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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眉山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峨眉山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已经市政府2016年1月12日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峨眉山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2015-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中关于编制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要求,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08-2020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4年修订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5〕14号)和《乐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乐山市区域卫生规划(2011—2020年)(2014年修订版>的通知》(乐卫计发〔2015〕82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数量、布局、规模及发展要求,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维护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市情概貌

  峨眉山市位于四川盆地西南边缘,东北与川西平原接壤,西南连接大小凉山,是盆地到高山的过渡地带。峨眉山市因山得名,2014年接待游客914万人次,是一座有着1400多年历史,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古城。峨眉山属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性气候,气候宜人,动植物、矿产、水等自然资源丰富,尤以野生中药资源丰富。全市幅员面积1181平方公里,辖12个镇、6个乡,245个行政村、19个社区。2014年末全市户籍人口43.27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3.7万人,非农业人口19.57万人,辖区内有汉、彝、藏、羌、苗、回等民族分布。社会经济稳步增长进入“新常态”,保持8%左右的年增长率,2014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为194.21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为26039元,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为11613元。

  (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现状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市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已基本建立。到2014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355个,其中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4个(含19个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医疗机构331个,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12个(含17个乡镇卫生院和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医院分别建成了三级乙等综合医院和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顺利创建二级乙等专科妇幼保健院,市精神病医院创建成了二级乙等精神病专科医院,17家镇乡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全部达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98%;实有床位数2625张,每千常住人口床位6.06张,较“十二五”初期,增长了44.2%;在岗职工数3034人,卫生技术人员2424名,较“十二五”初期,增长了20.24%;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56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2.32人,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7%以上,卫生服务总量不断提升,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2.15百万人次,入院人数8.06万人;居民的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6.22岁,比全省高0.6岁,孕产妇死亡率降至38/10万,婴儿死亡率降至3.80‰。

  虽然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就,但存在“发展不均衡、发展水平不高”的问题。一是医疗卫生机构大多集中在城区及周边乡镇,而相对偏远的大为镇、龙门乡、普兴乡、沙溪乡均以一家卫生院为主体守卫群众健康。二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相对薄弱。目前,我市只有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这与我市城镇化进程及打造健康圈的发展思路不符。三是社会办医实力不强,没有形成与公立医院竞争发展的格局。截至2014年,我市有13家民营医院,从机构数量上远超过6家公立医院,但从资源占有与服务量上比较与公立医院相差甚远。四是资源利用率不高。2014年,全市病床使用率为63%,乡镇卫生院病床使用率为68%,三级医院为79%,但二级医院仅为42%。五是全市范围“高、精、尖”技术发展不足,重点优势学科尚未形成集群,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探索。六是卫生人才匮乏。一方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吸引人才困难,另一方面两家市办公立医院缺乏领军人才。七是“三医联动”机制尚未完全健全。医保、药品政策与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的意愿有所冲突,机构之间分工协作机制尚不健全,尤其是“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医疗制度尚未建立。

  (三)机遇与挑战

  1.面临的机遇。在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的今天,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的机遇内涵由原来加快发展速度的机遇转变为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机遇,由原来规模快速扩张的机遇转变为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机遇。在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省委多点多极支撑、“两化”互动、城乡统筹、创新驱动发展,以及乐山市“转型升级,美丽发展”等重大利好政策环境下,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迎来了进一步完善优化发展的战略机遇。我市市区和6个重点镇(桂花桥镇、九里镇、符溪镇、峨山镇、罗目镇、双福镇)以及其他乡镇均纳入了《乐山市城市规划(2010-2030)》统筹发展,随着以交通设施为纽带的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我市得天独厚的地理、气候环境和丰富的旅游资源必将加快促进我市全面小康的实现,必将为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更有质量的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将为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康发展注入活力并提供政策保障。健康需求的多样化和层次提升将促进健康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信息化技术为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效率提供了条件,必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

  2.面临的挑战。未来五年,我市人口老龄化趋势将进一步加剧,伴随医疗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全面二孩政策的启动实施,我市居民潜在的医疗需求将有力释放。另一方面,新发和传统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任务繁重。我市属“血吸虫病”的有螺无病区,“丝虫病”多年无新发,存在部分“晚期丝虫病患者”。2014年峨眉山市居民全人群死因的前五位依次为恶性肿瘤、呼吸系统疾病、心脏病、脑血管病和伤害,标化死亡率在41.39/10万至110.19/10万之间,共占全死因死亡的84.65%。故我市对医疗卫生资源数量、质量和配置提出更高要求。此外,我市以农业人口为主,但城镇化进程明显;十二五期间,我市人口城镇化率提高了7个百分点,2014年末达45.23%;我市作为旅游城市吸引全国乃至世界的目光,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口公共服务二元结构矛盾日益凸显;在国家相关政策鼓励下,社会资本进入卫生领域意愿增强。卫生发展方式转变、强调供给制改革、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资源效率、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规模、推动健康服务业加快发展均给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的重大决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构建发展峨眉、生态峨眉、健康峨眉为主线,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手段,坚持公共卫生与基层卫生优先发展、中西医服务体系并行发展、传统服务与创新服务带动发展、政府主导与社会办医共同发展。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小康社会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均衡发展、协调发展、整合发展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健康保障。

  (二)规划原则

  需求导向、公平优先原则。配置卫生资源要充分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就诊选择等因素。对于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卫生资源,要做到优先配置、均衡配置、充分配置。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强化政府责任,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强化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鼓励新增医疗卫生资源更多地由社会资本举办,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

  加快发展、人才优先原则。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卫生资源配置中,坚持把人力资源发展放在首位,并作为今后发展的重中之重。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原则。本规划设立了面向2020年的诸多发展目标,具有一定前瞻性、超前性。本规划在具体实施中要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策略确定实施阶段。

  (三)规划目标

  到2020年,全面完成市、乡(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形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基本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目标;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和卫生人员数量质量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为构建健康峨眉奠定坚实的医疗卫生资源基础。

  (四)机构设置及资源配置目标

  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整合发展、创新发展的总体思路,到2020年,我市卫生人力资源总量将由2014年的3270人增长至4154人,增长27%;病床资源将由2014年的2685张增至3480张,增长29.6%;机构总数保持相对稳定,资源增量在机构调整中分配使用。医疗卫生机构调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见表1)

  1.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发展目标:到2020年,公共卫生机构人员实现满编配置,重点解决人员配置不足、编制多人员少的问题,达到每千人公共卫生人员0.8人。机构设置实现三大调整:一是强化急救网络建设,形成两个依托、八个站点的布局模式,确保常规急救和景区急救并行发展;二是把现有峨眉山市精神病院改造为峨眉山市精神卫生指导中心,纳入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三是促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与妇幼保健机构的整合发展,形成队伍统一、业务整合的格局,为人民群众提供妇幼保健、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妇产科和儿科综合服务。

  2.医疗机构的发展目标:医疗机构发展形成中西医两翼并重、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并行发展、创新服务加快发展的格局。一是推进峨眉山市人民医院和峨眉山市中医医院强实力、提水平,形成我市中西医两大龙头,保持公立医院的主导作用;二是适度推进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吸引社会资本增加民营医疗机构在我市的比重;三是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向专科化、康养服务产业和健康管理服务发展,促进我市健康服务业发展。

  3.基层卫生机构发展向多中心、片区化、一体化方向发展:强化双福镇、龙池镇、符溪镇、九里镇等四个中心卫生院建设,促进桂花桥镇卫生院向中心卫生院发展,使之成为片区医疗卫生中心。推动乡村一体化建设,逐步将村卫生站纳入乡卫生院统一管理。随着我市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促进胜利镇卫生院和峨山镇卫生院向社区卫生中心转化。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城区新增2-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若干服务站,打造居民15分钟健康圈。

  表1 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规划指标
机构

  分类
机构名称 机构数量(个) 病床规模(张) 人员规模(人)
2014年 2020年 2014年 2020年 2014年 2020年
专业

  公共

  卫生

  机构
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 1 1 - - 47 58
妇幼保健院 1 1 41 80 92 150
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1 1 - - 21 21
精神病防治机构 1 1 200 350 56 100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1 0 - - 50 0
医院 乐山市办医院 1 1 185 220 199 219
峨眉山市办医院 2 2 926 1400 1178 1500
其他公立医院 4 2 100 0 82 0
民营医院 11 13 834 1000 603 1000
基层

  卫生

  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5-6 18 30 61 100
乡镇卫生院 18 18 381 400 400 500
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209 247 - - 303 303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97 100 - - 175 200


  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挂绥山镇卫生院牌子。

  三、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及功能定位

  (一)公共卫生机构

  1.设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所,到2020年实现人员满编配置58人,在完善专业科室建设和设备设施配置的基础上,力争达到二级甲等疾控中心水平。承担全市的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工作。

  2.设置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一所,整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资源,形成编制床位80张、人员150人的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妇幼保健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机构。具体承担优生优育技术指导服务、妇幼健康、生殖健康保健服务、产科服务及妇科疾病防治服务。

  3.设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一所,实行满员配置21人,100%完成设施配置。负责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4.设置市精神卫生服务机构一所,把现有峨眉山市精神病医院纳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管理,设置病床350张,人员100人。对现有精神病院实施迁建或改扩建,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条件、扩展精神卫生服务功能,在现有精神病临床治疗的基础上,发展心理咨询和行为干预服务,开展身心疾病的预防和诊疗、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服务。建立精神卫生专业防治机构与基层卫生机构协同服务机制,促进精神卫生工作深入基层,落地社区。

  5.建立两大网络化急救体系:依托乐山市120急救中心和峨眉山市具有急诊急救条件的医院,在5个中心卫生院设置急救站,承担区域内医疗紧急救援和常规急救任务;在峨眉山景区的猴区、零公里、金顶设立3个急救站,承担景区紧急救援和急救任务。强化两大急救体系的急救设备设施、通讯联络设施和人力资源配置。

  (二)医疗卫生机构

  1.把域外主体举办医院纳入属地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尊重举办主体的意愿的基础上,把驻我市的乐山市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川投峨眉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医院、峨眉半导体材料厂(所)职工医院、西南交通大学峨眉校区医院等纳入属地化管理,在资源配置、发展规模、服务范围、业务协同等方面纳入我市统筹规划,使之成为我市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举办一所市办综合性医院。对峨眉山市人民医院实施整体迁建,规划土地150亩,彻底解决人民医院发展空间不足、服务环境受限的问题。到2020年,峨眉山市人民医院病床配置达800张,人员配置1000人。强化学科建设,提升市人民医院的服务能力。十三五期间,建成省重点专科1-2个,乐山市重点专科7-8个,培养乐山市级学术带头人1-2个,使之成为省内一流、乐山市领先的县级三级乙等医院。发挥市人民医院的龙头作用,全面带动我市医学科学进步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建立。鼓励市人民医院结合我市老龄化进程加快的趋势开展医养服务,结合旅游城市特点开展旅游医疗服务,推动医疗服务与旅游服务协同发展。

  3.举办一所市办中医医院。继续发挥峨眉山市中医医院良好发展势头,整合我市中医服务和中药材资源两大优势,促进中医药并行发展。到2020年,峨眉山市中医医院病床配置达600张,人员配置800人,形成中医服务特色明显、中医重点学科发展突出的省内一流县级中医医院。十三五期间,建成1-2个省级重点专科,5个乐山市级重点专科,培养1-2个乐山市级学科带头人。支持中医医院用好新建的康养中心大楼。鼓励中医医院开展以中医医疗服务为主业,以中医养生保健、中医食疗、中医康复为辅业的中医健康服务业发展。

  4.进一步推动社会办医。在我市社会办医良好的势头下,进一步优化社会办医激励政策,推动我市社会办医向高水平、专科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到2020年我市民营医院将达到15个,民营医院的病床总数占全市医院病床资源和人力资源的30%以上。着力推进峨眉半导体材料厂(所)职工医院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支持民营非营利医院佛光医院开业行医。鼓励床位使用率不高、经营效果不佳的民营医院向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业和健康管理服务业转型,促进社会资本参与推进我市健康服务业新业态发展。

  (三)基层卫生机构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随着城镇化的推进,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由1个增至5-6个,病床总数由18张增至150张,人员数由61人增至160人,负责向我市城镇人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综合管理、技术指导。通过乡镇卫生院转化、引入社会资本和现有公立医院转化等多种措施新增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将胜利镇卫生院转化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胜利镇地处峨眉山市城区延伸地带,是城区扩展的优先发展地带。适应于我市城镇发展的需要,将胜利镇卫生院转化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居民提供主动的六位一体(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为一体)的服务。

  (2)把峨山镇卫生院转化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峨山镇地处峨眉山景区周边,这一地区汇集大量的旅游服务设施和旅游贸易设施,已经具备发展小城镇的基本条件。将峨山镇卫生院转化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利于促进景区周边向商贸化小城镇方向发展。

  (3)把市中医医院北门门诊部扩展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中医医院北门门诊部目前拥有35名职工,床位20张,年门诊服务量5万人次,技术能力较强,基础条件较好。在现有基础上增加2名公共卫生人员,配备2名全科医师、10张康复病床,为城北地区居民提供六位一体的综合服务。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仍由市中医医院管理,属中医医院延伸基层机构。

  (4)峨眉山市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后,将现有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体迁至峨眉山市人民医院城北病区。

  (5)引入社会资本,在三台山片区市人民医院迁建后的原址新建一所社区服务中心。市人民医院迁建后,原址周围成为医疗卫生服务的空白区,引进社会资本,利用原址已有的基础设施新建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民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周边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2.乡镇卫生院:设置乡镇卫生院18个(其中3个为社区服务机构挂牌),其中中心卫生院5个、一般卫生院13个。到2020年,乡镇卫生院总病床数达400张,人员总数500人;其中中心卫生院平均病床数平均不少于40张,平均人员数不少于40人。乡镇卫生院负责向我市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并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着力推动中心乡镇卫生院片区化业务辐射和技术指导工作。

  3.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行政村比例达到8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站若干个,村医生280人,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23人。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4.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按《诊所基本标准》(卫医政发〔2010〕75号)执行,支持符合条件的诊所、卫生所、医务室设置,以充分发挥其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作用。

  (四)健康服务业

  1.发展特色专科:积极引进华西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八一骨科医院、美年健康体检等知名医疗服务资源在我市建立分院。引进域外优质资源实施资源嫁接,带动我市特色专科快速发展。重点建好一所老年病医院、一所骨科医院、一所老年康复护理机构、一个医学体检机构。鼓励市内现有民营机构向专科化、规模化、高水平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健康需求。

  2.推进医养结合:我市康养服务业按三种模式推进。一是建立专业康养机构,新建一家集医疗与养老服务于一体的医养结合养老院,服务于区域内外的老年人群;鼓励具有一定规模的养老院配套建设综合医院或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鼓励具有相当规模的医院发展康养服务;二是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形成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的联动机制,不断提升现有福利院服务水平,形成医疗卫生机构与福利院之间一对一业务对接,切实把医疗服务、老年保健服务和康复服务植入已有的福利院;三是积极推进以老年病和慢性病健康管理为主线的社区养老和家庭养老模式,组建老年健康管理组织,整合医疗资源和社区卫生资源,建立起以家庭养老的上门服务模式,切实把健康服务送入病人家中。

  3.发展网络医疗:依托市人民医院和市中医医院,积极推进“互联网+家庭健康服务模式”。通过远程服务,为居民提供健康风险评估、健康监测、生活指导及行为干预、用药指导、就医导航等健康管理服务。积极探索互联网医疗与慢病管理、家庭养老、妇幼保健等服务结合起来,推进健康服务与信息消费并行发展。

  4.发展中医养生服务:发挥地方中医药和中药材特色优势,推动中医药服务和中药材产业并行发展。保护和挖掘峨眉山地道中药材,进一步打造峨眉山中药材品牌,形成从药材培育、种植、加工炮制、推广销售为一体的产业链;发展多样化的中医养生服务,包括中医推拿按摩、中医食疗、中医保健服务,并将这些服务融入旅游业,融入温泉服务业,形成我市独特的生态中医药服务产业。

  5.发展健康服务支撑产业:围绕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建立四大健康支撑服务中心:一是引入社会资本建立一个医学体检中心,为全市人民提供体检服务和健康咨询服务;二是依托市人民医院建立实验室检验中心,为基层卫生机构提供实验室检查服务;三是依托市人民医院建立全市统一的影像诊断中心,承担全市医疗机构的集中阅片和大型设备检查;四是建立一所全市共享的消毒供应中心,解决全市医疗机构的器械消毒和供应,推进后勤社会化。

  四、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布局及资源要素构成

  (一)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布局

  我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布局以中心城镇为核心,以人口集聚为导向,以区域全覆盖为目标。市办医疗卫生机构位居人口密集的主城区,乡镇卫生院实现全域覆盖,社会办医填空补缺。基本形成高低搭配、公私并举的机构布局模式(见下图)。整个地理布局呈现以下特点:

  1.体系建设“三中心”:以市政府所在地绥山镇为核心,形成以人民医院为引领的现代医学服务中心,以中医院为引领的传统医学服务中心,以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卫生监督所为引领的预防医学中心。服务覆盖全市,技术指导和业务协同。

  2.急救服务“两网络”:依托乐山市120急救中心和峨眉山市具有急诊急救条件的医院,在5个中心卫生院设置急救站,形成城乡急救服务网络;在峨眉山景区的猴区、零公里、金顶设立3个急救站,形成景区急救服务网络。

  3.基层服务“六片区”:基层服务以六个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核心带动六大片区基层卫生机构发展。依托绥山镇、胜利镇和峨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形成城镇化基层卫生服务片区,带动景区黄湾乡和川主乡乡镇卫生院发展;由双福镇中心卫生院带动普兴乡卫生院发展,服务延伸至夹江周边地区;由符溪镇中心卫生院带动新平乡卫生院发展,服务延伸至乐山市接壤地带;由桂花桥镇中心卫生院带动高桥镇、罗目镇卫生院发展;由九里镇中心卫生院带动乐都镇、沙溪乡卫生院发展,服务延伸至沙湾区周边地带;由龙池镇中心卫生院带动大为镇、龙门乡卫生院发展,服务延伸至峨边县。

  4.社会办医按需建:在我市卫生资源相对过剩的情况下,我市社会办医应遵循填漏补缺、优化提质的原则。社会办医主要以推动企业医院转制转型,鼓励社会资本在我市资源稀缺地区,新增1-2家民营医院。

  5.健康服务全覆盖:在地理覆盖上,健康服务业作为新兴服务模式,鼓励所有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参与,实现健康服务全覆盖。

  (二)各资源要素配置

  1.土地。

  土地配置按照国家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或建设指导意见进行配置。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用地容积率宜为1.0~1.2。

  综合医疗机构。建设规模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床,用地规模分别为117、115、113、111、109m2/床。

  中医医疗机构。新建建筑容积率宜控制在0.6~1.5之间,当改建、扩建用地紧张时,其建筑容积率可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2.5。

  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建设用地容积率宜控制在1.0~1.5。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单独建设时,建设用地容积率宜为0.8-1.3。

  精神卫生防治机构。精神专科医院建设规模150、150~300、300~500床,用地规模分别为108、105、105m2/床。

  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规模21~99床,用地面积指标(容积率)为0.8~1.0。

  乡镇卫生院。建设规模1~20床、21~99床,用地面积指标(容积率)分别为0.7、0.8~1.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独立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用地容积率为1~1.2。

  2.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按照国家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或建设指导意见进行配置。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编制人数,60m2/人。

  综合医疗机构。建设规模2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床,建筑面积分别为80、83、86、88、90m2/床。

  中医医疗机构。建设规模60床、210日门(急)诊人次;100床、350日门(急)诊人次;200床、700日门(急)诊人次;300床、1050日门(急)诊人次;400床、1400日门(急)诊人次;500床,1750日门(急)诊人次。建筑面积分别为69~72、72~75、75~78、78~80、80~84、84~87m2/床。

  卫生执法监督机构。按编制人数,40-50m2/人。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健用房建筑面积指标,按编制人数,75m2/人。

  精神卫生防治机构。精神专科医院建设规模150、150~300、300~500床,建筑规模分别为63、66、70m2/床。

  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规模20床以上,建筑面积指标为55~50m2/床。

  乡镇卫生院。建设规模1~20床、21~99床,建筑面积指标分别为300~1100m2/院、55~50m2/床。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400m2一般适用于服务居民人数为3~5万人的社区;建筑面积1700m2一般适用于服务居民人数为5~7万人的社区;建筑面积2000m2一般适用于服务居民人数为7~10万人的社区。

  社区卫生服务站。按建筑面积分为16m2、190m2、220m2三类,适用于服务居民人数为0.8~1万人。

  村卫生室。每所村卫生室按不低于60m2建设,不设病床。

  3.床位配置。

  考虑我市旅游城市的特殊性,每年接待游客大约500-800万人次,在卫生资源配置上要考虑20%的病床资源为游客服务。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7.3张,其中,市办医院床位数4张,社会办医床位数2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3张。

  4.人员配备。

  按照“增量提质调结构”的要求,加大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培养、培训、使用和管理机制,造就一支数量适宜、素质优良、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卫生人才队伍。

  (1)人员总体配备。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卫技人员数达到7.0人,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6人,注册护士数达到或超过3.2人,医护比达到1∶1.25。

  (2)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配备。

  公共卫生机构。到2020年,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人,各类公共卫生人员按《四川省2008-2020卫生资源配置标准(2014年修订版)》进行配置。

  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床位与医务人员比市(州)及以上不低于1∶1.5、县(市、区)及以下不低于1∶1.3,床护比市(州)及以上不低于1∶0.7、县(市、区)及以下不低于1∶0.5。未达到床医比、床护比标准的,原则上不允许扩大床位规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2020年,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覆盖率达100%,基本实现每万城乡居民有2.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原则上每千人应有1名乡村医生,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适当增加,每所村卫生室(村计划生育服务室)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执业。

  (3)人员专业素质。

  到2020年,卫技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达到32%,中级及以上职称占比达到28%,所有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医学专业毕业生均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卫技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均达到规定要求。(见表2)

  表2 2020年全省卫技人员专业素质主要指标
指标分类 主要指标 2014年现状(%) 2020年目标(%)
学历 市、县级 研究生 4.32 5
本科 27.07 60
大专 45.14 15
职称 县级及以上 副高及以上 7.56 13
中级 19.76 29
县级以下 副高及以上 1.31 3
中级 10.01 12
中级职称以下人员住院医规培合格率 县级机构 17.53 80
乡镇社区 15 60
岗位培训继续教育 二类地区 84.24 100


  5.设备配置。

  到2020年,医疗机构100%装备配置标准基本品目的设备,70%装备配置标准推荐品目的设备;全市范围内,CT配置达到5台,MRI配置达到2台,国产设备所占比重达到配置总数的40%,实现设备配置与机构功能定位相匹配。

  6.信息资源配置。

  到2020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覆盖率达到100%,信息化基础全面夯实。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基本覆盖全市100%人口。全面建成与省市互联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广泛开展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管理、综合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全市居民人人拥有一张居民健康卡并实现全市范围内就医“一卡通”。建设完善与互联网安全隔离,联通各级平台和各个卫生计生机构的高效、安全、稳定的人口健康信息网络。建立完善人口健康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所有二级(含)以上医疗机构达到四川省数字化医院建设标准。建成上联国家、对下覆盖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全省远程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和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实现各级医疗服务、医疗保障与公共卫生服务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转变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积极探索网上医疗等新型信息化医疗服务新业态。

  五、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

  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整合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系统、连续、全方位的医疗卫生服务。

  一是防治结合。进一步明确公共卫生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公共卫生机构要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指导、培训和监管,建立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协作机制。综合医院及相关专科医院要依托相关科室,与公共卫生机构密切合作,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充分发挥中医院在公共卫生中的作用,积极发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

  二是上下联动。建立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推进完善分级医疗制度。鼓励市级优质医疗资源与基层医疗机构构建医疗联合体,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促进门诊和住院服务下沉,提高县级及基层医疗机构利用效率。加强县级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深化城乡对口支援,提升县级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合作、托管、重组等方式,完善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提供延续医疗服务,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探索我市区域一体化管理,推动全科医生、家庭医生责任制,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到2017年,居民签约服务率达100%。

  三是中西医并重。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以积极、科学、合理、高效为原则,做好中医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殊优势,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和其他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与发展,加强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科室服务能力,推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和传染病等专科医院的中医临床科室建设工作。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整合资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协同协作,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

  四是多元发展。实施社会办医促进工程,放宽对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限制,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快形成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高水平、规模化医疗机构,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在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地区以多种方式参与公立医院改组改制,引导社会举办医疗机构提供健康体检、疗养康复、临终关怀等特需医疗服务,发展网络医疗等新型业态,实现与公立医疗机构分工协作、错位经营、共同发展,加快构建多元办医格局。

  五是医养结合。促进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鼓励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协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重点为城乡“三无”老人、低收入老人、失独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护理等服务,为慢性病老人、易复发病老人、大病恢复期老人提供及时便利的康复与护理,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

  六、实施保障与监督评价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政府是实施规划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要把规划作为财政投入、项目建设、人员配置、床位设置、绩效考核等的依据,增强规划的约束力。要狠抓落实、责任到位,把规划的实施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全面完成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卫生计生、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地推进《规划》的有效实施。

  (二)加大投入,要素保障

  市政府高度重视体系建设,在土地利用和城乡总体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保障用地供给。要严格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保障体系建设配套资金足额到位。重点保障以下四个方面的财政投入:

  一是保障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经常性投入:包括重大疾病防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市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精神卫生防治、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市办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政策规定的经常性投入。

  二是规划确定的重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投入:包括市人民医院异地迁建的投入、基层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投入、精神病院改扩建的经费投入。

  三是发展健康服务业引导资金的投入:包括现有养老机构的改造升级、域外优质资源的引导资金、中医养生服务发展和网络医疗的配套资金等。

  (三)强化监督,考核评估

  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推进规划顺利实施。在本规划实施中期和期末要对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四)政策配套,优化环境

  为保障本规划顺利实施,需要进一步强化政策配套,优化体系建设的政策环境。

  一方面,进一步明晰健康服务业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之间的边界,把健康服务业定位在服务新领域、构建新模式、满足新需求的范畴。出台刺激健康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协调好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与发展健康服务业之间的关系。

  另一方面,进一步明确社会办医范围,出台政府支持社会办医的措施,明晰政府向民营医疗机构购买服务的政策措施,制定引导民营医院在专业发展上合理布局的措施,引导社会办医向合理化方向发展。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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