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乐府办函〔2015〕25号)精神,切实提高城乡住户调查数据质量,全面、准确、及时了解我市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及其他生活状况,客观反映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生活质量,更好地满足研究制定城乡统筹政策和民生政策的需要,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城乡住户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城乡居民收支数据是衡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核心指标之一。进一步加强城乡住户调查工作,有利于准确完整地提供全体居民收入、支出以及家庭就业、消费、住房等有关信息,及时监测农民工、贫困人口等群体的生活状况,客观反映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及其变化,为各级政府决策管理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依据和优质高效的服务。各镇乡政府和市级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确保调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任务
(一)明确工作方式
城乡住户调查具体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峨眉山调查队(以下简称“峨眉山调查队”)实施。采用日记账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抽选的居民实施调查,采集基础数据。按照规范化工作要求,统一规范现场调查工作流程,坚持现场调查质量标准;统一使用国家规定记账本、表式、数据处理程序;实现城乡住户调查数据资源共享,合力推进城乡住户调查各项工作。
(二)明确调查重点
1.调查内容。住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居民现金和实物收支情况、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居民家庭食品和能源消费情况、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以及其他民生状况等。
2.调查对象。住户调查对象为镇乡地域内住户,既包括城镇住户,也包括农村住户;既包括以家庭形式居住的户,也包括以集体形式居住的户。无论户口性质和户口登记地,均以住户为单位,在常住地参加调查。
(一)加强数据管理
1.数据采集。数据采集包括现场调查、编码录入和初步审核,由镇乡负责实施。
2.数据处理。数据处理包括数据审核、加权、汇总和评估,汇总结果根据分户基础数据、采用加权汇总方式生成,汇总权数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
3.数据上报。全部调查样本资料由峨眉山调查队负责收集、审核、汇总完毕后,会同市统计局、市农业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城乡居民收入数据进行评估,归口上报国家统计局乐山调查队。
4.数据发布。城乡住户调查结果数据按季度和年度发布。居民收支数据按季度发布,其余数据按年度发布。数据审核、评估、核定、反馈,原则上实行下管一级。未经国家统计局乐山调查队和乐山市统计局共同评估核定的数据,不能对外提供或公开。所有数据发布时间不得早于乐山市数据公布的时间。
三、强化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统计调查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峨眉山市城乡住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统筹、协调、解决城乡住户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峨眉山调查队,由峨眉山调查队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市统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发改局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负责城乡住户调查日常工作,确保城乡住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工作基础。各镇乡要加强调查人员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增强统计员和村(社区)辅助调查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按业务规范要求规范基础工作,提高记账数据质量;建立调查基础工作台账,及时掌握调查点和调查户的具体情况。
(三)强化工作职责。市级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城乡住户调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改善工作条件。人社部门和农业部门要做好增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关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经费的核定和管理工作,峨眉山调查队要加强业务指导,各涉点镇乡负责做好调查点的维护和基础工作。
(四)督促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督查室将组织相关部门深入镇乡督促检查。
附件:峨眉山市城乡住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6日
附件
峨眉山市城乡住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辜廷齐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何俊华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李艋市政府办副主任
颜甫祥国家统计局峨眉山调查队队长
李孟军市统计局局长
耿建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熊宗良市农业局局长
苟属万市发改局副局长
李珂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永贵绥山镇镇长
黄伟符溪镇镇长
张雁峰桂花桥镇镇长
朱敏九里镇镇长
宋继东罗目镇镇长
杨换荣龙池镇镇长
欧佐华大为镇镇长
张启顿新平乡乡长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乐府办函〔2015〕25号)精神,切实提高城乡住户调查数据质量,全面、准确、及时了解我市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及其他生活状况,客观反映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生活质量,更好地满足研究制定城乡统筹政策和民生政策的需要,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城乡住户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城乡居民收支数据是衡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核心指标之一。进一步加强城乡住户调查工作,有利于准确完整地提供全体居民收入、支出以及家庭就业、消费、住房等有关信息,及时监测农民工、贫困人口等群体的生活状况,客观反映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及其变化,为各级政府决策管理提供更加真实准确的依据和优质高效的服务。各镇乡政府和市级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确保调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任务
(一)明确工作方式
城乡住户调查具体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峨眉山调查队(以下简称“峨眉山调查队”)实施。采用日记账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所抽选的居民实施调查,采集基础数据。按照规范化工作要求,统一规范现场调查工作流程,坚持现场调查质量标准;统一使用国家规定记账本、表式、数据处理程序;实现城乡住户调查数据资源共享,合力推进城乡住户调查各项工作。
(二)明确调查重点
1.调查内容。住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居民现金和实物收支情况、住户成员及劳动力从业情况、居民家庭食品和能源消费情况、住房和耐用消费品拥有情况、家庭经营和生产投资情况、社区基本情况以及其他民生状况等。
2.调查对象。住户调查对象为镇乡地域内住户,既包括城镇住户,也包括农村住户;既包括以家庭形式居住的户,也包括以集体形式居住的户。无论户口性质和户口登记地,均以住户为单位,在常住地参加调查。
(一)加强数据管理
1.数据采集。数据采集包括现场调查、编码录入和初步审核,由镇乡负责实施。
2.数据处理。数据处理包括数据审核、加权、汇总和评估,汇总结果根据分户基础数据、采用加权汇总方式生成,汇总权数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
3.数据上报。全部调查样本资料由峨眉山调查队负责收集、审核、汇总完毕后,会同市统计局、市农业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城乡居民收入数据进行评估,归口上报国家统计局乐山调查队。
4.数据发布。城乡住户调查结果数据按季度和年度发布。居民收支数据按季度发布,其余数据按年度发布。数据审核、评估、核定、反馈,原则上实行下管一级。未经国家统计局乐山调查队和乐山市统计局共同评估核定的数据,不能对外提供或公开。所有数据发布时间不得早于乐山市数据公布的时间。
三、强化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统计调查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峨眉山市城乡住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统筹、协调、解决城乡住户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峨眉山调查队,由峨眉山调查队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市统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发改局分管负责人任副主任,负责城乡住户调查日常工作,确保城乡住户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工作基础。各镇乡要加强调查人员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增强统计员和村(社区)辅助调查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按业务规范要求规范基础工作,提高记账数据质量;建立调查基础工作台账,及时掌握调查点和调查户的具体情况。
(三)强化工作职责。市级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城乡住户调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改善工作条件。人社部门和农业部门要做好增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关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城乡住户调查工作经费的核定和管理工作,峨眉山调查队要加强业务指导,各涉点镇乡负责做好调查点的维护和基础工作。
(四)督促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督查室将组织相关部门深入镇乡督促检查。
附件:峨眉山市城乡住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6日
附件
峨眉山市城乡住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辜廷齐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何俊华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李艋市政府办副主任
颜甫祥国家统计局峨眉山调查队队长
李孟军市统计局局长
耿建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熊宗良市农业局局长
苟属万市发改局副局长
李珂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永贵绥山镇镇长
黄伟符溪镇镇长
张雁峰桂花桥镇镇长
朱敏九里镇镇长
宋继东罗目镇镇长
杨换荣龙池镇镇长
欧佐华大为镇镇长
张启顿新平乡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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