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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峨眉山市双福镇初级中学校 2025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实施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从事初中学历教育


(二)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


1.党建工作:坚定不移加强党对学校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丰富党建品牌内涵。


2.教师队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坚持师德师风建设第一标准,建立并完善教职工评价体系。


3.安全工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一岗双责”,开展安全教育,确保学校和谐安全稳定。


4.德育工作:全面落实立德树人,五育并举根本任务,以学月主题教育为主线,注重学生平时学习习惯养成教育,打造良好的班风、学风、校风。


5.教育质量及研训工作:全面落实“双减”工作要求,提升教师作业分层设计能力和课堂教学有效性,以乐山市级立项课题:“农村薄弱初中竟赛性学习活动实践研究”为载体,推进落实阶段性工作,做实“主题式”校本研修,全面落实“学本课堂”教学策略。


6.艺术教育:提升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及卫生健康工作的实效,切实提升体卫艺劳工作质量。


7.后勤工作:健全完善学校内控制度,坚持“三重一大原则”,提高后勤服务专业化水平。


8.重点迎检工作:对标补短,确保2025年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通过省级督导评估。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 峨眉山市双福镇初级中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5峨眉山市双福镇初级中学校收入预算总额为697.0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96.4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95.7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97.0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67.5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7.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5万元,专项支出1.30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双福镇初级中学校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97.0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双福镇初级中学校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695.72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双福镇初级中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30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双福镇初级中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双福镇初级中学校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95.7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75.2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人员退休导致相关的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474.90万元,占68.13%;卫生健康支出29.71万元,占4.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99万元,占17.36%;住房保障支出71.42万元,占10.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25年预算数为474.86万元,主要用于:初中教育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0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包括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用于日常办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5年预算数为77.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25年预算数为38.7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33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老烈士子女、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45万元,主要用于: 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9.7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71.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双福镇初级中学校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95.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67.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27.81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双福镇初级中学校2025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双福镇初级中学校2025“三公”经费预算数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无增减变化因公出国(境)经费万元,公务接待费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临时出国(境)预算。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无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较上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增减变化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无增减变化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峨眉山市双福镇初级中学校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峨眉山市双福镇初级中学校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双福镇初级中学校实际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峨眉山市双福镇初级中学校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697.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5.72万元,项目支出1.3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3万元,主要为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等项目。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捐赠收入、利息收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入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初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老烈士子女、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等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13.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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