业化公司参与消费金融,如利用担保和保险企业提供更稳定和安全的消费金融环境,大数据公司提高风控水平。(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五)完善融资对接机制。进一步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政银企定期磋商和融资对接机制,大力搭建融资对接平台,通过组织开展融资对接签约会等形式,促进项目有效落地。积极跟踪监测融资对接后续进展情况,督促签约落实到位。从政策解读、项目推介、形势分析、问题反映等方面主动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推动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法律法规体系,创新政府投资与市场投资的合作方式,明确并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的权责利关系,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新消费相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投资。(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城建办、市住建局)(六)积极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出台政策开展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推进扶贫小额信贷,与市农行、市邮储银行、市农商行签订《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合作协议》,设立风险补偿金。各乡镇政府、村组干部与金融机构紧密合作,探索“产业扶贫+消费扶贫”模式,利用电商、线下销售平台等手段,推进消费扶贫。(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办,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峨眉山市支行)(七)设立风险基金。市财政设立风险基金,用于为新消费领域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激励金融机构积极推进贷款业务。同时设立360万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用于向贫困户贷款提供担保。(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农业局、市人民银行峨眉山市支行)附件:峨眉山市金融支持新消费领域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附件峨眉山市金融支持新消费领域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为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充分发挥金融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市政府决定成立峨眉山市金融支持新消费领域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 长:吴小怡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副组长:何俊华 市委常委成 员:张全胜 市财政局局长江德伦 市农业局局长王 兵 市发改局局长罗平昌 市旅游局局长王 燕 市民政局局长李 红 市文广新局局长彭启福 市卫计局局长雷 忠 市住建局局长、市城建办主任刘作宇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宋 蔚 市商务局局长田运忠 市国税局局长宁 勤 市地税局局长刘 健 市财政局副局长吴 炜 人民银行峨眉山市支行行长张 程 市银监办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金融办,由刘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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