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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4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镇、乡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2014年度,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镇乡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年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我市决定对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绥山镇人民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16个单位进行通报表彰。表彰名单如下:

  一、先进镇乡

  绥山镇人民政府胜利镇人民政府符溪镇人民政府

  桂花桥镇人民政府九里镇人民政府双福镇人民政府

  乐都镇人民政府大为镇人民政府峨山镇人民政府

  川主乡人民政府普兴乡人民政府新平乡人民政府

  二、先进市级部门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峨眉山质监局

  请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紧扣“转型升级项目年”工作主题,锐意进取,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推动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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