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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眉山市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专项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峨眉山市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专项改革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7日

  峨眉山市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

  促进教育公平专项改革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专项改革方案的通知》(乐府办发〔2015〕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及主要目标

  坚持把促进公平作为基本教育政策,按照均衡发展义务教育的要求,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快缩小城乡、校际教育差距。继续巩固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均衡成果,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实现人人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目标。

  具体目标:

  (一)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生活设施基本达标,村小和教学点运转正常,基本消除城区学校“大班额”现象。

  (二)城乡校长教师配置更加合理。校长教师管理制度基本适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需要,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到2018年,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比例达到10%左右。

  (三)优质教育资源实现城乡共建共享。教育信息化体系基本覆盖市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到2018年,“三通”(“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通达率达到90%。利用好国家级和省级“两平台”(“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优质教育资源利用率和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通过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共建共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一支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师队伍。

  (四)平等享有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有力缓解“择校热”,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范围进一步扩大,资助标准进一步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创新机制

  围绕上述目标,着眼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着力推进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一)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机制。落实国家、省办学条件基本标准,按照“保基本、兜网底、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从困难地方做起,从薄弱环节入手,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满足教育教学和生活的基本需要。贯彻落实乐山市《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规划》,推进教育办学条件标准化。

  (二)健全“扶弱保底”教育投入保障制度。坚持“补短板、保基本”政策,教育建设项目和资金优先保障山区和薄弱学校需要。建立生均公用经费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学校办学基本需要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三)健全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年检、预警、信息通报、隐患排除、项目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通过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多种形式,逐步使所有校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全面消除并严禁使用D级危房,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轮岗交流激励机制。通过工资待遇、职称评聘、培养培训、表彰奖励、干部提拔任用等政策倾斜,促进教师合理交流,引导鼓励城区学校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山区学校任职任教。

  (五)建立优质教学资源均衡配置机制。通过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共建共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向山区薄弱学校辐射。

  (六)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乐山市政府下达的招生计划,合理划分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划分结果,规范办理入学手续,规范招生行为,加强监测评估等措施,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保障义务教育学生免试就近入学。

  (七)建立特殊群体教育扶贫助弱机制。完善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受教育的统筹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益。

  三、推进措施

  (一)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继续实施《峨眉山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14-2018)建设规划》,认真落实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统筹各级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农村薄弱学校推进标准化建设,保障教室、桌椅、图书、实验仪器、运动场地等基本办学条件,改善宿舍、床位、食堂等生活设施,加大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建设,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确保到2018年全市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实现标准化。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列首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坚持“区域统筹、突出重点,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科学规范、均衡发展”的原则,推动优质教育师资向农村学校流动。全面推行“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制定《峨眉山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制定完善《峨眉山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实行职称地方岗位评聘指标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通过公开招聘、轮岗交流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发放农村学校教师乡镇工作补贴和农教津贴,改善农村教师生活条件,为实现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创造必要条件。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依托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通过“三通两平台”及试点学校建设,整合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倾斜坝区、山区薄弱学校,到2017年,学校宽带网络和电子白板实现全覆盖。建立完善优质教育资源交流共享机制,试点开设远程交互式网络课堂等方式,将优质学校教育资源向薄弱学校同步推送,到2018年基本实现教育信息化目标。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多措并举破解城市择校难题。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实行电子学籍管理,全面实行阳光招生。切实均衡办学条件、办学环境、教师资源,缩小校际间办学质量差距,从源头上化解择校难题。严格执行乐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办法,严格执行新的中考加分政策,贯彻落实乐山市中考改革政策,执行省一级示范高中50%以上的招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政策。贯彻落实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政策,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程序及其办法。实行区域内课程、师资、设施设备等教育资源共享,实施教育联盟,合作办学。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五)全面保障公平受教育机会。全面推行九年义务教育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实施“三免一补”政策(即免除在校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提供作业本,补助困难寄宿生生活费)。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免除公办幼儿园贫困家庭在园幼儿保教费。为贫困大学生提供学费资助和生活费补助。建立峨眉山市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并规范有序运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保教费,健全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受教育的统筹保障机制,确保公平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贯彻落实《乐山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启动峨眉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实施残疾学生从幼儿园到高中的教育资助,据实免除残疾学生生活费。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妇联、市残联。

  (六)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深化课程改革,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改进评价方式方法,科学运用评价结果,不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校教育质量水平和工作优劣。探索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发挥示范校示范带动作用。教育督导部门定期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情况开展督导评估。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文明办。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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