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司法局2025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承担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2.负责协调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3.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依法行政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
6.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拟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9.负责全市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10.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5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乐山市委市政府、峨眉山市委市政府和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决策部署,落实“节奏更快、效率更高、质量更优”工作要求,严格执行乐山市委政法委“1365”工作要求,紧扣“生态立市、文旅兴市、工业强市”发展战略,持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峨眉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做好依法治市引领。充分发挥依法治市办统抓、协调、督查等职能作用,围绕“一规划两纲要”任务举措,制定出台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结合年度法治建设重点难点,开展“小切口、问题式”法治督察,健全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纪检监察衔接配合机制。深入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扎实开展小区依法治理省级试点工作,探索出依法治理示范性小区实践经验,形成可推广型治理成果。二是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开展《峨眉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强化重大决策程序刚性约束,制定市本级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三报告制度,统筹梳理峨眉山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三是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指导清单,强化执法证件管理,组织执法队伍全员轮训,常态化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做好全省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保障顺利通过验收,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全面提升机关单位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四是优化涉企法律服务。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全面推行行政检查事项分级分类管理,用好“亮码入企”,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持续开展行政复议服务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落实行政复议调解攻坚行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大重大产业项目法律服务,积极保障外来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园区”等活动,为企业和员工提供精准、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五是深化便民惠民行动。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高效统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完成法律援助民生实事项目,加强对疑难复杂、重大社会影响法律援助案件的事前事中监管。积极开展延时服务、上门公证服务,深化“减证便民提速”活动,精简证明材料、优化办理流程、拓展服务渠道,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六是强化行业管理监督。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管理监督,加强对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行业的监管,开展律师、公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压紧压实律所、服务所负责人责任,切实做好实习律师传帮带。定期开展宣传培训,着力强化教育引导,规范执业行为,强化服务意识。不定期走访关心实习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成长情况,确保全市法律服务行业稳步发展。
二、部门概况
峨眉山市司法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5年峨眉山市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173.3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97.2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73.3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173.3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45.7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33.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9万元,专项支出9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司法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73.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司法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1080.38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司法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93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司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73.3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97.2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912.01万元,占77.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48万元,占11.97%;卫生健康支出43.84万元,占3.74%;住房保障支出77.04万元,占6.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819.01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2025年预算数24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3.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6.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93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5.4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8.3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77.0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80.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6.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233.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司法局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司法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6.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无变动。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较上年预算无变动。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接待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较上年预算无变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其他车型2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动。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动。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险费、年审费、维修费、燃料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峨眉山市司法局为保障机关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98.7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99.63万元,增长100.51%,主要原因是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包含劳务派遣人员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峨眉山市司法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公车保险和复印纸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司法局实际共有车辆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峨眉山市司法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17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0.38万元,项目支出93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93万元,主要为法律援助、业务装备等项目资金和法律援助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公共安全(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公共安全(类)司法(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公共安全(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