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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眉山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川府发〔20254号)、《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乐府办发〔202512号)等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峨眉山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按时完成,市政府办公室将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督促,推动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调整情况确需新增、取消或变更决策事项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应当及时向决策机关提出调整建议,并按照《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办理。


三、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实行“一事一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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