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峨眉山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峨眉山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8日
峨眉山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峨眉山市委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峨眉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峨眉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峨委发〔2014〕15号),设立峨眉山市商务局(简称市商务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峨眉山市商务局挂峨眉山市投资促进局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将市商务局承担的酒类流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二)将市商务局承担的生猪屠宰管理职责划入市农业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内外贸易、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拟订我市相应的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国家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贯彻落实国家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检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的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
(四)拟订全市商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业的规范性文件及市场发展规划;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意见,负责茧丝绸协调、拍卖、典当等特种行业的监督管理。
(五)宏观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分析全市招商引资动态,负责编制招商引资资料及项目推荐、跟踪服务工作。
(六)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外贸进出口年度、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根据外经贸形势变化分析我市进出口情况,提出我市出口产品结构调整的对策措施。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
(八)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九)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贯彻国家国外经济合作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对港、澳、台地区的经贸政策、贸易中长期规划及管理章程;指导监督境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依法审核市内企业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和来料加工贸易项目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外商投资工作。
(十)负责协调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拟订促进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汇总分析全市服务业发展总体情况;推进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促进全市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
(十二)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组织实施全市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招商会等商务活动。
(十三)负责完善全市国内贸易市场规划、组织、调控、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全市商贸中小微企业发展;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制定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编制和组织实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并指导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优化农村商业网点布局。
(十四)负责全市内外贸易、招商引资和经济合作新闻发布、宣传工作,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调查研究,收集信息、统计分析,向市政府提供对外开放的决策依据。
(十五)负责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和稳定工作。
(十六)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局工作制度、综合协调、公文处理、新闻发布、政务信息、政务督办、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目标管理、来信来访、接待等日常行政事务,负责局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管理、信息收集、应用工作,组织起草重要综合性文件和领导讲话材料,负责协调重大课题调研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局各项专项资金,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推进依法行政,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全市商务系统有关外事工作。
(二)投资促进股
研究制定全市投资促进工作计划,起草招商引资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投资促进工作,组织、安排、管理全市投资促进活动;负责外来客商投资信息登记备案,起草投资合作协议,办理签约流程;负责与对口区域双边经济合作的跟踪、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全市投资促进项目所涉及的发改、工商、财税、金融、住建、国土等各方面的相关事宜;协调解决外来投资商在我市投资项目运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受理外来投资商的投诉;做好投资促进工作的信息收集、整理、宣传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编制投资促进工作资料及项目包装与发布工作。
(三)对外经济贸易股
拟订我市进出口贸易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开拓国际市场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商品进出口工作;参与拟订全市进出口商品中、长期规划;编制全市一般货物的进出口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进出口商品配额及许可证管理;负责企业外贸经营权及进出口商品经营范围的备案、登记工作;指导赴境外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协调、指导我市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负责推动全市科技兴贸和技术贸易发展,承担相关具体事务工作。负责全市国外、境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全市对外经济合作的规范性文件及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管理工作;负责与对外承包工程有关的成套设备出口;参与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投资、境外非贸易企业、境外资源开发、境外加工贸易的指导和管理;审核上报市内企业对外投资设立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监测、分析对外经济合作运行情况;负责对外投资综合绩效评价和统计工作;执行国家商务国别地区多双边经贸政策。
(四)对内经济贸易股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市场运行调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并协调全市重大商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议案;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市场运行调节的规定、标准;负责拟订药品流通、食品流通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培育大型流通企业集团,扶持中小流通企业发展;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国内贸易统计、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并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政策建议;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的收储及国家储备库建设的相关工作;研究并组织开拓城乡市场,指导、管理和规范批发、零售、餐饮业、美容美发业、住宿业、居民服务业和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协调指导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相关工作;负责管理盐业工作;负责“三绿”工程及“菜篮子”工程商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协调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和市外在我市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指导相应的行业协会工作。
(五)市场体系建设股
贯彻国家、省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研究全市现代流通业发展战略及市场发展规划,提出加快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流通服务业行业规划、标准和政策;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促进内外贸结合,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拟订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研究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的发展战略,组织制定全市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制定和实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规范城市商业设施建设;拟订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内贸代理、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工商企业优化供应链管理,管理、规范和指导无固定地点销售,推进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现代化;培育发展城乡市场,初审上报外商投资商业领域项目的科研、立项;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划工作,组织实施市场体系标准,负责推进市场标准化建设;按有关政策法规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民爆流通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推进农产品商品化,拓宽市场渠道,拉动农村消费;规范汽车、建材市场秩序;研究实施扩大汽车消费市场的政策和措施;对相应的行业协会进行指导。
(六)服务业发展股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承担峨眉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服务业主要指标统计分析的协调工作,汇总分析全市服务业发展总体情况,掌握发展动态和运行趋势,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建议。制定全市服务业年度工作计划并协调、督促组织实施。指导协调与服务业有关的政策执行,做好部门协调工作。负责全市服务业项目收集、储备、推进的综合组织协调工作,推进全市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开展服务业调研、培训工作,承办服务业重大会议。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服务贸易(含服务外包)、商贸服务业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以峨眉山市名义在市内外举办的商贸会展促进活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电子商务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推动企业信息化、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市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推动全市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组织全市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建设,监督电子政务网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规划全市商务系统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政务网站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等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峨眉山市商务局参公事业编制15名(含纪检组长1名,监察室主任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中层领导职数6名。
另核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
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人员按市委有关规定配备。
五、其他事项
(一)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食品工业(含酒类)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市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食品流通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二)重要商品进出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在市发改局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市发改局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
(三)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商务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合同、章程等进行核准,负责对国内企业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进行核准。市发改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境外投资项目进行核准。
(四)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峨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峨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峨眉山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8日
峨眉山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峨眉山市委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峨眉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峨眉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峨委发〔2014〕15号),设立峨眉山市商务局(简称市商务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峨眉山市商务局挂峨眉山市投资促进局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将市商务局承担的酒类流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二)将市商务局承担的生猪屠宰管理职责划入市农业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内外贸易、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拟订我市相应的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国家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贯彻落实国家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检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的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
(四)拟订全市商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业的规范性文件及市场发展规划;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建议意见,负责茧丝绸协调、拍卖、典当等特种行业的监督管理。
(五)宏观指导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分析全市招商引资动态,负责编制招商引资资料及项目推荐、跟踪服务工作。
(六)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外贸进出口年度、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根据外经贸形势变化分析我市进出口情况,提出我市出口产品结构调整的对策措施。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
(八)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九)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贯彻国家国外经济合作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对港、澳、台地区的经贸政策、贸易中长期规划及管理章程;指导监督境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依法审核市内企业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和来料加工贸易项目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外商投资工作。
(十)负责协调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拟订促进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汇总分析全市服务业发展总体情况;推进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促进全市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
(十二)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组织实施全市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招商会等商务活动。
(十三)负责完善全市国内贸易市场规划、组织、调控、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全市商贸中小微企业发展;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制定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建设;编制和组织实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并指导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优化农村商业网点布局。
(十四)负责全市内外贸易、招商引资和经济合作新闻发布、宣传工作,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调查研究,收集信息、统计分析,向市政府提供对外开放的决策依据。
(十五)负责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和稳定工作。
(十六)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局工作制度、综合协调、公文处理、新闻发布、政务信息、政务督办、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目标管理、来信来访、接待等日常行政事务,负责局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管理、信息收集、应用工作,组织起草重要综合性文件和领导讲话材料,负责协调重大课题调研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局各项专项资金,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推进依法行政,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全市商务系统有关外事工作。
(二)投资促进股
研究制定全市投资促进工作计划,起草招商引资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投资促进工作,组织、安排、管理全市投资促进活动;负责外来客商投资信息登记备案,起草投资合作协议,办理签约流程;负责与对口区域双边经济合作的跟踪、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全市投资促进项目所涉及的发改、工商、财税、金融、住建、国土等各方面的相关事宜;协调解决外来投资商在我市投资项目运行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受理外来投资商的投诉;做好投资促进工作的信息收集、整理、宣传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编制投资促进工作资料及项目包装与发布工作。
(三)对外经济贸易股
拟订我市进出口贸易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开拓国际市场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市商品进出口工作;参与拟订全市进出口商品中、长期规划;编制全市一般货物的进出口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进出口商品配额及许可证管理;负责企业外贸经营权及进出口商品经营范围的备案、登记工作;指导赴境外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协调、指导我市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负责推动全市科技兴贸和技术贸易发展,承担相关具体事务工作。负责全市国外、境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全市对外经济合作的规范性文件及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管理工作;负责与对外承包工程有关的成套设备出口;参与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投资、境外非贸易企业、境外资源开发、境外加工贸易的指导和管理;审核上报市内企业对外投资设立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经营资格;监测、分析对外经济合作运行情况;负责对外投资综合绩效评价和统计工作;执行国家商务国别地区多双边经贸政策。
(四)对内经济贸易股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市场运行调节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并协调全市重大商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议案;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市场运行调节的规定、标准;负责拟订药品流通、食品流通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培育大型流通企业集团,扶持中小流通企业发展;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国内贸易统计、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并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政策建议;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的收储及国家储备库建设的相关工作;研究并组织开拓城乡市场,指导、管理和规范批发、零售、餐饮业、美容美发业、住宿业、居民服务业和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协调指导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相关工作;负责管理盐业工作;负责“三绿”工程及“菜篮子”工程商品流通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协调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和市外在我市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指导相应的行业协会工作。
(五)市场体系建设股
贯彻国家、省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研究全市现代流通业发展战略及市场发展规划,提出加快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流通服务业行业规划、标准和政策;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促进内外贸结合,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拟订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研究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的发展战略,组织制定全市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组织制定和实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规范城市商业设施建设;拟订连锁经营、特许经营、内贸代理、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工商企业优化供应链管理,管理、规范和指导无固定地点销售,推进流通方式和组织形式现代化;培育发展城乡市场,初审上报外商投资商业领域项目的科研、立项;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划工作,组织实施市场体系标准,负责推进市场标准化建设;按有关政策法规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民爆流通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农村市场推进农产品商品化,拓宽市场渠道,拉动农村消费;规范汽车、建材市场秩序;研究实施扩大汽车消费市场的政策和措施;对相应的行业协会进行指导。
(六)服务业发展股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承担峨眉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服务业主要指标统计分析的协调工作,汇总分析全市服务业发展总体情况,掌握发展动态和运行趋势,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建议。制定全市服务业年度工作计划并协调、督促组织实施。指导协调与服务业有关的政策执行,做好部门协调工作。负责全市服务业项目收集、储备、推进的综合组织协调工作,推进全市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开展服务业调研、培训工作,承办服务业重大会议。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服务贸易(含服务外包)、商贸服务业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以峨眉山市名义在市内外举办的商贸会展促进活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电子商务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推动企业信息化、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市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推动全市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组织全市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建设,监督电子政务网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规划全市商务系统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政务网站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等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峨眉山市商务局参公事业编制15名(含纪检组长1名,监察室主任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中层领导职数6名。
另核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
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人员按市委有关规定配备。
五、其他事项
(一)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食品工业(含酒类)发展规划、计划及相关政策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市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食品流通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二)重要商品进出口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在市发改局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市发改局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
(三)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商务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合同、章程等进行核准,负责对国内企业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进行核准。市发改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境外投资项目进行核准。
(四)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峨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峨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旅开区管委会党政办, 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 |
| 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5月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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