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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乐山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177号委员提案办理回复的函

  杨玉森、龚小民、林栩、杜东红委员:

  你们所提的“关于降低城市噪音、空气污染的建议”,我单位已经办理,按照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有关规定,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城市噪声和空气污染防治工作。对乐山市政协委员们提出的湿地公园噪音和空气污染问题,我们进行了专项整治。

  一、关于车辆多、大型货车经常快速通行的问题。从2014年5月省道103线、306线峨眉山市过境段改线段(货运通道)建成通车以来,按照《峨眉山市限制货运汽车在城市建成区通行的实施方案》,我市交警大队会同城管、路政部门严格执行货车限行管理规定,加大货车限行管控力度,对违反规定进入限行区的货车驾驶员予以查处。但是,由于城市建设和生产的需要,有部分货车凭通行证在限制区域以内的道路行驶,也有货车在夜间违反规定进城。为此,相关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增加道路执勤安排,提高路面查处力度。同时,按照市政府实施的《峨眉山市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在滨湖路加快建设电子警察,加大科技管控力度。

  二、关于灰尘大、噪音污染的问题。今年以来,我市加强了对“旅博会”场馆建设项目、“阅彩世界”、“在水一方”、“峨眉河畔”等在建工地管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近期,对各单位文明施工情况进行了专项治理,重点对施工车辆抛洒滴漏、车辆带泥上路进行巡查监管,严禁抛洒滴漏污染城市道路。市环卫局每天安排环卫车辆在滨湖西路进行道路清扫、冲洗、降尘。对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的商业企业,采取禁噪措施;对确因工期紧急需要夜间现浇施工的工程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由城管、环保、住建等部门审批办理阶段性的《夜间施工许可证》,严格按许可时限进行施工。同时,明确规定在中高考期间所有工程项目禁止夜间施工。

  三、关于水泥搅拌站搬出城区的问题。我市已作出规划,拟将位于我市东部片区的水泥搅拌站搬迁至符溪镇新乐村、胜利镇月南村(原高铁梁场),计划于今年旅博会前完成。

  四、关于拆除减速带的问题。按照《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的规定,车行道横向减速标线属于警告标线的一种,应采用突起标线,用于警告车辆驾驶者前方应减速慢行,准备防范应变措施。主要在事故多发地点前,车辆冲突、交织点较多等交通情况复杂的路段和重要路口前设置。滨湖小区外,道路设计规划为城市主干道,目前许多路口还未安装交通信号灯,在临近路口前道路施划车行道横向减速振动标线,能给驾驶员传递明确信息,利于视认和警示,确保交通安全。经住建、交警等部门现场查验,综合考虑周边居民的诉求和委员建议,我市拟于旅博会前将该路段部分横向减速振动标线拆除。

  感谢您对峨眉山市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张夷

  联系电话:0833-5526693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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