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桂花桥镇第二小学校 2025年预算公开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名称是峨眉山市桂花桥镇第二小学校,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单位主要对峨眉山市桂花桥镇附近适龄儿童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
(二)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
2025年,峨眉山市桂花桥镇第二小学校将以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核心,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扎实推进以下重点工作。
1、深化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
构建“高效课堂”教学模式,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讨活动,每期举办一次校级公开课,鼓励教师运用多媒体技术、智能教学设备优化教学过程。聚焦新课标,开展学科组集体备课,研发特色校本课程,如传统文化、科学探究等,拓宽学生知识视野。同时,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价体系,通过课堂观察、作业分析、阶段性测试等方式,全面了解教学效果,及时调整教学策略。
2、加强师资建设,促进专业成长
制定教师分层培养计划,为新教师配备教学经验丰富的导师,开展“师徒结对”活动,帮助新教师快速适应教学工作。组织教师参加各类线上线下培训、学术交流活动,每学期安排不少于三次校外培训机会。鼓励教师积极开展乐山市级科研课题研究,支持教师探索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提升科研能力。
3、推进德育工作,培育时代新人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开展“红色故事宣讲”“爱国主题演讲”“民族大团结教育实践”等系列活动,厚植学生爱国情怀。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加强专兼职心理教师培养,定期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和团体辅导活动,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组织学生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劳动实践等活动,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劳动意识。
4、完善校园建设,优化育人环境
推进“红石榴”校园建设,升级校园文化,打造民族团结长廊、阅读角等特色文化区域,营造浓厚文化氛围。同时,持续改善校园安全设施,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校园安保人员培训,保障师生在校安全。
5、全面完成学校优质均衡教育验收和省级幼儿园普惠达标验收工作。
为确保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省级幼儿园普惠达标两项验收工作,我校将对照验收标准,逐项查漏补缺。完善硬件设施,优化功能教室配置,确保图书、仪器等达标;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培训、轮岗交流等提升教师专业水平,缩小校际师资差距。规范办学行为,开齐开足课程,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建立健全学生幼儿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做好档案整理,如实记录教育教学、师资配备等情况,加强家校沟通,营造良好迎检氛围,以扎实工作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桂花桥镇第二小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5年峨眉山市桂花桥镇第二小学校收入预算总额为483.68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27.1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65.9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83.6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18.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6万元,专项支出45.0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桂花桥镇第二小学校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3.6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桂花桥镇第二小学校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峨眉山市桂花桥镇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438.67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桂花桥镇第二小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45.01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桂花桥镇第二小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桂花桥镇第二小学校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中,本级财政拨款465.9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04万元。主要原因:上年度中,我校全体教职工正常晋升薪级工资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342.34万元,占70.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42万元,占15.8%;卫生健康支出18.61万元,占3.85%;住房保障支出45.72万元,占9.5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5年预算数为19.44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维修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5年预算数为322.9万元,主要用于:小学教育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维修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5年预算数为48.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25年预算数为24.2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2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人员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78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8.6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46.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桂花桥镇第二小学校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8.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1.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7.61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桂花桥镇第二小学校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桂花桥镇第二小学校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无增减变化。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 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 公务接待费
较上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较上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增减变化。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无增减变化。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峨眉山市桂花桥镇第二小学校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峨眉山市桂花桥镇第二小学校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桂花桥镇第二小学校实际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峨眉山市桂花桥镇第二小学校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峨眉山市桂花桥镇第二小学校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48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8.67万元,项目支出45.01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45.01万元,主要为校医辅助岗人员经费、学前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等项目。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捐赠收入、利息收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入等。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老烈士子女、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等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