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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眉山市规范城区猪肉鲜销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

  绥山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峨眉山市规范城区猪肉鲜销市场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各自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快速推进。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8日

  
  峨眉山市规范城区猪肉鲜销市场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区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秩序,有效整治“脏、乱、差”问题,彻底解决目前城区猪肉鲜销不合理不规范的经营模式,让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全面规范城区猪肉鲜销市场,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行政,从保障全市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出发,坚持“合理布点、规范经营、强化监管”原则,做到猪肉鲜销“三进”(进市场摊区、进超市、进门店),确保猪肉鲜销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峨眉山市规范城区猪肉鲜销市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一力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宋 蔚 市工商局局长

  张红梅 市城管局局长

  孙旭培 市商务局局长

  王静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长生 市住建局机关党委书记

  张仲明 市畜牧局纪检组长

  左正祥 市公安局副局长

  罗 健 市信访局副局长

  李 涛 市维稳办副主任

  李思多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余 新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梁 敏 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 旭 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何国强 市公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魏一平 市整治办常务副主任

  蒋 明 绥山镇副镇长

  梁泽平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科员

  田 强 开源国投公司资产经营管理部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商局,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由梁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职责

  (一)市工商局:负责对符合法定经营条件和鲜肉销售布局要求的猪肉鲜销经营者颁发营业执照,加强猪肉市场监管,做好屠工稳定工作。督促市场业主做好市场规范管理,配合城管等部门做好清理占道经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负责前期的宣传动员和风险评估工作。

  (二)市城管局:负责依法清理、取缔占道经营和骑门摊,做好城区街道及市场周边摊位的管理,保证道路和消防通道畅通。对商务局布局的进入门店经营鲜肉的经营者进行前期审查。

  (三)市商务局:负责对城区猪肉鲜销市场进行布局布点,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猪肉鲜销“三进”经营标准和方案。对申请进超市、进门店经营猪肉的经营者进行前期审查。负责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点的管理。

  (四)市畜牧局:负责加强对猪肉的检验检疫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上市猪肉进行检查。

  (五)市公安局:负责做好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治安和秩序维护,对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执法的按《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六)市信访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引导群众依法逐级上访,引导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配合处置违法上访行为。

  (七)市维稳办: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做好风险评估的指导工作。

  (八)市委宣传部:负责做好规范城区猪肉鲜销市场工作的宣传指导。

  (九)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做好规范城区猪肉鲜销市场的法律法规把关工作,确保政府依法行政。

  (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肉类及其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十一)市文广新局:负责做好规范城区猪肉鲜销市场工作的宣传报道。

  (十二)市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城区市场和万年路及综合市场周边所有路口机动车交通秩序管理。

  (十三)市住建局:负责城区市场和万年路及综合市场周边路口机动车禁行、禁停标志、标牌、隔离设施的制作、设立。

  (十四)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市场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检查,对市场管理主体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十五)绥山镇政府:配合相关部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负责做好屠工的思想稳定工作。

  (十六)开源国投公司:负责提供完善的市场服务设施,并公示市场摊位的详细情况。

  四、工作阶段

  依法行政,规范城区猪肉鲜销市场工作从2014年5月15日—2014年10月31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宣传阶段(5月15日—6月30日)

  1.由市商务局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猪肉鲜销“三进”规范性标准,并对城区猪肉鲜销市场进行合理布局布点。

  2.由市工商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配合,加强规范城区猪肉鲜销市场工作的宣传,采取新闻报道、专题报道、宣传车、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3.由市工商局牵头,市整治办、市维稳办、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配合,对城区规范猪肉鲜销市场进行风险评估。适时召开听证会,参加听证会人员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市民、屠工、市场业主等。

  (二)第二阶段:规范完善阶段(7月1日—9月30日)

  1.对提出申请参加“三进”的屠工,由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根据市场布局、规范性标准和城市管理要求进行先期审核。

  2.工商局根据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的先期审查情况,对符合经营条件的猪肉鲜销经营户依法核发营业执照。

  (三)第三阶段:清理整顿巩固阶段(10月8日—10月31日)

  1.由市工商局负责,对未办理营业执照但仍从事猪肉鲜销的经营户,进行查处取缔。

  2.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配合,清理取缔占道经营的猪肉鲜销经营户。3.由市商务局牵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按《标准化放心肉店建设规范》标准评定“放心肉店”,并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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