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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眉山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峨眉山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峨眉山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16年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9日

  峨眉山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2016年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四川省、乐山市确定的2016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6〕14号)和《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乐府办发〔2016〕14号)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确定2016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点。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1.贯彻落实县级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形成示范文本、格式文本、“十公开”办事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级相关部门)

  2.推行“一窗受理,受办分离”。完善受理回执单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实行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认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力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开展部门负责人进政务大厅带班值守活动。(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级相关部门)

  3.推进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推动政务服务工作转型升级。向社会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应进必进”要求在政务服务大厅受理和限时办结。制定《峨眉山市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受理、办理事项指导目录》。(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级相关部门)

  4.构建以市政务服务中心为主,覆盖市、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的政务(便民)服务体系和网格化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综治办、各乡镇、市级相关部门)

  5.贯彻执行乐山市下发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方案》,组建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实行“一会一案”、“一案一审”,启动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改局、市级相关部门)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6.承接好国家和省、乐山市取消和下放的一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加快形成并发布投资项目前置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积极推行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清理、规范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级相关部门)

  7.完善全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协同推进省、市、县三级投资项目在平台上全面运行,依托平台加强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级相关部门)

  8.配合乐山市整合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纳入统一的平台体系。(责任单位:市交易中心、市级相关部门)

  9.按照国家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配合乐山市整合建立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统一信息发布、公告公示和专家抽取服务,与乐山市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交易中心、市级相关部门)

  三、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

  10.做好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1.配合乐山市推广使用技能鉴定在线考务系统和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对技能鉴定的全过程监控,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12.按照省财政厅部署,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执行省财政厅公布的收费标准,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及时转发2016年四川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规范涉企收费行为。督促检查相关收费单位建立和完善收费公示制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13.严格落实《四川省定价目录(2015版)》规定,继续深入做好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切实做到目录之外无政府定价管理项目。认真做好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公示工作,加大对服务型收费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收费主体行为,巩固清理规范成果。(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五、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14.继续深化“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和“先照后证”登记制度改革,探索个体工商户“二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逐步构建方便快捷的市场主体准入通道。(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行峨眉支行等)

  15.探索建立市场主体简易退出机制。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对未开业和无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实行简易注销的程序,建立完善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6.积极完善市场主体信用监管体系,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制度,构建信用约束机制,构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信用监管新局面。(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

  17.建立“双随机”抽查制度,制定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相关部门)

  六、深入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

  18.进一步推进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落实完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加强乡村学校教师编制管理,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办法,促进城镇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提升乡村教师专业水平,增强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9.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完善政策、融资、载体、环境等体制机制,制定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构建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清晰的科技计划体系和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20.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行为,完善行政审批台账管理和审批信息公示制度,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和工商市场主体信用交换系统和行政审批系统等,推动行政审批台账管理和信息公示,加强文化企业信用征信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文体广新局)

  21.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探索互联网医疗服务,鼓励县级公立医院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平台,为患者提供诊疗咨询、网络预诊、慢病管理、健康管理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卫计局)

  22.推进足球管理体制改革,取消足球项目商业性和群众性赛事的审批。强化足球运动的社会功能,突出活动的市场作用,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指导和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七、深入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

  23.按照省、乐山市要求,做好县级行政权力动态调整工作。强化行政权力网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探索开展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分析,提高政府决策和管理信息化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府政管办、市委编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八、深入推进责任清单清理改革

  24.完成县级政府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指导各行权部门开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府政管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25.健全责任清单制度,在现有制度框架基础上,建立与行政权力清单相互制约、动态调整的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府政管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

  九、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26.继续完善规范性文件的修改、清理和废止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重点工作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细化责任、明确到人、限时完成,并按季度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牵头单位要发挥牵头揽总作用,协调解决好跨部门跨领域问题。

  附件:峨眉山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重点工作任务表

  


  附件

  峨眉山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重点工作任务表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时间进度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1 贯彻落实县级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形成示范文本、格式文本、“十公开”办事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 行政审批改革组 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级相关部门
2016年8月底前完成
2 推行“一窗受理、受办分离”。完善受理回执单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实行限时办结制、超时默认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 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级相关部门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3 推进公共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推动政务服务工作转型升级。向社会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并在政务服务大厅限时受理、办理。制定《峨眉山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受理、办理事项指导目录》。 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级相关部门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4 构建以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分中心为主,覆盖市、乡镇、村“三级联动”的政务(便民)服务国家标准化试点建设。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综治办、各乡镇、市级相关部门 2016年底前启动

  相关工作
5 制定《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方案》,组建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实行“一会一案”、“一案一审”,启动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 市民政局、市发改局、

  市级相关部门
待省委、省政府脱钩方案出台后适时出台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工作
6 承接好国家和省、乐山市取消和下放的一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加快形成并发布投资项目前置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积极推进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清理、规范工作。 投资审批改革组 市发改局、市级相关部门 按国家统一部署推进
7 完善全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进省、市、县三级投资项目在平台上全面运行,依托平台加强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市发改局、市级相关部门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8 配合乐山市整合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纳入统一的平台体系。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纳入统一的平台体系。 市交易中心、市级相关部门 2016年9月底前完成
9 按照国家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终端覆盖全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统一信息发布、公告公示和专家抽取服务,与省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 市交易中心、市级相关部门 2016年9月底前完成
三、深入推进职业资格改革工作
10 做好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废止〈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 职业资格改革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按国家统一部署推进
11 配合乐山市推广使用技能鉴定在线考务系统和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对技能鉴定的全过程监控,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四、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工作
12 按照省财政厅部署和要求,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省厅公布标准,严格执行调整后的收费标准,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收费清理改革组 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按国家、省和乐山市的

  统一部署和要求推进
13 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及时转发2016年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三张清单,规范涉企收费行为。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执收单位建立和完善收费公示制度。 市财政局、市发改局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14 根据国家、省关于价费改革新的任务和要求,继续深入做好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 市发改局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15 认真做好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公示工作,加大对服务性收费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收费主体行为,巩固清理规范成果。 市发改局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五、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工作
16 按照省、乐山市部署探索个体工商户“二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切实构建方便快捷的市场主体准入通道。 商事制度改革组 市市场监管局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17 按照省、乐山市部署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开展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简易注销登记。 市市场监管局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18 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交换中心建设,加强各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的归集,完善政府部门间企业信息公示联络员制度。 市市场监管局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19 完善工商、行政审批、行业主管部门及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其他部门与行政权力平台系统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20 初步建立、逐步健全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21 建立“双随机”抽查制度,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 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市级相关部门
2016年6月启动

  相关工作
六、深入推进教科文卫体领域相关改革工作
22 落实完善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加强乡村学校教师编制管理,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办法,促进城镇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提升乡村教师专业水平,增强乡村教师职业荣誉感。 教科文卫体

  改革组
市教育局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23 不断完善政策、金融、载体、环境等体制机制,制定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 市发改局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24 进一步规范文化市场行政审批行为,完善行政审批台账管理和审批信息公示制度方面。着力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和工商市场主体信用交换系统和行政审批系统等,推动行政审批台账管理和信息公示,增强文化企业信用征信体系建设。 市文广新局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七、深入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工作
25 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探索互联网医疗服务,鼓励县级公立医院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平台,为患者提供诊疗咨询、网络预诊、慢病管理、健康管理等服务。 行政权力清单

  制度建设组
市卫计局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26 推进足球管理体制改革,取消足球项目商业性和群众性赛事的审批。强化足球运动的社会功能,突出活动的市场作用,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指导和监管工作。 市文广新局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27 按照省上要求,做好市级行政权力动态调整工作。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委编办、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28 强化行政权力网上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探索开展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分析,提高政府决策和管理信息化能力。 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市委编办、市监察局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八、深入推进责任清单清理改革工作
29 完成市级政府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并向社会公布。指导各行权部门开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 责任清单清理

  改革组
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30 按照省、乐山市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责任清单框架体系,建立与行政权力清单相互制约、动态调整的长效机制。 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九、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31 继续完善规范性文件的修改、清理和废止工作。 法制组 市政府法制办 2016年12月底前完成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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