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第二小学校2025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进行小学学历教育;采用现代特殊教育手段为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义务康复教育。
(二)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决议和指示,坚持立德树人,落实五育并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坚持党建引领,遵循教育规律,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制定好学校发展的远景规划、近期目标、学年和学期各项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保障教育教学秩序。
3.坚持质量兴校,优化课程建设,开展课堂教学改革,提高课堂效益,推进科研兴校,激活管理机制,积极创新实践,全力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和品质。
4.推进学校科学治理,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实现管理决策的科学化,管理方法的定量化和管理手段的现代化。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优势,以科学机制激励广大教职工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做好教职工工作安排,落实教职工管理和考核。制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培训、校本研训等,不断提高教职工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科研水平,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不断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
6.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注重学生的思政教育,将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贯彻于育人全过程,纳入每期、每月、每周的德育工作要点,引导学生准确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进一步筑牢思想根基,厚植家国情怀。
7.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校园文化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提升学校办学品质。
8.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正确使用各项经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关心关爱困难师生,保障师生的切身利益。
9.落实安全“一岗双责”,增强安全技能,提高防范意识,熟知应急处置流程,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全力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防控机制,坚持安全日巡查、周排查、月检查,严格落实安全“三管三必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对照安全责任清单,压实安全责任。
10.加强智能环境建设,优化设备设施,确保校舍安全。强化日常维护,有效保证功能设施正常运行。做好消防系统、食堂锅炉、炉灶等重要设备设施维护改造。加大特校教康设备仪器的投入,提升教康质量,更好地服务好特殊儿童。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第二小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5年峨眉山市第二小学校收入预算总额为2180.9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709.9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137.93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180.9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25.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5.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万元,专项支出59.1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第二小学校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80.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第二小学校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2121.79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第二小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59.17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第二小学校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第二小学校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80.9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学校扩建后教师人数增加,导致工资、公积金、保险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476.23万元,占67.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59万元,占17.27%;卫生健康支出100.24万元,占4.60%;住房保障支出227.91万元,占10.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5年预算数为1378.66万元,主要用于:小学教育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4.2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包括扩班设备购置及维修经费等。
3.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2025年预算数为83.32万元,主要用于:特殊学校教育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41.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20.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85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老烈士子女、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3.87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00.2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27.91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第二小学校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21.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2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95.59万元,主要包括: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第二小学校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第二小学校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无增减变化。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无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较上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峨眉山市第二小学校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峨眉山市第二小学校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第二小学校实际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峨眉山市第二小学校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18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1.79万元,项目支出59.17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59.17万元,主要为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峨眉二小项目经费、特殊教育补助资金、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引进研究生安家补助等项目。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捐赠收入、利息收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入等。
(四)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五) 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的支出。
(六)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老烈士子女、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等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