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峨眉山市绥山镇太和小学校 2025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及单位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进行小学学历教育。
(二)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
1、做实党建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加强全体师生思想政治建设和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引领学校工作朝着正确方向发展。
2、丰富德育工作内涵,培养学生良好习惯和优秀品格。加强德育工作队伍建设,持续提高德育队伍素质;丰富德育活动内容形式、拓宽德育阵地渠道,增强德育效能。
3、以教学质量为中心,强化过程管理,抓实常规;严格执行“双减”政策和“五项管理”工作,严格认真落实“六认真”常规,确保教学质量平稳向前。
4、研训一体,做细做实学校研训活动,做优教育科研,加强新教材培训,针对问题研出成果,以研促改,依研提质。
5、加强艺体卫工作。严格执行最新部颁课程计划,严格落实艺体卫各项工作要求,培养学生健全的体魄、健康的身心、正确的审美观,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促进特长发展、全面发展。
6、加强安全工作,树牢“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意识,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7、务实后勤工作,严格财经制度,规范后勤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强学校硬件建设,保障学校工作正常运行。
8、加强幼儿园管理,努力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水平。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峨眉山市绥山镇太和小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25年峨眉山市绥山镇太和小学校收入预算总额为466.8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55.1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62.1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7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66.8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78.4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8.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2万元,专项支出28.8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峨眉山市绥山镇太和小学校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6.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峨眉山市绥山镇太和小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437.99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绥山镇太和小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28.89万元,是用于保障峨眉山市绥山镇太和小学校办公费、水电费、维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峨眉山市绥山镇太和小学校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6.8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55.19万元。主要原因是教师人数减少,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338.22万元,占72.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05万元,占14.79%;卫生健康支出17.32万元,占3.71%;住房保障支出42.30万元,占9.0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5年预算数为98.76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栝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5年预算数为239.19万元,主要用于:小学教育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
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27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5年预算数为43.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25年预算数为21.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0.70万元,主要用于: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老烈士子女、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52万元,主要用于: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7.3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42.30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绥山镇太和小学校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7.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9.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58.86万元,主要包括: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绥山镇太和小学校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峨眉山市绥山镇太和小学校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无增减变化。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未安排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较上年预算数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较上年预算数无增减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无增减变化。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无增减变化。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峨眉山市绥山镇太和小学校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峨眉山市绥山镇太和小学校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峨眉山市绥山镇太和小学校实际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峨眉山市绥山镇太和小学校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466.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99万元,项目支出28.89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8.89万元,主要为学前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小学)、校医辅助岗人员经费支出等。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捐赠收入、利息收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入等。
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老烈士子女、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等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川公网安备 51118102000149号