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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眉山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峨眉山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8日

  峨眉山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峨眉山市委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峨眉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峨眉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峨委发〔2014〕15号),设立峨眉山市旅游局(简称市旅游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的职责

  1.统筹协调峨眉山市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促进全市旅游资源整合,推进峨眉山市旅游产业发展,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

  2.推行网上旅游、智能旅游,并对有关旅游方面的网络舆情进行监管。

  3.开展旅游博览工作。

  (二)加强的职责

  1.加强市域内景区、景点的创建和提升工作。

  2.加强对旅游市场、旅游质量的监管执法。

  3.加强对旅游产品的开发和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乐山市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行业规范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统筹协调峨眉山市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促进全市旅游资源整合,推进峨眉山市旅游产业发展;拟订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区域性旅游发展。

  (三)制定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峨眉山市整体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指导旅游企业发展、旅游新业态规划和开发以及招商引资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旅游资源开发、重大项目规划建设、安全、应急救援、环境综合治理、假日旅游等工作;监管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旅游投诉处理,维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五)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旅游统计、行业信息发布工作;指导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组织开展旅游星级饭店的推荐、评定、复核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旅行社。

  (六)负责通过互联网收集、利用和发布旅游信息;负责旅游网络策划运营和网络推广,推动智能旅游;监测和处理有关旅游方面的网络舆情,受理网上咨询和投诉;负责全市旅游信息网络的完善、运行和维护。

  (七)组织和指导全市旅游宣传、理论研究、技术攻关、科研成果推广工作和文化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旅游教育,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培训旅游干部、专业人才,建设旅游骨干队伍。

  (八)指导、管理旅游外事有关工作,开展与港澳、台地区以及省内外的旅游合作、交流。

  (九)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旅游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局内外联络、协调、全局性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字综合、印章管理、档案管理、车辆管理、政务信息、信访、保卫保密、接待、办公用品管理、行政效能、绩效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地方志编撰、计划生育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离退休人员服务和干部职工培训;负责局机关并监督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工作;负责专项资金管理、旅游行业财务信息采集。

  (二)规划产业股(政策法规股)

  宣传、贯彻旅游法律法规;研究旅游发展、改革重大问题,起草相关的政策规定;统筹协调峨眉山市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旅游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旅游目的地体系建设和旅游综合改革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旅游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等工作;组织开展旅游资源普查、科研工作;指导旅游景区的质量等级申报和评定工作。组织编制旅游重大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指导和推动旅游项目建设与实施;综合协调旅游产业各要素,推进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推动全市乡村旅游、红色旅游和自驾游等旅游新业态发展;负责旅游产业统计监测;开展旅游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负责旅游区域发展和合作;指导和推动全市旅游发展工作;指导旅游度假区的质量等级申报和评定工作;承担峨眉山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市场营销宣传股

  拟订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宣传促销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旅游市场分析、研究和预测工作;组织实施境内外旅游交易与交流,组织举办和参加重大旅游活动;负责区域间旅游营销合作工作;负责旅游宣传、新闻发布和媒体联络工作;组织和指导旅游商品的规划、开发、研制工作;管理全市旅游涉外业务和对外交流与合作,牵头办理旅游外事手续。拟订全市旅游行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指导和推进全市旅游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电子政务、网络信息安全;负责旅游行业管理信息、旅游应急指挥调度等系统的建设和维护,指导开展网络营销和电子商务工作,负责旅游咨询服务工作,监测和处理相关网络舆情,收集、传递相关信息,协调处理网上投诉;负责旅游博览会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支持方和顾问单位的联络、服务和协调工作,邀请参会政要、重要嘉宾;负责旅游博览会形象设计、宣传推广和品牌建设及维权工作,建设、管理和维护旅游博览会网站;负责旅游博览会场馆管理与服务,承担客商邀请的协调、统计工作;受市委、市政府和旅游博览会组委会委托,负责旅游博览会期间承办或承担的论坛、交易等活动的统筹安排、协调服务和督促落实工作;负责收集和分析展会和客商资源信息,研究旅游博览会和峨眉山市会展产业发展战略。

  (四)质量规范管理股

  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安全和旅游市场秩序;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安全和应急工作;负责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设立和变更方面的备案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旅行社责任保险实施工作;组织开展区域内星级饭店、主题酒店的创建和复核;组织开展四星级、三星级农家乐和乡村酒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组织开展非星级旅游饭店银叶级绿色饭店的评定;组织开展导游从业人员资格证的颁发及遗失补办审核;组织实施各类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服务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旅游企业实施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旅游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含纪检组长1名、监察室主任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中层领导职数4名。

  另核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

  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人员按市委有关规定配备。

  五、其他事项

  (一)与市农业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旅游局会同市农业局建立健全协同配合机制,推动乡村旅游工作;市农业局负责休闲农业推动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峨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峨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旅开区管委会党政办,

  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5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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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电话:0833-552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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