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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眉山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峨眉山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2日

  峨眉山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范围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67号)要求,乐山市被列为全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第二批试点地区之一。为确保我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办函〔2016〕31号)和《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乐人社办发〔2016〕12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是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的重大改革举措,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对比、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各类用人单位、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加社会保险的专项行动。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有利于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推动加快建立健全全面共享、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适应新型城镇化进程和社会流动性特征,更好维护各类参保人员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社保关系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建立全市全面、准确的社会保险业务基础数据库,形成每个参保人员唯一的社保标识,并实现数据联网和实时更新。到2017年底,完成本市户籍人口以及非本市户籍人口但在我市参保的各类人员的登记工作,登记率达到90%,数据完整度达到80%,建立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文波任组长,市政府办主任张永剑和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邹利琼任副组长,市委编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计局、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峨眉山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担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推进和日常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做好全民参保登记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工作;开展政策宣传、业务培训;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和数据交换机制,及时处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负责专项经费的申请、使用及管理。

  (二)市公安局:负责提供全市户籍人口和外来常住人口信息中涉及全民参保登记指标相关数据。

  (三)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所需相关经费。

  (四)市委编办:负责提供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

  (五)市民政局:负责提供全市社会团体、低保人员、殡葬信息等涉及全民参保登记指标相关数据。

  (六)市卫计局:负责提供计划生育管理等涉及全民参保登记指标相关数据。

  (七)市教育局:负责提供全市学生涉及全民参保登记指标相关数据。

  (八)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全市各类用工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信息涉及全民参保登记指标相关数据。

  (九)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居民的全民参保登记和入户调查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登记范围

  峨眉山市户籍人员以及非本市户籍但在我市居住一年以上的常住人员。

  (二)登记时间

  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底

  (三)登记方式

  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以乡镇为单位,依托村、社区的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通过调查员入户调查以及居民个人自主到现住地乡镇、村、社区进行登记的方式,按照户籍地与现居住地相结合“一户不少、一人不丢、一项不差”的原则,进行拉网式的普查登记。

  (四)登记内容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常住地址、联系方式等。

  2.个人就业情况。包括就业状态、工作单位名称、个人就业身份等。

  3.个人参保信息。包括已参保情况:当前已参保险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未参保情况及原因、异地参保情况等内容。

  六、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7年2月)

  1.完成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对比工作。

  2.完成全民参保登记数据整合,生成全面参保登记初始化基础数据库。

  (二)实施阶段(2017年3月至2017年7月)

  1.召开全市启动工作部署会,签订目标任务书,完成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和落实。

  2.大力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宣传,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和舆论方向,营造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3.完成对入户调查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4.全面开展入户调查登记,采集信息,录入核对。

  (三)总结阶段(2017年7月后)

  1.汇总全市登记信息,分析评估登记情况,上报工作总结。

  2.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业务流程及信息系统,建立我市全民参保登记动态管理机制。

  3.实现数据动态管理和维护,为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打下基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的参保登记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推进,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同,统筹安排,要充分调动各村、社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将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深入细致地做好参保登记工作。

  (二)落实工作经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需进行前期宣传、培训、入户信息采集等工作,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财政部门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安排相应的工作经费,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部门协调。全民参保登记是一项全新的基础性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与公安、民政、卫计等部门要相互沟通协调,增进共识,相互支持和配合,积极参与并推动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确保登记工作顺利实施。

  (四)搞好宣传培训。参保登记工作涉及人群广、时间紧、标准高、采集难度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乡镇要扎实做好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把握政策全面、执行政策准确、落实政策到位。结合实际特点,有针对性制定宣传计划,深入基层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广泛凝聚共识,提升全民参保登记意识,促使群众积极参与、主动登记、自助更新信息,营造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确保涉密安全。全民参保登记涉及公民信息,在具体实施中要确保不发生涉密安全事故,各乡镇、村(社区)在组织过程中,要将入户调查人员进行公布,公布内容包括人员名单、照片、工作证号和举报电话等,同时必须和入户调查工作人员签订数据保密承诺书,确保涉密安全万无一失。

  (六)加强监督检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完善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目标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按照“一户不少、一人不丢、一项不差”的原则进行全面调查,确保信息采集真实、准确、完善。

  附件:峨眉山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峨眉山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长:王文波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永剑市政府办主任

  邹利琼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刘 勇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 睿市社保局局长

  雷 焱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外宣办(网信办)主任

  朱 然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凤泉市财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李坤泽市委编办副主任

  符松梅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冬梅市卫计局副局长

  黄光君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慕萍市市场监管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帅培林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担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推进和日常工作,由刘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睿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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