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眉山市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峨眉山市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已经2019年12月13日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4日
峨眉山市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19年版) | ||||||||
序号 | 中介服务 事项名称 | 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 审批部门 | 中介服务事项 设定依据 | 中介服务 实施机构 | 服务 时限 | 备注 | |
| 大项名称 | 子项名称 | |||||||
| 1 | 教师资格所需体检证明 | 教师资格认定 | 申请普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 市行政审批局 | 1.《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 2.《<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10号) | 县级以上医院 | 双方协商约定 | |
| 2 | 资产证明(银行存款或验资等有效证明)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 筹备设立民办学校(幼儿园)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 | 银行或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 双方协商约定 | ||
| 筹备设立民办学校(普通初级中学、初等职业学校)审批 | ||||||||
| 民办其它教育机构(筹备)设立审批 | ||||||||
| 筹备设立民办学校(小学)审批 | ||||||||
| 3 | 社会团体成立验资报告 |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 |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予以修订)。 | 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 双方协商约定 | ||
| 4 | 社会团体注册资金变更验资报告 | 社会团体注册资金变更登记 | 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 双方协商约定 | ||||
| 5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验资报告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 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 双方协商约定 | ||
| 6 | 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资金变更验资报告 | 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办资金变更登记 | 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 双方协商约定 | ||||
| 7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财务审计报告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 2.《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59号) | 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 双方协商约定 | ||
| 8 | 资产证明(银行存款或验资等有效证明)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 | 市行政审批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号) 2.《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四川省第十一届人人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4]10号) | 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 双方协商约定 | |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延续审批 | ||||||||
| 9 | 资产清算证明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分立、合并审批 | ||||||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地址、层次、类别、法人(负责人)等变更审批 | ||||||||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终止审批 | 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 双方协商约定 | ||||||
| 10 | 劳务派遣经营单位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含新增业务、新设公司、分立、合并)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 2.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 依法登记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 双方协商约定 | ||
| 劳务派遣经营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变更审批 | ||||||||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延续审批 | ||||||||
| 11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 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12 | 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 |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 |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9号) | 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13 | 建设用地位置界限图测绘 |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含临时用地) | 1.《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四川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自然资源部关于“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2019]2号) | 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14 | 选址论证报告编制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核发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 具有相应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15 |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编制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临时建设工程规划批准新办 | 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16 | 拟建设场址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 国家和省市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和有特殊规定的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 市行政审批局 | 1.《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川建发[2011]34号) | 具有相应建设工程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及施工图审图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
| 17 | 拟建设场址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审图报告 | |||||||
| 18 | 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节能设计专篇的设计说明书、概算书等) | |||||||
| 19 | 施工图设计文件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42号)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46号) | 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
| 20 | 竣(交)工验收质量鉴定质量检测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批 | 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1.《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 2.《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3.《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 | 具有建设工程咨询、设计资质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21 | 公路建设项目安全性评价 |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号) 3.《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1号) 4.《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17) |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批 |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审批 |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22 | 技术状况等级评定复核意见、检测报告(养护类桥隧大修、改建、重建项目提供) | 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23 | 审计服务机构出具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批 | 普通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市行政审批局 | 1.《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4年第3号) 2.《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 3.《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 |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24 | 环保专项验收意见 |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25 | 水保专项验收意见 |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26 | 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1号) |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一)客车、危货运输车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不满60个月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超过60个月的,每6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二)其它运输车辆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辆注册登记主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测和评定。 | |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扩大经营范围 | ||||||||
| 道路运输企业设立子公司经营许可 | ||||||||
|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许可 | |||||||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子公司许可 | ||||||||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变更许可事项 | ||||||||
| 出租汽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 巡游出租汽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 |||||||
| 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变更 | ||||||||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
| 车辆运营证核发 | 巡游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核发 | |||||||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发放 | ||||||||
| 客运线路许可 | 客运线路许可 | |||||||
| 客运班线延续经营许可 | ||||||||
| 客运线路经营主体、起讫地和日发班次变更许可 | ||||||||
| 包车客运(旅游)经营许可 | ||||||||
| 27 | 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 |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非经营性危险货物运输许可 | 市行政审批局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 | 质量检验部门 | 7天 | |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设立子公司许可 | ||||||||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变更许可事项 | ||||||||
| 28 | 过驳水域通航环境安全评估报告(适用于特定水域多航次过驳作业) | 防止船舶污染水域作业许可 | 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水上过驳作业审批 |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1号) | 符合相关资质 | 双方协商约定 | ||
| 29 | 涉路施工活动安全性评价 | 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技术评价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 ||||||||
| 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 |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技术评价单位 | ||||||
| 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 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 | |||||||
| 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 ||||||||
|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 ||||||||
| 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 ||||||||
| 30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利部令2017年第49号) | 具有相应资质的勘测设计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31 | 水质检验报告 |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 《水产苗种管理办法》(农业部2005年第46号令) | 具有水质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
| 32 | 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市行政审批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七号) |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33 | 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 拖拉机驾驶证核发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 | 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
| 34 | 拖拉机驾驶员培训 | 《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9年第2号) | 取得省级人民政府农机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 | 双方协商约定 | ||||
| 35 | 符合渔业船员健康标准的医院体检材料 |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 | 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
| 36 | 文物保护单位修缮设计方案编制 | 对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 |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许可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四号) 2.《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26号) | 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37 |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方案编制 |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资质的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38 |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检测或评价合格报告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新办审批、许可延续、 | 《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2017版)(省政府令第322号) | 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
| 39 | 水质卫生指标检测或评价合格报告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新办审批、卫生许可延续 | 《四川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2016版)(省政府令第206号) | 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
| 40 | 放射诊疗场所防护及设备性能检测报告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新办审批、许可校验、更换放射诊疗设备审批(限不需要改建原工作场所) | 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2006年第46号) 2.《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卫监督[2006]479号) | 有法定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
| 41 | 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的证明材料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新办审批 |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17年第55号) | 有法定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
| 42 | 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订版) 2.《关于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做好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6〕38号) | 有法定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
| 43 |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有法定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
| 44 | 体检证明 | 护士执业注册 | 护士执业注册 |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08年第59号) | 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 | 双方协商约定 | ||
| 45 |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市行政审批局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36号) |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46 |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危险化学品(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 | 危险化学品(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 | 《四川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川安监[2012]249号) | 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 双方协商约定 | ||
| 47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考核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发证 |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监总局令第140号)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 | 具有相应资质的考试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
| 48 | 食品、餐饮经营者健康证 |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药总局令第17号) | 具有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
| 49 | 总平面图 |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设项目报建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8号)2.《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国人防[1010]288号) 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 建筑设计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
| 50 |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 | 具有人防设计资质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
| 51 | 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 | 具有人防资质的审图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
| 52 | 工程地质勘查报告 | 具有勘查资质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
| 53 |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综合报告 | 具有人防检测资质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
| 54 | 房屋竣工面积测绘报告、人防工程竣工图 | 测绘企业 | 双方协商约定 | |||||
| 55 |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 | 初次申领、增驾、换证、军警(境外)换证 | 市公安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七号)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 | 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 | 无时限要求 | 需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的医院 |
| 校车驾驶资格核发 | 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 | 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 | 无时限要求 | 法律法规 规定的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情形除外 | |||
| 56 | 《公证书》 | 机动车登记 | 转移登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七号) 2.《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 | 公证机关 | 无时限要求 | 属于继承、赠予、中奖的 | |
| 57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副本)》 | 注册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 保险公司 | 无时限要求 | 转移登记仅适用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 | |||
| 58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 机动车登记 | 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 | 机动车安检机构 | 无时限要求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免检车辆除外 | ||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机动车安检机构 | 无时限要求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免检车辆除外 | ||||
| 机动车注册登记 | 残疾人专用汽车注册登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 | 机动车安检机构 | 无时限要求 | 属于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机动车 | |||
| 59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 市住建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 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图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
| 60 | 施工图设计文件 | |||||||
| 61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 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图机构 | 双方协商约定 | |||||
| 备注: 1.清理范围:行政审批实施机关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或需要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包括报告、论证、咨询、评价、评估、鉴定、检验、检测、测绘、技术审查、技术设计等。 2.清理依据: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②《乐山市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③《峨眉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8年修订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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