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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部分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如下。

  常务副市长 王文波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市长分管审计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财政、国有资产、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和经济运行、统计、两化互动、城乡统筹、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民生、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金融、保险、证券等工作,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市统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接待办、市政府应急办、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效能办。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市委群工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国家统计局峨眉山调查队、峨眉山银监办、人行市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银行、人保峨眉山分公司、寿保峨眉山分公司、证券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烟草专卖局、市邮政公司、市供电公司、乐电峨眉山分公司、电信峨眉山分公司、移动峨眉山分公司、联通峨眉山市分公司、省盐业总公司峨眉支公司等工作。

  副市长 陈 苹 负责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民政、兵役、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残疾人事业、档案、保密、市志、老龄、妇女儿童、对台事务、外事侨务、高铁管理、惠民帮扶等工作,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市教育局、市卫计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档案局、市志办、市佛光片区办事处、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等单位。

  联系市委统战部、部队、市人武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残联、市科协、市文联、市精神文明办等工作。

  副市长 余浩民 负责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征地拆迁、房屋征收、安全生产等工作。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并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局、市安监局(市安办)。

  副市长 唐国臣 负责旅游、宗教事务、城乡规划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防震减灾、人防、小集镇建设、商务、招商、服务业等工作,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市旅开区管委会、市旅游局、市住建局、市城建办、市防震减灾局、市人防办、市小集镇办、市商务局(市投促局)。

  联系峨眉山佛协等工作。

  其他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不变。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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