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眉山市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暨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峨眉山市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暨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
峨眉山市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暨
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对全市校园周边环境和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进行了摸排梳理。为切实消除隐患,把校园建设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保障学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深化全市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稳步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疏导、流动摊贩治理、卫生环境整治,并强化学校外来住户管理,建立起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安监局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的联动保障机制,努力使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秩序、环境面貌不断改善,营造安全整洁、健康文明、秩序井然的育人环境。
(二)进一步深化全市学校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涉校车辆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严打非法营运车辆、超载车辆,严查酒驾、醉驾、危险驾驶等行为,认真排查治理县、乡道路安全隐患点并完善交安设施,不断健全安全防范机制,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暨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文波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 苹 市政府副市长
刘 杨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杨加明 市公安局政委
李文香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雷 焱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外宣办主任
彭 刚 市教育局局长
黄海涛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红梅 市城管局局长
叶兴无 市安监局局长
刘作宇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雷 忠 市住建局局长
李 红 市文广新局局长
万有云 市环保局局长
梁 鸿 市交警大队教导员
张 夷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三、职责分工
(一)综合协调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工作职责: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组织全市学校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摸底排查,并形成问题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负责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新闻宣传、环境治理、交通安全保障、督查督办等工作。
(二)宣传报道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
工作职责: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负责全市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暨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宣传报道,以正面引导社会舆论、曝光反面“典型”相结合的方式,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电视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结合工作推进情况实时发布动态新闻;市教育局负责每学期召开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校会、班会、家长会,并向每名学生发放一份《交通安全告知书》和一封关于师生安全的《倡议书》,强化师生、家长安全意识。
(三)交通安全工作。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涉校客运车辆、公交车辆的安全性能、保险、证照进行核查,坚决取缔无牌无证车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运载学生,并对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负责优化调整公交站点、线路、班次,做好学生上、下学接送工作;负责县、乡道路隐患点整治和交安设施完善工作。市交警大队负责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交管站)负责做好属地范围内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四)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1.校园周边治安、秩序问题。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市交警大队、市安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职责:市综治办总牵头,市公安局负责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整治;市交警大队负责加强城区学校及周边各类交通安全管理,特别是学生上、下学期间的通行安全,预防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市城管局负责加强对城区学校周边车辆乱停乱放及占道经营行为的监管,并在校门周边50米范围内严禁摆摊设点;市教育局负责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工作,并合理安排错峰放学;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市住建局负责流动摊点煤气罐的安全管控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各自属地范围内学校周边秩序的维护工作。
2.学校外来住户管理问题。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所涉乡镇、所涉学校
基本情况:峨眉二小校内外来住户14户,峨山中学校内外来住户60余户(精神病患者1人),峨山镇小校内外来住户10户,峨眉二中校内外来住户75户,峨眉职业技术学校校内外来住户54户(精神病患者1人)。
工作职责:市公安局负责在上、下学时段严格落实校园“三见警”工作,最大发挥校园警务室的作用;负责在学校校门及周边增设“天网”探头;负责做好校内外来住户的登记工作,并协助学校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市教育局负责指导相关学校,细化安全管理措施,对学校教师出租教师公寓行为做好指导和记录工作。
3.学校周边文化环境及封闭河道等安全问题。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职责:市文广新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学校周边网吧、麻将馆等娱乐场所开展整治工作。市住建局牵头,市城管局、市环保局、绥山镇人民政府配合,对茅草堰沟进行清理整治,预防沟内沼气爆燃,并对茅草堰沟的盖板进行加固。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抓好类似问题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四)学校周边废品收购站问题。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职责:市城管局牵头,市公安局、绥山镇人民政府配合,完成峨眉四中周边废品收购站的关闭和搬迁工作。同时,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抓好自查和整改工作。
(五)督查督办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教育局
工作职责:负责跟踪督查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各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每阶段实时向市教育局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市教育局联系人:李红兵,联系电话:5567592、15520369911)。
四、工作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即日起——2017年6月5日。
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制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具体实施的工作“子方案”,确保上述问题基本解决,并在6月6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教育局汇总。
(二)巩固成果阶段:2017年6月6日—7月10日。
对集中整治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做好查漏补缺工作,确保上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建立完善预防反弹的措施。
(三)长效治理阶段:2017年7月11日起。
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暨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常态化机制。
《峨眉山市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暨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4日
峨眉山市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暨
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对全市校园周边环境和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进行了摸排梳理。为切实消除隐患,把校园建设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保障学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深化全市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稳步开展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疏导、流动摊贩治理、卫生环境整治,并强化学校外来住户管理,建立起市综治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安监局等相关部门通力协作的联动保障机制,努力使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秩序、环境面貌不断改善,营造安全整洁、健康文明、秩序井然的育人环境。
(二)进一步深化全市学校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涉校车辆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严打非法营运车辆、超载车辆,严查酒驾、醉驾、危险驾驶等行为,认真排查治理县、乡道路安全隐患点并完善交安设施,不断健全安全防范机制,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暨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文波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陈 苹 市政府副市长
刘 杨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杨加明 市公安局政委
李文香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雷 焱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外宣办主任
彭 刚 市教育局局长
黄海涛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红梅 市城管局局长
叶兴无 市安监局局长
刘作宇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雷 忠 市住建局局长
李 红 市文广新局局长
万有云 市环保局局长
梁 鸿 市交警大队教导员
张 夷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三、职责分工
(一)综合协调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工作职责: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组织全市学校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摸底排查,并形成问题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负责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新闻宣传、环境治理、交通安全保障、督查督办等工作。
(二)宣传报道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
工作职责: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负责全市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暨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宣传报道,以正面引导社会舆论、曝光反面“典型”相结合的方式,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电视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结合工作推进情况实时发布动态新闻;市教育局负责每学期召开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校会、班会、家长会,并向每名学生发放一份《交通安全告知书》和一封关于师生安全的《倡议书》,强化师生、家长安全意识。
(三)交通安全工作。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职责: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对涉校客运车辆、公交车辆的安全性能、保险、证照进行核查,坚决取缔无牌无证车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运载学生,并对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负责优化调整公交站点、线路、班次,做好学生上、下学接送工作;负责县、乡道路隐患点整治和交安设施完善工作。市交警大队负责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各乡镇人民政府(交管站)负责做好属地范围内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四)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1.校园周边治安、秩序问题。
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教育局、市交警大队、市安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职责:市综治办总牵头,市公安局负责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进行整治;市交警大队负责加强城区学校及周边各类交通安全管理,特别是学生上、下学期间的通行安全,预防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市城管局负责加强对城区学校周边车辆乱停乱放及占道经营行为的监管,并在校门周边50米范围内严禁摆摊设点;市教育局负责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工作,并合理安排错峰放学;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市住建局负责流动摊点煤气罐的安全管控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各自属地范围内学校周边秩序的维护工作。
2.学校外来住户管理问题。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所涉乡镇、所涉学校
基本情况:峨眉二小校内外来住户14户,峨山中学校内外来住户60余户(精神病患者1人),峨山镇小校内外来住户10户,峨眉二中校内外来住户75户,峨眉职业技术学校校内外来住户54户(精神病患者1人)。
工作职责:市公安局负责在上、下学时段严格落实校园“三见警”工作,最大发挥校园警务室的作用;负责在学校校门及周边增设“天网”探头;负责做好校内外来住户的登记工作,并协助学校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市教育局负责指导相关学校,细化安全管理措施,对学校教师出租教师公寓行为做好指导和记录工作。
3.学校周边文化环境及封闭河道等安全问题。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职责:市文广新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学校周边网吧、麻将馆等娱乐场所开展整治工作。市住建局牵头,市城管局、市环保局、绥山镇人民政府配合,对茅草堰沟进行清理整治,预防沟内沼气爆燃,并对茅草堰沟的盖板进行加固。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抓好类似问题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四)学校周边废品收购站问题。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工作职责:市城管局牵头,市公安局、绥山镇人民政府配合,完成峨眉四中周边废品收购站的关闭和搬迁工作。同时,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抓好自查和整改工作。
(五)督查督办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市教育局
工作职责:负责跟踪督查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各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每阶段实时向市教育局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市教育局联系人:李红兵,联系电话:5567592、15520369911)。
四、工作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即日起——2017年6月5日。
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制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具体实施的工作“子方案”,确保上述问题基本解决,并在6月6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教育局汇总。
(二)巩固成果阶段:2017年6月6日—7月10日。
对集中整治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做好查漏补缺工作,确保上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建立完善预防反弹的措施。
(三)长效治理阶段:2017年7月11日起。
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暨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常态化机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