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市审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附件1
审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市审计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对本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向市政府提出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审计信息系统等。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
我局重点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地税审计、乡镇财政决算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稳增长审计等方面开展审计工作。
二、部门概况
审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 审计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审计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740.4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7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40.4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40.4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9.4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49.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4万元,专项支出41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审计部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40.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审计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审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330.42万元,是用于保障审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410万元,是用于保障审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审计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0.4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9.49万元,占89.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38万元,占5.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80万元,占1.19%,住房保障支出32.75万元,占4.4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9年预算数为659.4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审计业务专项经费,审计机关人员外勤经费,业务培训经费,专网系统维护经费,中介机构专项评审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9年预算数为39.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及年金支出。
3.医疗卫生,2019年预算数为8.8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32.7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审计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0.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0.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年终一次性奖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49.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审计部门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275.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审计业务项目经费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审计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7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0.7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50万元。
(一)2019无因公出国(境)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减少3%。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一般公共支出。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日常审计业务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下降6.25%。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一般公共支出。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审计部门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93.54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6万元,降幅3.70%,减少原因主要是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审计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审计部门实际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无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审计部门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74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42万元,项目支出410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410万元,主要为开展日常审计业务、开展审计培训、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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