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眉山市乡镇权责清单》和《峨眉山市街道权责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峨眉山市乡镇权责清单》和《峨眉山市街道权责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乡镇(街道)要建立行政权力运行、保障和监督机制,梳理公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基本要素和办事指南,及时将本级行政权力录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纳入省行政体制管理改革的经济发达镇符溪镇,要结合《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推进符溪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峨府发〔2019〕3号)已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一并做好行政权力行使。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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