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部分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如下。
副市长 刘 遂(挂职) 负责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分管市市场监管局。协助王文波同志分管交通工作。
副市长 刘 杨负责公安、司法、社会管理、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保护、信访、维稳、法制、惩治邪教,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信访局、市政府法制办等单位。
联系市委群工局等工作。
副市长 余浩民 负责国土资源、征地拆迁、房屋征收、安全生产等工作。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并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市国土资源局、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局、市安监局(市安办)。
副县级干部 张国大协助刘遂同志、余浩民同志工作。
其他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不变。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
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部分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如下。
副市长 刘 遂(挂职) 负责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分管市市场监管局。协助王文波同志分管交通工作。
副市长 刘 杨负责公安、司法、社会管理、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保护、信访、维稳、法制、惩治邪教,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信访局、市政府法制办等单位。
联系市委群工局等工作。
副市长 余浩民 负责国土资源、征地拆迁、房屋征收、安全生产等工作。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并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分管市国土资源局、市土地和房屋征收局、市安监局(市安办)。
副县级干部 张国大协助刘遂同志、余浩民同志工作。
其他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不变。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
|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
|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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