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眉山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2015—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峨眉山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2015—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1日
峨眉山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
(2015—2020年)
按照中央、省委和乐山市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部署,为提升我市乡村教育水平,保障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从根本上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2015—2020年)的通知》(乐府办发〔2016〕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力争到2020年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甘于奉献的乡村教师队伍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将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健全教育、宣传、考评、监督、奖惩机制,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抓师德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融入乡村教师职前、职后培训全过程,融入日常政治学习、假期集中学习。丰富师德教育方式方法,通过课题研究、集中培训、专题讲座、先进典型巡回宣讲等方式,推动师德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新入职的教师,必须在一年内参加市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不少于3天的师德师风专题培训,并经测试合格。按教师继续教育要求,每名教师每年接受师德师风教育不低于10学时。我市教师进修学校针对教师的各类培训班,都要有不低于2学时的师德师风教育内容。
抓师德宣传,充分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加强对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宣传力度,激励、引导乡村教师强师德、扬师表、作贡献。
抓师德考评,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考评体系,把师德表现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的重要参考,实行“一票否决”。各校要建立每个教师的师德师风档案。
抓师德监督,健全学生、家长、教师、社会共同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约束机制,通过公布师德师风监督电话、设立网上举报信箱等形式,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抓师德责任,落实市教育局、中小学校主要领导师德师风建设负责制和问责制,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考核学校及市教育局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
抓组织建设,加强乡村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适度加大在乡村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力度,从政治上、思想上关心乡村教师的生活与成长,增强归属感。
二、强化乡村学校教师编制管理
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充分考虑村小、寄宿制学校以及农村边远山区贫困地区学校的特殊实际,教职工编制配备予以倾斜。实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市委编办和市财政局备案。市委编办要会同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时确定每年用编招聘计划总量,保证专任教师“退补相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教师编制标准,确保教师空编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严禁借用乡村学校教师从事非教育和教学工作。
三、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
结合乡村教师岗位特点,合理设置招聘条件、优化招聘方式、提高招聘质量,确保乡村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特别是体育、音乐、美术、科学技术、心理健康、双语等紧缺课程。按照专业对口原则,乡村义务教育学校补充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教师,对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认真做好省属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相关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我市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省属免费师范院校,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到我市就业。
寄宿制等学校确因学生管理等工作需要,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按《劳动合同法》招用补足学生宿舍管理员、食堂管理员、学校安保员等相关人员。严格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编外人员使用方案需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市教育局根据学校需要统筹实施派遣任教。落实中小学校长交流轮岗制度,通过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集体化办学、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对口支援、名优教师送教、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实施好“三区支教”计划,选派城镇学校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到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的乡村学校支教讲学,帮助转变教育理念、更新教育教学手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鼓励退休特级教师、高级教师、教学名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四、提升乡村教师专业水平
发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和“市培计划”示范引领作用,分类分层次实施乡村教师校长素质能力提升培训。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确保到2020年底前对全体乡村教师、校(园)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将师德教育、法治教育等作为培训必修内容,推动师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贯穿培训全过程。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到2017年前完成每人不少于50学时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专项培训。
根据省上和乐山市教师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制定实施好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按照重引领、补短板的思路,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培训,促进乡村中小学教师素质能力不断提升。从2016年起,重点实施三大行动计划:一是实施乡村教师全员培训计划。二是实施乡村骨干教师培训计划,用三年时间重点培训100名乡村中小学骨干教师。三是开展名师下乡送教活动,用三年时间组织我市市级及以上教育名师培养对象,深入全市乡镇学校开展送教活动,有效引领乡村教师专业成长。
健全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加强教师培训机构能力建设,建强乡村教师培训团队,按照培训者与本地乡村教师比不低于1∶30建立教师培训团队,推动乡村教师区域研修与校本研修常态化。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方式,采取顶岗置换、送教下乡、网络研修、短期集中、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鼓励和支持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
五、增强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
(一)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全面落实乡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补贴政策,保障乡村教师应享尽享。实施好普通高校毕业生乡村学校任教到岗学费奖补政策,对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一定期限的高校毕业生,按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鼓励、引导优秀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教育发展。
(二)提升乡村教师保障水平。加快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在现行制度架构内,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乡村教师家庭给予救助,以解决其实际困难。要定期组织乡村教师进行体检,体检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组织医疗专家到艰苦边远的乡村学校巡诊。
(三)完善乡村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办法。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并向乡村教师倾斜。进一步完善符合乡村教师工作特点的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和标准条件,注重师德表现、注重一线经历,不作外语成绩要求,不作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应交流轮岗的教师评聘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有1年及以上到农村学校或“三区”(四川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学校交流轮岗支教经历,评为乐山市优秀支教工作者优先考虑,到市境内山区或“三区”学校交流轮岗支教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对在乡村学校连续从教20年以上并取得优秀成绩的教师给予鼓励,在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评选表扬中,将乡村教师名额单列,予以倾斜。分别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从教并取得优秀成绩的教师给予鼓励。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优秀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加大对优秀乡村教师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每年教师节在全市表扬一批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定期开展峨眉山市教育名师、最美乡村教师评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增强乡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
六、落实责任
(一)明确责任主体。将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情况纳入有关部门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和监督。市教育局要加强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切实承担责任。
(二)加强经费保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把资金和投入用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领域,切实用好每一笔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力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三)开展督导检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予以全市通报,同时约谈并追究相关负责人领导责任。
各乡镇政府要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因地制宜地提出符合本乡镇教育实际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将本细则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化、具体化,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峨眉山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2015—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1日
峨眉山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
(2015—2020年)
按照中央、省委和乐山市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部署,为提升我市乡村教育水平,保障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从根本上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确保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2015—2020年)的通知》(乐府办发〔2016〕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力争到2020年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甘于奉献的乡村教师队伍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将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健全教育、宣传、考评、监督、奖惩机制,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抓师德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融入乡村教师职前、职后培训全过程,融入日常政治学习、假期集中学习。丰富师德教育方式方法,通过课题研究、集中培训、专题讲座、先进典型巡回宣讲等方式,推动师德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新入职的教师,必须在一年内参加市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不少于3天的师德师风专题培训,并经测试合格。按教师继续教育要求,每名教师每年接受师德师风教育不低于10学时。我市教师进修学校针对教师的各类培训班,都要有不低于2学时的师德师风教育内容。
抓师德宣传,充分利用重大节日、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加强对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宣传力度,激励、引导乡村教师强师德、扬师表、作贡献。
抓师德考评,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考评体系,把师德表现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的重要参考,实行“一票否决”。各校要建立每个教师的师德师风档案。
抓师德监督,健全学生、家长、教师、社会共同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约束机制,通过公布师德师风监督电话、设立网上举报信箱等形式,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抓师德责任,落实市教育局、中小学校主要领导师德师风建设负责制和问责制,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考核学校及市教育局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
抓组织建设,加强乡村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适度加大在乡村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力度,从政治上、思想上关心乡村教师的生活与成长,增强归属感。
二、强化乡村学校教师编制管理
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充分考虑村小、寄宿制学校以及农村边远山区贫困地区学校的特殊实际,教职工编制配备予以倾斜。实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市教育局负责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市委编办和市财政局备案。市委编办要会同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时确定每年用编招聘计划总量,保证专任教师“退补相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教师编制标准,确保教师空编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严禁借用乡村学校教师从事非教育和教学工作。
三、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
结合乡村教师岗位特点,合理设置招聘条件、优化招聘方式、提高招聘质量,确保乡村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特别是体育、音乐、美术、科学技术、心理健康、双语等紧缺课程。按照专业对口原则,乡村义务教育学校补充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教师,对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认真做好省属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相关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我市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省属免费师范院校,鼓励免费师范毕业生到我市就业。
寄宿制等学校确因学生管理等工作需要,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按《劳动合同法》招用补足学生宿舍管理员、食堂管理员、学校安保员等相关人员。严格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编外人员使用方案需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市教育局根据学校需要统筹实施派遣任教。落实中小学校长交流轮岗制度,通过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集体化办学、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对口支援、名优教师送教、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实施好“三区支教”计划,选派城镇学校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到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的乡村学校支教讲学,帮助转变教育理念、更新教育教学手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鼓励退休特级教师、高级教师、教学名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四、提升乡村教师专业水平
发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和“市培计划”示范引领作用,分类分层次实施乡村教师校长素质能力提升培训。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确保到2020年底前对全体乡村教师、校(园)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将师德教育、法治教育等作为培训必修内容,推动师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贯穿培训全过程。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到2017年前完成每人不少于50学时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专项培训。
根据省上和乐山市教师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制定实施好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按照重引领、补短板的思路,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培训,促进乡村中小学教师素质能力不断提升。从2016年起,重点实施三大行动计划:一是实施乡村教师全员培训计划。二是实施乡村骨干教师培训计划,用三年时间重点培训100名乡村中小学骨干教师。三是开展名师下乡送教活动,用三年时间组织我市市级及以上教育名师培养对象,深入全市乡镇学校开展送教活动,有效引领乡村教师专业成长。
健全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加强教师培训机构能力建设,建强乡村教师培训团队,按照培训者与本地乡村教师比不低于1∶30建立教师培训团队,推动乡村教师区域研修与校本研修常态化。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方式,采取顶岗置换、送教下乡、网络研修、短期集中、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鼓励和支持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
五、增强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
(一)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全面落实乡村教师享受乡镇工作补贴政策,保障乡村教师应享尽享。实施好普通高校毕业生乡村学校任教到岗学费奖补政策,对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一定期限的高校毕业生,按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鼓励、引导优秀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教育发展。
(二)提升乡村教师保障水平。加快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在现行制度架构内,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乡村教师家庭给予救助,以解决其实际困难。要定期组织乡村教师进行体检,体检费用列入财政预算。组织医疗专家到艰苦边远的乡村学校巡诊。
(三)完善乡村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办法。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并向乡村教师倾斜。进一步完善符合乡村教师工作特点的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和标准条件,注重师德表现、注重一线经历,不作外语成绩要求,不作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应交流轮岗的教师评聘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有1年及以上到农村学校或“三区”(四川省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学校交流轮岗支教经历,评为乐山市优秀支教工作者优先考虑,到市境内山区或“三区”学校交流轮岗支教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对在乡村学校连续从教20年以上并取得优秀成绩的教师给予鼓励,在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评选表扬中,将乡村教师名额单列,予以倾斜。分别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从教并取得优秀成绩的教师给予鼓励。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优秀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加大对优秀乡村教师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每年教师节在全市表扬一批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定期开展峨眉山市教育名师、最美乡村教师评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增强乡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
六、落实责任
(一)明确责任主体。将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情况纳入有关部门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和监督。市教育局要加强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切实承担责任。
(二)加强经费保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把资金和投入用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领域,切实用好每一笔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力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三)开展督导检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予以全市通报,同时约谈并追究相关负责人领导责任。
各乡镇政府要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因地制宜地提出符合本乡镇教育实际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将本细则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化、具体化,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
|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1日印发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